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性质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二是刑法的法律性质;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刑法的法律性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其二,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第1题:
如何理解刑法学极其研究对象?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刑法学以其特定的研究对象把刑法学与其他法学学科特别是与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劳动改造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学、犯罪侦查学等其他刑事法学学科区分开来。因为,它们都不是专门研究刑法规范的,这些学科在研究对象上与刑法学是不相同的,从而它们与刑法学之间的界限也是分明的。在了解刑法学特定的研究对象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到:中国刑法学不同于外国刑法学或比较刑法学,所以它只能以研究中国的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主,适当借鉴外国有关经验与内容。中国刑法学的研究,要以我国现行刑法和司法实践为基本依托,以社会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为指导,从而阐明概念,讲清原理,分析和解决刑法的立法与司法实际问题,以形成具有本国特色和部门法特点的我国刑法学,贡献于我国的刑事法治事业与整个社会的进步。
第2题: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它所要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我国空间效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的刑事管辖权体制。具体体现为:(l)依照属地管辖原则(2)依照属人管辖原则(3)依照保护管辖原则(4)依照普遍管辖原则。
第3题:
正确答案:《教师法》对我国教师的职业性质作出了界定,其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教师的专业性。教师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师职业是一种需要具备专门知识、专门技能以及相应的职业道德才能从事的职业。
(2)教师职业具有教育性和公共性。①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为社会培养人才的职业,教师的根本职业是教书育人,通过教师的教育,能够促进个体的社会化,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适应性人才。②教师职业的公共性,是指教师作为国家教育责任的承担者,其工作涉及社会公众,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属性。
第4题: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朔及力的规定?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新刑法典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2)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新刑法典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新刑法典,即新刑法典具有溯及力。
(3)当时的法律和新刑法典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新刑法典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新刑法典不具有溯及力。
(4)如果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该判决继续有效。
第5题:
如何理解刑法中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意志或者意识,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危害行为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危害行为是在法律上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其次,危害行为是在行为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因为只有这样的危害行为,才可能由刑法来调整并达到刑法调整所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