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相匹配,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法的起源受其影响,也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显著特点。 第一,古代法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 第二,古代法的起源主要是以“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的形式完成。 第三,古代法的起源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为基础。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经济因素在法的产生过程中起了决定作用:我国古代法的起源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为基础,强调家族、宗族、国家利益和集体协作精神,私有制和社会分工的出现导致了法的产生。 政治因素也是法起源的重要因素,法的产生是当时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结果。我国古代法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兼有国法和宗法的双重性质,既适用于占统治地位的各支宗族内部,又适用于整个国家,是奴隶主阶级用来调整与奴隶的关系以及奴隶主内部关系的统治工具,这是法产生的政治根源。 法的产生还受人文、地理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古代法的产生受我国特有的文化和地理环境的影响,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主要是以“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的形式完成。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由习惯发展到习惯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我国古代法的起源最初是由原始氏族社会的习惯转化而成的礼法,从最初君主发布的命令到统一规范的成文法典的制定,从最初的“天命”“神罚”到科学合理的刑法体系的建立都体现了法起源的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