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贷款,王某与吴菜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菜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第9题:
王某应向刘某偿还8万元,向关某偿还4万元,向张某偿还8万元
王某应向刘某偿还10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5万元
王某应向刘某偿还7.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7.5万元
王某应向刘某偿还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10万元
第10题:
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第11题:
王某承担钱某向其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
钱某自认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实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借款事实的反证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还款事实的本证
第12题:
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第13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钱某是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晨7点半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送到指定地点。钱签约未成而向王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利润损失10万元属实。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第20题:
因该借款专门用于为王某治病,因此该债务属于王某个人债务
若双方就债务承担未达成一致,法院应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018年12月19日,赵某有权起诉请求王某、张某及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若王某与张某离婚时协议各自偿还3万元,该协议并不当然对赵某有效
第21题:
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间接证据
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派生证据
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直接证据
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原始证据
第22题:
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第23题:
“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第24题:
依法审理
不予立案
驳回起诉
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