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的表述错误的是、A、法律规避是当事人的行为;公共秩序保留是国家的行为B、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公共秩序保留排除适用的法律是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的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C、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法律规避的效力是该规避行为无效,直接适用我国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适用后,直接适用我国法D、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都是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制度

题目
下列有关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律规避是当事人的行为;公共秩序保留是国家的行为
B、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公共秩序保留排除适用的法律是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的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
C、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法律规避的效力是该规避行为无效,直接适用我国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适用后,直接适用我国法
D、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都是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制度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D
解析:
法律规避是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公共秩序保留是一国法院依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因此A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错误,法律规避并非基于国家主权原则。法律规避中被规避的法律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既可以是本国法也可以是外国法;公共秩序保留排除适用的法律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与法院地国公共秩序相抵触的所有外国法,并非仅是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因此B项表述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194条的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因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律规避的效力是直接适用我国法;根据我国有关司法实践,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适用后,直接适用我国相关法律,因此C项表述错误。B、C、D为当选项。
更多“下列有关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的表述错误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析法律规避与公共秩序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

    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制度同为国际私法中限制适用外国法的基本制度,两者在维护内国法的尊严和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方面具有共性。但两者的产生的原因和着眼点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1)法律规避是当事人为逃避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规定,故意通过改变连结点造成的,而公共秩序则是由于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的内容及其适用的结果与冲突规范所属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而引起的。
    (2)虽然两者在结果上都是对本应适用的外国法不予适用,但法律规避不适用外国法,主要着眼于当事人的虚假行为,而公共秩序则主要着眼于维护内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


  • 第2题:

    下列四个选项中,我国在立法中明确规定采取或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有哪几项?( )

    A.识别

    B.公共秩序保留

    C.反致

    D.法律规避


    正确答案:ABD
    【考点】我国关于冲突规范适用制度的态度
    【解析】识别是法律审判过程中必经的思维过程,A项正确;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民通意见》、《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都有体现,B项正确;我国《民通意见》第194条即是对法律规避的规定,D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78条第2款反映了我国不采取反致的态度,故C不符合题意。

  • 第3题:

    在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的制度有()

    • A、识别
    • B、公共秩序保留
    • C、外国法的查明
    • D、法律规避

    正确答案:B,C,D

  • 第4题:

    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对鲍富莱蒙案的判决是关于()

    • A、先决问题的典型案例
    • B、法律规避的典型案例
    • C、反致的典型案例
    • D、公共秩序保留的典型案例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的规定。

    • A、识别
    • B、反致
    • C、法律规避
    • D、公共秩序保留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国际私法上,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制度有()

    • A、反致制度
    • B、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 C、法律规避制度
    • D、外国法查明制度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扞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试析法律规避与公共秩序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制度同为国际私法中限制适用外国法的基本制度,两者在维护内国法的尊严和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方面具有共性。但两者的产生的原因和着眼点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1)法律规避是当事人为逃避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规定,故意通过改变连结点造成的,而公共秩序则是由于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的内容及其适用的结果与冲突规范所属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而引起的。
    (2)虽然两者在结果上都是对本应适用的外国法不予适用,但法律规避不适用外国法,主要着眼于当事人的虚假行为,而公共秩序则主要着眼于维护内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在国际私法实践中,各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和克服适用外国法过程中发生的困难而形成的适用外国法的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

    反致

    B

    公共秩序保留

    C

    法律规避

    D

    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国际私法上,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制度有()
    A

    反致制度

    B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C

    法律规避制度

    D

    外国法查明制度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在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的制度有()
    A

    识别

    B

    公共秩序保留

    C

    外国法的查明

    D

    法律规避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又被称为()
    A

    法律规避

    B

    保留条款

    C

    公共政策

    D

    公共秩序保留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

  • 第14题:

    根据有关法律,有关公共秩序保留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实质在于维护本国国家及其人民的利益
    B、该制度的直接作用在于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在本国的适用
    C、该制度被称为法律适用中的“安全阀”
    D、该制度事实上是一种法律规避行为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公共秩序保留。详解: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指一国法院依据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道德的基本观念相抵触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制度。该制度的直接功能在于对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的排除,间接作用在于肯定法院地国法律的适用。正因为该制度实质上在于维护本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也被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与法律规避有着本质的区别,法律规避是个人行为,其目的是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而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法律的适用,是国际私法上的违法行为,最终维护的是个人利益,而非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所以.D项说法是不对的。

  • 第15题:

    在国际私法实践中,各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和克服适用外国法过程中发生的困难而形成的适用外国法的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反致
    • B、公共秩序保留
    • C、法律规避
    • D、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正确答案:A,B,C,D

  • 第16题:

    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的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分析法律规避与公共秩序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1)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制度同为国际私法中限制适用外国法的基本制度。两者在维护内国法的强行性规定和排除本应适用的法律上具有共性;
    (2)分析两者的主体、产生的原因和着眼点存在较大的差别。

  • 第18题: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又被称为()

    • A、法律规避
    • B、保留条款
    • C、公共政策
    • D、公共秩序保留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判断题
    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的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法律规避是当事人的行为;公共秩序保留是国家的行为

    B

    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公共秩序保留排除适用的法律是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的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

    C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法律规避的效力是该规避行为无效,直接适用我国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适用后,直接适用我国法

    D

    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都是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制度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D两项,法律规避是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公共秩序保留是一国法院依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因此,法律规避是当事人的行为;公共秩序保留是国家的行为,同时,法律规避并非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
    B项,法律规避中被规避的法律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既可以是本国法也可以是外国法。公共秩序保留排除适用的法律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与法院地国公共秩序相抵触的所有外国法,并非仅是外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因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确定法律规避的行为后直接适用我国法律;根据我国有关司法实践,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适用后,直接适用我国相关法律。

  • 第21题:

    单选题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的规定
    A

    识别

    B

    反致

    C

    法律规避

    D

    公共秩序保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律规避的效力问题,说法正确的有 ( )
    A

    以华赫特、魏斯等为代表的早期学者认为法律规避是一种有效的行为

    B

    法律规避的效力问题存在的另一种分歧是一些学者认为法律规避是一种无效行为

    C

    主张法律规避无效的学者认为它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D

    根据“欺诈使一切归丁无效”原则,应否定法律规避行为的效力

    E

    主张法律规避无效的部分国家规定禁止规避本国强行法和外国强行法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2006年真题]
    A

    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

    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

    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外国法律本身或其适用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可以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B项,英国以“公共政策”这一概念代替欧洲大陆国家所适用的“公共秩序”概念,其法院在实践中对于违反英国公共政策的法律可以拒绝适用。
    C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采纳,譬如1928年的《布斯塔曼特法典》和1980年的《关于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的公约》。
    D项,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这一概念,在解释上,“社会公共利益”应与通用的“公共秩序”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