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职工,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适当缩短工作时间,我国目前实行缩短工作日的情形包括()A、从事矿山、井下、高山、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劳动的劳动者B、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C、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劳动者D、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题目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职工,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适当缩短工作时间,我国目前实行缩短工作日的情形包括()

A、从事矿山、井下、高山、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劳动的劳动者

B、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C、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劳动者

D、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相似考题
更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职工,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A.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B.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领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C.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D.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E.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60天的

    答案:A,B,C,D
    解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 第2题:

    《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下列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B.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二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D.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答案:B,D,E
    解析:
    依据《劳动法》第59条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故A项错误;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故B项正确;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故C项错误;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故D项正确;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故E项正确。

  • 第3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符合对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有( )。

    A、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B、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低温、冷水作业
    C、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D、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答案:D
    解析: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第4题: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第5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符合对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有()。

    A.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B.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低温、冷水作业
    C.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D.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45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