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交给商人乙出售,二人约定了报酬支付方式。之后,丙将货物从乙处买走。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B.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C.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D.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故丙最终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题目

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交给商人乙出售,二人约定了报酬支付方式。之后,丙将货物从乙处买走。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

B.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C.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D.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故丙最终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行纪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包括: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但行纪合同必须有偿;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属于委托合同当事人,直接承受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但行纪合同中,虽然行纪人和委托人都属于合同当事人,但委托人并不承受行纪人和第三人之间交易导致的法律后果,等等。故排除A项。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委托商人乙出售,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这决定了甲、乙之间签订的行纪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故选B项。基于无权处分行为,决定了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为待定状态,而不是无效合同。故排除C项。丙应当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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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正确答案:A

  • 第2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货物,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签订合同时丙公司知道乙公司是替甲公司销售货物,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关系是:

    A:委托合同关系
    B:行纪合同关系
    C:居间合同关系
    D:买卖合同关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行纪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与第三人发生的交易关系,直接由行纪人承受权利义务,行纪人就自己的行为向第三人负责。《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本题中乙公司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但是丙公司知道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代理关系,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公司和丙公司,所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行纪合同关系。

  • 第4题:

    甲乙系叔侄关系,乙将甲收藏的一幅古画出卖于丙,后甲死亡,乙因遗赠而取得甲的全部财产。对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及丙取得所有权的性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该合同未取得甲的追认
    B.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乙取得了甲财产的所有权
    C.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善意取得
    D.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传来取得


    答案:B,D
    解析:
    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乙在处分该物时为处分权人,但其后他继承了该财产,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故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依据该合同取得该古画的所有权,合同取得为传来取得,不为善意取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5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给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一物多卖。(1)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选项ABD错误。(2)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题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选项C正确。

  • 第6题:

    甲将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双方约定3天后交付设备。次日,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该设备。经查,丙不知甲与乙之间有合同关系。关于甲、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C.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无效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54页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两个合同均为诺成合同。

  • 第7题:

    甲将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双方约定3 d后交付设备。次日,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该设备。经查,丙不知甲与乙之间有合同关系。关于甲、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C.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无效,丙没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 第8题:

    甲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了另外一份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订立的合同无效
    B.甲与丙之间订立的合同无效
    C.乙可以要求丙将返还该房屋
    D.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0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甲乙自己的合同作为原因行为,不受有无登记的影响,而登记不过是物权变动的条件。也就是说,不登记不影响当事人之间合同的效力,但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后果;若想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则必须要履行登记。因此,基于合同,乙可以请求甲办理登记,甲未能按时办理登记,构成违约,乙可以请求甲实际履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 第9题:

    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交给商人乙出售,二人约定了报酬支付方式。之后,丙将货物从乙处买走。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
    B.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C.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D.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故丙最终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精解】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行纪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包括: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但行纪合同必须有偿;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属于委托合同当事人,直接承受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但行纪合同中,虽然行纪人和委托人都属于合同当事人,但委托人并不承受行纪人和第三人之间交易导致的法律后果,等等。故排除A项。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委托商人乙出售,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就决定了甲、乙之间签订的行纪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故选B项。基于无权处分行为,决定了乙、丙之问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为待定状态,而不是无效合同,故排除C项。丙应当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排除D项。

  • 第10题: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5万元的合理价格卖给丙。则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但丙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
    •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但丙不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
    • C、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丙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
    • D、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丙不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将货直接发给丙。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当事人为()。

    • A、甲、乙
    • B、乙、丙
    • C、甲、乙、丙

    正确答案:A

  • 第12题:

    单选题
    甲有一个清代花瓶。2009年2月,甲与乙订立买卖该花瓶的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4月6日,甲向乙交付该花瓶。2009年3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花瓶的合同,甲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将花瓶交付给了丙。请问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A

    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B

    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C

    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

    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一物多卖
    讲解: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 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14题:

    甲、乙系叔侄关系,乙将甲收藏的1幅古画 出卖于丙,后甲死亡,乙因遗赠而取得甲的全部财产。 对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及丙取得所有权的性质,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 同,因为,该合同未取得甲的追认
    B.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 同,因为,乙取得了甲财产的所有权
    C.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善意取得
    D.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传来取得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无权处分问题。依 合同法 第 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 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 同有效。本媢中,乙在处分该物时为处分权人,但其后 他继承了该财产,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故在甲死亡 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依据该合同取 得该古画的所有权,合同取得为传来取得,不为善意取 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15题:

    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自签订生效。因此,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有效。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本案中,乙与丙之间不存在质押关系,也未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丙仅是依甲的委托代其占有质物而已。因此,丙未取得质权。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案中,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质物,属于基于占有媒介关系完成的现实交付。因此,甲已取得质权。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 第17题: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丙向乙交付货物,丙交付货物后,乙将立即付款。丙违约,没有交付货物。乙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

    A.甲
    B.丙
    C.甲和丙
    D.甲或丙

    答案:A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第18题:

    甲将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双方约定3 d后交付设备。次日,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该设备。经查,丙不知甲与乙之间有合同关系。关于甲、乙、丙之间的合 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C.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无效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

  • 第19题:

    甲将一处自有房屋卖给乙,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未办理登记时,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登记。则( )。

    A.甲和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甲和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甲和乙、丙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
    D.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

    答案:C
    解析:

  • 第20题:

    开发商甲与公民乙签订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该房屋的预告登记。不久,开发商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屋预售给公民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无效
    C.甲与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D.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答案:C
    解析:
    【精解】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嘲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见,只要进行了预告登记,甲与乙之问签订的合同便会产生物权效力,故选C项。A项和D项错在:申请预告登记后,因预告登记具有物权的排他效力,故另一方任何违背预告登记内容的处分(如出售、设定抵押等)均为无效。既然开发商再行出售行为无效,乙自然可不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项错在:物权法明确区分了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因此,物权的变动和债权合同无关,因此,开发商甲与丙之间签订的合同还是有效的。

  • 第21题:

    甲、乙二人在丙开设的服装店内签订甲购买乙服装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将货物运至丙的服装店内交货。乙将3000件服装运至丙的服装店后,甲3个月后告知乙不再购买该批服装。此时,丙向乙主张保管费。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与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法律关系
    B.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
    C.乙与丙之间存在委托合同法律关系
    D.乙与丙之间存在行纪合同法律关系


    答案:A
    解析:
    【精解】本题应当认定为无偿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因为乙将货物存放于丙处,而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至于丙的默认不影响保管合同的成立。故选A项。丙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在无因管理成立之初,受益人并不知晓管理行为,而在保管行为成立之初,保管人和委托人都知道管理行为,这是无因管理区别于保管行为的关键。委托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的关键在于,委托合同强调事务的处理过程,而保管合同则强调事务的处理状态,故乙、丙之间不存在委托合同关系。保管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之一就是,行纪合同的行纪人要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行纪人承受,而不是委托人承受。本题中,丙并没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故乙、丙之间不存在行纪合同关系。

  • 第22题:

    甲将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双方约定3天后交付设备,次日,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该设备。经查,丙不知甲与乙之间有合同关系。关于甲、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 C、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无效
    •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将货直接发给丙。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当事人为()。
    A

    甲、乙

    B

    乙、丙

    C

    甲、乙、丙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体现了“合同相对性”的是( )
    A

    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只能要求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B

    甲行使代位权,对次债务人丙提起诉讼

    C

    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丙交付部分货物,丙对此不知情

    D

    甲和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甲将房屋出租给丙,乙可以对抗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选项A体现“主体的相对性”。选项BD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选项C是合同当事人为他人设定义务,不符合“合同相对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