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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形成收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

    A.对

    B.错


    参考答案:对

  • 第2题: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但拟制血亲(指收养关系成立的血亲)例外。( )


    答案:错
    解析:

  • 第3题:

    下列关于血亲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同父同母的人之间是自然血亲
    B.配偶是拟制血亲
    C.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成立而发生
    D.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是拟制血亲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亲属种类。亲属种类分为:配偶、血亲、姻亲。其中血亲分为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 第4题:

    收养关系一旦生效,即同时具备收养的(  )。

    A.消解效力
    B.约束效力
    C.拟制效力
    D.关系效力
    E.解消效力

    答案:C,E
    解析:
    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即具备一定的效力。具体来讲,也就是收养的拟制效力和收养的解消效力。 本题是对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的考查,属于识记考点。

  • 第5题:

    简述收养的概念和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


    答案:
    解析:
    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原无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包括:(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无子女;第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第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第四,年满30周岁。(2)被收养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第一,丧失父母的孤儿;第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第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送养人合法。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第一,孤儿的监护人;第二,社会福利机构;第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4)必须有成立收养关系的合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人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