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的是()。A.魏律B.晋律C.开皇律D.唐律疏议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正确答案:C

  • 第2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魏律》又称《曹魏律》,《晋律》又称“张杜律”
    B、《魏律》将《法经》的“具律”改为“刑名”,位置不变
    C、《晋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律
    D、《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

    答案:A,C,D
    解析:
    B项的错误在于《魏律》将《法经》的“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这是非常重要的变化,具律、刑名、法例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将其调至法典的最前面,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又进了一大步。

  • 第3题:

    3、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选项错误的是()。(司考)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 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 第4题: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正确答案:C
    《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是放在最后一篇,故A正确。《魏律》共18篇,《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项正确。《晋律》,又称《泰始律》,共20篇620条。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而《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故C错误。D项说法正确。

  • 第5题:

    1、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20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12篇30卷


    《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