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市D区人民法院对某离婚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夫妻陈某与肖某不准离婚。后女方肖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是肖某在上诉中提出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汽车,其他财产则在上诉中未提及。那么针对新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如果陈某肖某同意,那么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如果陈某肖某同意,那么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如果陈某肖某同意,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D.直接告知肖某另行起诉

题目
C市D区人民法院对某离婚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夫妻陈某与肖某不准离婚。后女方肖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是肖某在上诉中提出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汽车,其他财产则在上诉中未提及。那么针对新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如果陈某肖某同意,那么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如果陈某肖某同意,那么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如果陈某肖某同意,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D.直接告知肖某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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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卢某婚后与妻感情不和,在认识了打工妹肖某后,以夫妻名义与肖某同居,并生有一女。如果卢某和肖某感情出现裂痕,欲与肖某解除同居关系,但肖某不同意。卢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真确的?()

    A.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不应当受理卢某的请求

    B.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C.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不应当受理

    D.如果卢某仅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参考答案:B, D

  • 第2题:

    C市D区人民法院对某离婚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夫妻共用的房屋、汽车、珠宝等为男方陈某婚前财产,归陈某所有,女方肖某提出上诉,认为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他财产则在上诉中未提及。对此,上诉审人民法院应:( )

    A.只就一审对该系争汽车的归属的事实认定予以审查

    B.对全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应进行审查

    C.围绕上诉人肖某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请求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

    D.告知肖某只能全案上诉


    正确答案:AC
    A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同时《民事审判改革规定》第35条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 第3题: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C: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离婚案件的二审程序。详解: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29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决。故答案应为C项。

  • 第4题:

    张某与王某夫妻关系不和,在某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因此支持其离婚。此种情况下,二审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是:

    A: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B: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直接判决二人离婚
    D:直接发回重审,并附带说明二审法院支持离婚的意见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制的原则和保护婚姻的政策,我国法律不允许二审法院直接改判离婚,否则就是剥夺了不愿离婚一方当事人的审级利益。《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第5题:

    关于上诉案件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某遗产继承纠纷的上诉案件中,二审法院发现有被遗漏的继承人未参加的诉讼中, 法院调解不成,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
    B.在某离婚诉讼的上诉案件中,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法 院对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
    C.在某合同纠纷的上诉案件中,被上诉人在二审中提出反诉,二审法院根据自愿原则进 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该当事人另行起诉
    D.在某侵权纠纷的上诉案件中,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遗漏了一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A,B,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183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 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选项A正确。《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 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选项B正确。《民 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选项C正确。《民诉意见》第182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 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选项D正确。

  • 第6题:

    C市D区人民法院对某离婚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夫妻陈某与肖某不准离婚。后女方肖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是肖某在上诉中提出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汽车,其他财产则在上诉中未提及。那么针对新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如果陈某肖某同意,那么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如果陈某肖某同意,那么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如果陈某肖某同意,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D.直接告知肖某另行起诉

    答案:B,C
    解析:
    考查二审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由于本案涉及的是离婚案件的二审,因此正确答案为BC。

  • 第7题:

    C市D区人民法院对某离婚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夫妻共用的房屋、汽车、珠宝等为男方陈某婚前财产,归陈某所有,女方肖某提出上诉,认为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他财产则在上诉中未提及。对此,上诉审人民法院应:()

    • A、只就一审对该系争汽车的归属的事实认定予以审查
    • B、对全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应进行审查
    • C、围绕上诉人肖某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请求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
    • D、告知肖某只能全案上诉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李某以张某殴打自己造成轻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2000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一审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提出了上诉,则在第二审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李某增加了诉讼请求,在二审时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 B、如果李某增加了诉讼请求,在二审时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 C、如果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张某就民事部分提出反诉,则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 D、如果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张某就民事部分提出反诉,则二审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告知其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A,C

  • 第9题:

    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B、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可以直接进行审理
    • C、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D、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肖某因合同纠纷在第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后因故撤回上诉,经法院裁定准许。三周后,肖某后悔,向律师询问是否可以再起诉,律师应当告知肖某()。

    • A、只能提出申诉
    • B、以没有放弃实体权利为由重新起诉
    • C、法院出具准予撤诉的裁定后,仍可另行起诉
    • D、撤诉仅终结了诉讼程序,并未解决实体争议,只要未过诉讼时效期限,仍有权起诉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单选题
    离婚诉讼中,一审认为应该判决不准离婚,而第二审认为应该判离的,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
    A

    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

    可以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直接改判

    C

    可以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还可以一并裁判

    D

    可以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直接变更原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赵某与陈某于200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2009年,陈某发现赵某在离婚前将夫妻共有的部分财产转让他人,于是请求法院分割该项财产。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

    告知陈某申请再审

    B

    告知陈某向法院另行起诉

    C

    告知陈某选择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D

    告知陈某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婚姻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应告知陈某另行起诉,B选项正确。

  • 第13题: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的,应当采取以下何种做法?( )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D.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CD
    CD。《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第14题:

    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不是本案一、二审当事人,不能参加再审程序

    B.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只能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C市D区人民法院对某离婚案件依法作出 一审判决,判决原夫妻共用的房屋、汽车、珠宝等为男 方陈某婚前财产,归陈某所有,女方肖某提出上诉,认 为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他财产则在上诉中未提及。 对此,上诉审人民法院应:( )
    A.只就一审对该系争汽车的归属的事实认定予 以审查
    B.对全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应进行审查
    C.围绕上诉人肖某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审查,当 事人没有提出的请求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 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
    D.告知肖某只能全案上诉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第二 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 行审查;同时《民事审判改革规定》第35条规定,第二 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 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 第16题:

    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不是本案一、二审当事人.不能参加再审程序
    B: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只能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必要共同诉讼【详解】必要共同诉讼者,指诉讼标的对于共同诉讼人必须合一确定,或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一同被诉。在财产可能性纠纷中,财产共有人应当成为必要共同诉讼人。《民诉意见》第211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所以应当选C。

  • 第17题:

    张某与李某于2010年1月结婚,但后因婚姻不和欲离婚。由于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张某于2016年6月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李某却于2016年9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这3个月期间没有新情况与理由的出现,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B.如果法院对张某与李某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和好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C.一审法院判决张某与李某不准离婚,原告张某不服进行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并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此时二审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答案:A,B,D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禁诉期间的限制对象为原告,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第1款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D项正确。

  • 第18题:

    在李某控告林某侵占罪一案中,双方均不服一审刑事判决,都提出了上诉。以下错误的一项是(  )。


    A.二审法院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对李某、林某问进行调节

    B.如果调解结案,应制作调解书,一审判决视为已撤销

    C.若李某和林某达成和解,人民法院准许,则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D.若林某提出反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答案:C
    解析:
    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3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故选C。

  • 第19题: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 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卢某婚后与妻感情不和,在认识了打工妹肖某后,以夫妻名义与肖某同居,并生有一女。如果卢某和肖某感情出现裂痕,欲与肖某解除同居关系,但肖某不同意。卢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真确的?()

    • A、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不应当受理卢某的请求
    • B、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 C、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不应当受理
    • D、如果卢某仅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陈某(女)诉郑某(男)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宣判后陈某不服。她认为二审判决共同财产钢琴归郑某所有,而郑某不会弹钢琴,因此申请再审。此外,陈某还想起有一个5万元的存折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一、二审时双方当事人都未提及此事,现存折在郑某手中,她希望法院再审时一并处理。本案应()。

    • A、对钢琴归属争议立案再审,存折问题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 B、立案再审,对钢琴和存折问题一并处理
    • C、告知陈某另行起诉钢琴和存折问题
    • D、告知陈某可以一并处理钢琴和存折问题,她可以选择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肖某与吴某是邻居,2000年初,肖某向吴某借款5000元,言明一年归还。一年后,吴某找肖某多次索要,肖某不仅不还,还提出吴某盖房时用了肖某的木材,应当一起结算。2001年3月吴某到某基层法院的法庭起诉了肖某,要求肖某还款。肖某提起了反诉,要求吴某归还所借的木材。法庭的张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了此案,2001年8月作出了判决,在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肖某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消原判,发回重审。法庭的张法官又重审了此案,改变了原来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再上诉。问:该案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该案在程序上有如下错误:
    1.在一审中张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超出了法律规定的3个月的审限;
    2.在一审中张法官在判决书上加盖人民法庭的印章是错误的,应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3.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不应判决撤消原判,发回重审,应直接改判;
    4.发回重审属于程序事项,二审法院应使用裁定而不是判决的方式。
    5.发回重审后,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判,不应由张法官重审。

  • 第23题:

    单选题
    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陈某不是本案一、二审当事人,不能参加再审程序

    B

    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C

    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

    二审法院只能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 A
    解析:
    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第一审审结的,再审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除外。再审后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第二审审结的,再审时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后的判决、裁定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上诉。本题中,赵某与黄某的财产所有权纠纷经过了一审和二审,故二审法院在对该案进行再审时所适用的程序应为第二审程序。《民诉解释》第422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8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423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本题中,陈某向二审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是财产的共同所有人,两人在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中存在共同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的共同性和不可分割性使得陈某是该财产纠纷中应当参加的当事人,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第24题:

    问答题
    肖某与吴某是邻居,2000年初,肖某向吴某借款5000元,言明一年归还。一年后,吴某找肖某多次索要,肖某不仅不还,还提出吴某盖房时用了肖某的木材,应当一起结算。2001年3月吴某到某基层法院的法庭起诉了肖某,要求肖某还款。肖某提起了反诉,要求吴某归还所借的木材。法庭的张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了此案,2001年8月作出了判决,在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肖某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消原判,发回重审。法庭的张法官又重审了此案,改变了原来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再上诉。问:该案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该案在程序上有如下错误:
    1.在一审中张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超出了法律规定的3个月的审限;
    2.在一审中张法官在判决书上加盖人民法庭的印章是错误的,应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3.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不应判决撤消原判,发回重审,应直接改判;
    4.发回重审属于程序事项,二审法院应使用裁定而不是判决的方式。
    5.发回重审后,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判,不应由张法官重审。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