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何国法律认定贝比特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题目

适用何国法律认定贝比特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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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

    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C
    [考点]票据当事人能力的法律适用、外国法的查明.
    [解析]我国《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本题中票据行为能力人里斯是甲国人,其行为能力应适用本国法。当事人本国法可以依据国籍,也可以依据住所地。这需要结合题意.票据行为地是中国,假设里斯依据其本国法有行为能力,自然应判定其有完全行为能力,假设里斯依据其本国法无行为能力,若依据行为地法即中国法有行为能力,仍应认为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项最为符合题意。同时可以排除A、B两项。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见,如关予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应适用我国法律,而不是驳回起诉。

  • 第2题: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0年)

    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
    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关系中当事人行为能力认定的法律适用。A项,《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法律对于债务人的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规定,适用其本国法律即甲国法律或者行为地法律即中国法律,不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所以A错误。
    B项,里斯的住所地并不一定位于甲国或者中国,所以适用住所地法律是错误的。所以B错误。
    C项,若依据中国法即行为地法里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票据法》第96条的规定,应当认定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C正确。
    D项,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当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D错误。

  • 第3题:

    关于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所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和认定非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审查标准相同
    B.在我国,只有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有权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C.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一般应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D.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适用的情况下,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法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答案:C
    解析:

  • 第4题: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
    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关系中当事人行为能力认定的法律适用。A项,《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法律对于债务人的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规定,适用其本国法律即甲国法律或者行为地法律即中国法律,不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所以A错误。
    B项,里斯的住所地并不一定位于甲国或者中国,所以适用住所地法律是错误的。所以B错误。
    C项,若依据中国法即行为地法里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票据法》第96条的规定,应当认定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C正确。
    D项,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当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D错误。

  • 第5题: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
    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答案:C
    解析:
    【考点】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外国法查明【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96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所以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民通意见》第193条的规定,我国查明外国法的五种途径:(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如果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