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必要性:我国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相对薄弱,为此《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规划新的课程体系时,规定“从小学到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强调通过学生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同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又指出综合实践活动与各学科领域应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二者既有其相对独立性,又存在紧密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综合实践活动也可和某些学科教学打通进行,同时,各学科课程中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和综合应用能力。为此,课程标准调整了数学学科的结构,在“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这些知识性的领域之外,设置了“综合与实践”这一数学学习领域。
教学特点:
(1)综合性:对任何主题的探究都必须体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整合,体现科学、艺术、道德的内在整合。
(2)实践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展开往往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强调学生通过活动或亲身体验来进行学习,但不是为“活动”而“活动”。
(3)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面向学生整个的生活世界,其内容与学生个人的生活或现实社会紧密相连,往往表现为一个没有固定答案的开放性问题,要解决这样的开放性问题,学生不可能到书本上去找现成的答案,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探索、去发现,才能找到可能的答案。
(4)生成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展开很少从预定的课程目标人手,它常常围绕某个开放性的主题或问题来展开。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新的目标、新的问题、新的主题不断生成,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加深,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这便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生成性”的集中体现。
(5)自主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十分注重从学生现有的兴趣与经验出发,强调学生的自主选择与探究。学生不仅可以选择学习的内容、进度与方式,还可以自己对自己的学习过程或结果进行评价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