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他人通奸,意图杀害其妻以便能与他人结婚。甲在其妻的饭碗中放入数量较大的安眠药,但由于其不知安眠药已过期,而没有达到毒死其妻的目的。甲的行为属于( )。A.不构成犯罪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

题目

甲与他人通奸,意图杀害其妻以便能与他人结婚。甲在其妻的饭碗中放入数量较大的安眠药,但由于其不知安眠药已过期,而没有达到毒死其妻的目的。甲的行为属于( )。

A.不构成犯罪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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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意图杀死其妻子,某日误以碱面为砒霜投放其妻将要吃的碗中,其妻吃后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属于( )

    A、对象错误

    B、故意犯罪

    C、意外事件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

  • 第2题:

    根据犯罪主客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A.甲预谋杀害乙,于是准备了杀人的刀具,并且跟踪乙的日常行踪。在决定采取杀人行动之前,甲妻发现甲的杀人计划,力劝甲放弃,而后甲听从其妻劝告,没有依计划采取杀人行动。甲不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两人预谋杀害丙,甲负责准备杀人的刀具,乙负责踩点,收集丙的日常行踪。在决定采取杀人行动之前,甲妻发现甲、乙的杀人计划,力劝甲放弃,而后甲听从其妻劝告,没有依计划参加杀人行动,乙单独执行计划,用甲提供的杀人工具把丙杀了。甲成立犯罪中止 C甲基于杀害的意图对乙实施暴力,乙跪地求饶,并且拿出两万元钱,恳求甲放过他,甲见钱眼开,遂放弃了继续加害行为。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

    D.甲基于杀害的意图对乙实施暴力,乙一边抵抗,一边告诉甲,如果甲杀害了他要判死刑的。甲害怕受到法律的惩罚,于是放弃了继续加害行为。甲不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C
    [答案] C
    [评析] 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的认定。选项A中,甲在犯罪预备阶段放弃了犯罪计划,成立犯罪中止。选项B中,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共犯(既遂),因为甲虽然放弃了杀人计划,但是甲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依照共同犯罪理论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甲也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选项C,就故意杀人行为,甲成立犯罪中止。选项 D,甲也成立犯罪中止,不管甲是出于畏惧法律惩罚还是怜悯被害人,只要主动放弃犯罪,就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A、B、D表述错误,C为正确选项。

  • 第3题:

    甲上山砍柴因遇山崩而未归。两年后,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宣告。但在谁为甲的财产管理人的问题上,其妻与甲母发生争议。经查在甲失踪期间,其妻经常将家中物品搬到同村柴夫丙家与丙共用。甲的财产的管理人应为()。

    A.其妻

    B.甲母

    C.其妻和甲母

    D.其妻或甲母


    甲母

  • 第4题:

    下列属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有( )。

    A.甲误认为乙是丙而加以杀害

    B.甲将过期的安眠药误当成没有过期的安眠药去毒杀其妻

    C.甲打乙一拳,乙昏倒,甲以为自己杀死乙,而乙未死

    D.甲将乙遗忘在其车上的物品拒不交出,甲认为拾得的东西可以归己


    正确答案:ABC
    解析: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时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指向的事物的性质和种类的认识错误。这种认识错误可分为同类的目标错误,非同类的目标错误以及目标自身性质错误,如选项A。(2)行为人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是指行为人对其选择的犯罪手段的性质的认识错误,如选项B。(3)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有错误认识,如选项C。选项D属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 第5题:

    甲要毒死其妻乙,就在其饭里下毒,毒药的剂量过少,其妻吃完以后,在地上翻滚,甲见状不忍,于是又慌忙送至医院就诊,最后只造成其妻残废,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属于中止犯

    B.甲属于既遂犯

    C.甲属于犯罪未遂

    D.甲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包括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两种。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实施完毕犯罪以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只是要求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本案中,甲投毒杀害妻子,后来由于于心不忍将妻子送去医院抢救,妻子虽然残废,死亡的结果却没有发生,所以仍然构成犯罪中止。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本案中甲的行为并未构成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