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自合同竣工日期起计算
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的,由发包人自行修复
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3年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关于工程总承包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8题:
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说法,是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承包人不在承包质量保修责任
第9题: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保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保修完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10题:
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和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不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11题: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最低为5年
第12题:
缺陷责任期自合同竣工日期起计算
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的,由发包人自行修复
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3年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第13题:
第14题:
“A缺陷责任期。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2)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其期限长短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C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下列关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缺陷责任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20题: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须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保修期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
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算起
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第21题:
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暂时扣减缺陷责任保修金
发包人应在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暂时扣减的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的一半返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江暂扣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余额支付给承包人
如发生质量缺陷,则发包人不退还缺陷责任保修金
第22题:
缺陷责任期不同于国内施工合同所指的工程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期开始
缺陷责任的缺陷责任期开始表明工程所有工作完成
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承包商负责
缺陷责任期为考验工程动态运行中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23题:
应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应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暂时扣减的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25日内,将暂扣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余额支付给承包人
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5日内,将暂扣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余额支付给承包人
第24题:
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