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第1题: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表述方式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
B、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规定方式
C、在列举式的规定中,既有正面的肯定方式也有反面的否定方式
D、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
第2题:
行政指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3题: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完全一样的。
第4题:
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
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
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5题:
现行《行政诉讼法》是用何种方式规定受案范围的,其中可诉范围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