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婚后与妻感情不和,在认识了打工妹肖某后,以夫妻名义与肖某同居,并生有一女。如果卢某和肖某感情出现裂痕,欲与肖某解除同居关系,但肖某不同意。卢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真确的?()A.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不应当受理卢某的请求B.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C.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不应当受理D.如果卢某仅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题目

卢某婚后与妻感情不和,在认识了打工妹肖某后,以夫妻名义与肖某同居,并生有一女。如果卢某和肖某感情出现裂痕,欲与肖某解除同居关系,但肖某不同意。卢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真确的?()

A.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不应当受理卢某的请求

B.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C.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不应当受理

D.如果卢某仅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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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肖某,男,17周岁;朱某,男,18周岁。两人系某大学的大学生,暑假期间朱某提出找小姐,肖某同意提供帮助。经商量后,由肖某到某酒吧找被害人周某开房,在肖某和周某发生性关系后,朱某身着警服假冒警察闯进肖某和周某所在房间,以肖某和周某有卖淫嫖娼行为,要进行罚款,周某不得已交出3 000元。朱某在周某交出3 000元后,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周某奸淫。
    问:(1)肖某和朱某构成何罪?
    (2)本案是否存在轮奸情节?
    (3)本案是否存在其他量刑情节?


    答案:
    解析:
    (1)肖某和朱某构成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奸淫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本案中,肖某和朱某共谋后以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周某,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本案中,肖某和朱某共谋后,冒充人民警察以抓嫖为手段骗取被害人周某3 000元钱,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肖某和朱某都构成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两罪,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分别实行数罪并罚。
    (2)本案中不存在轮奸的情节。轮奸是指两个以上有合意的人先后共同强行对同一妇女进行奸淫行为。构成轮奸要求两次以上的奸淫行为必须都违背妇女的意志。本案中,朱某的奸淫行为是违背周某的意志,而肖某和周某发生性关系对于周某而言是自愿的,并没有违背周某的意志,所以本案不存在轮奸的情节。
    (3)本案存在以下的量刑情节。首先,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肖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肖某受朱某的邀约,并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后,根据刑法的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肖某和朱某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 第2题:

    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

    A.甲应当不分或少分
    B.对乙应当予以照顾
    C.丙可以多分
    D.可以分给丁适当的遗产
    E.不用给丁多分适当的遗产

    答案:A,B,C,D
    解析:
    项,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B项,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适当照顾。C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DE两项,丁属于又被继承人扶养的无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人,可以适当分给部分遗产。

  • 第3题:

    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得手。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B.丁某与肖某之间构成共同犯罪

    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ABC

  • 第4题:

    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

    A.甲应当不分或少分
    B.对乙应当予以照顾
    C.丙可以多分
    D.可以分给丁适当的遗产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因此A选项正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适当照顾,因此B选项正确。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C选项也正确。而D选项中的丁属于由被继承人扶养的无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人,可以适当分给部分遗产。

  • 第5题:

    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A,B,C
    解析:
    丁某实施了教唆行为,且肖某实施并完成了被教唆的抢夺行为,因此丁某构成了抢夺罪的教唆既遂,选项A正确。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C选项也正确。丁某出于抢夺的故意教唆肖某,而肖某确实听从了丁某的教唆,并完成了被教唆的抢夺罪,二人具有抢夺的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丁某与肖某之间在抢夺阶段构成共同犯罪。D选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