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
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
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1.关于混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的概括随即是混同B.混同可因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而发生C.作为债的消灭原因,混同是一种行为,须以意思表示为之D.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给债务人,则发生混同E.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归于一人是混同发生的原因
2.下列关于刑法立法解释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刑法立法解释具有与刑法同等的效力B.刑法立法解释的效力低于刑法的效力C.刑法立法解释的效力与刑法司法解释的效力是相同的D.以上说法都不对
3.下列关于混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混同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行为 B.混同在性质上属于事件 C.发生混同的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 D.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E.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相对消灭
4.下面关于法的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A.法的效力具有普遍性B.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C.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包括生效裁判的效力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效力待定的合同并没有成立
B.效力待定的合同通常欠缺主体合格要件
C.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无效的
D.表见代理是有效合同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