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一个国家的法律与该国的政体、自然环境、宗教、贸易、风俗习惯、人民的生活方式、制度架构、人文传统的关系,以及法律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总和。
更多“法的精神(孟德斯鸠)”相关问题
  • 第1题:

    《论法的精神》出自()之笔。

    • A、洛克
    • B、卢梭
    • C、伏尔泰
    • D、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D

  • 第2题:

    《论法的精神》是谁的作品?()

    • A、卢梭
    • B、霍布斯
    • C、孟德斯鸠
    • D、休谟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孟德斯鸠提出的著名观念是()。

    • A、法的威慑
    • B、法的作用
    • C、法的权利
    • D、法的精神

    正确答案:D

  • 第4题:

    孟德斯鸠提出,人为法优于自然法、自然法应遵循人为法。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法的定义(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 第6题:

    1748年,孟德斯鸠发表了积27年辛勤劳动写出来的巨著()。

    • A、《法的精神》
    • B、《波斯人信札》
    • C、《罗马盛衰的原因》
    • D、《利维坦》

    正确答案:A

  • 第7题:

    《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 A、卢梭
    • B、孟德斯鸠
    • C、伏尔泰
    • D、霍布斯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名词解释题
    法的精神(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 孟德斯鸠主张从法与其他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中去探寻法律的精神,一个国家的整体情况、政体、自然条件、信仰、性情、财富、人口、风俗习惯等等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法的精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名词解释题
    法(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为“法”所支配。肯定物质世界及其运动规律的客观性,认为自然界是运动着的物质,是受自然界的固有的规律支配的。孟德斯鸠否定上帝的万能,认为上帝也为“法”所制约。他所说的“法”是泛指事物固有的法则、规律,有时也指人们制定的法律。
    上帝和万物一样,都受自身固有的“法”所支配。在政治上,孟德斯鸠认为,自由并不是意味着可以任意行事,平等也不是意味着否定命令和服从,真正的自由只在于做一切法律许可的事,真正的平等也只在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孟德斯鸠的以法治为中心的政治观点的政论基础,便是他的“法”的历史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孟德斯鸠关于“法的精神”的理论。

    正确答案: 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以法哲学的形式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政治理论。
    孟德斯鸠研究了历史上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以期寻找和建立一种符合“法的精神”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历史上有三种政体,即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的性质是人民拥有最高权力,它的原则是“品德”;君主政体的性质是君主拥有最高权力,不过他依据法律来行使权力,它的原则是“荣誉”;专制政体的性质是个人依据意志和爱好来治理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孟德斯鸠认为民主制和君主制都是合理的政体,专制政体则是不合理的政体。
    在“法的精神”的诸多因素中,孟德斯鸠尤其强调地理环境的重要意义,认为地理环境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和精神面貌及其法律性质和政治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孟德斯鸠的有关思想被人们称为“地理环境决定论”。这种观点虽然是错误的,但在当时的确有积极的意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孟德斯鸠“法的精神”的含义。

    正确答案: 孟德斯鸠主张从法与其他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中去探寻法律的精神,他用历史的和比较(整体的比较)的方法对不同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他认为,法律必须反映和表现下列几个方面的关系:
    (1)法律要反映一个国家的整体情况。法律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地理、民族传统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是经过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
    (2)法律要同国家政体的性质、原则相适应。
    (3)法律要与国家的自然条件相适应。
    (4)法律要与政治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和居民的信仰、性情、财富、人口、风俗习惯等相适应。
    (5)法律自身要保持和谐——立法目的与法律内容之间、法律渊源之间、法律体系的和谐。
    孟德斯鸠认为法的精神就是这些关系综合起来的所构成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1748年,孟德斯鸠发表了积27年辛勤劳动写出来的巨著()。
    A

    《法的精神》

    B

    《波斯人信札》

    C

    《罗马盛衰的原因》

    D

    《利维坦》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战国李悝制定了《法经》,法国孟德斯鸠撰写了《论法的精神》,这两个“法”对君权的影响()

    • A、基本一致
    • B、正好相反
    • C、相辅相成
    • D、继承发展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人为法(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 孟德斯鸠把人类历史描述为平等——不平等——平等的过程,即从自然平等到社会的不平等,然后又借助于法律使平等得以恢复的过程。
    他指出,位于一切法之先的是自然法,他们是唯一从我们存在的结构派生出来的。他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中,处于这种状态中的人没有知识为自然所支配。自然法包括四条:一是和平;二是设法养活自己;三是对他人的爱慕感情;四是对社会生活的愿望。
    总之,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是和平、自由和平等的。但是,当人们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之后,人们之间原有的和平、自由和平等关系就此终止,战争状态就开始了,于是才有必要制定各种法律如政治法、民法和国家法等。

  • 第15题:

    法国最有代表性的法治论者是孟德斯鸠和卢梭。卢梭思想的核心是()

    • A、法的精神
    • B、天赋人权
    • C、分权制衡
    • D、人民主权学说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简述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理论内涵。


    正确答案:《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的一部主要著作,他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他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法律同政体、地理、气候、自由、贸易、人口、宗教、风俗习惯等都有关系,这些关系相互作用综合的结果,就构成了“法的精神”。法的精神,就是法律与各种因素之间关系的总和,简单说,就是一种关系。只有适合民族精神的法律,才是最好的法律。
    他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哲学、社会学和法学观点,把社会现象同物质环境、地理状况、文化历史传统联系起来考察研究法律,认为各国的法律应有自己不同的体系及其法的精神。
    认识法律应注意影响法律产生、运行的环境因素、存在条件,强调万事万物都有法,都要用法来衡量,不能把法律看成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要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分析法律,在法律与各种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联系之中把握法的精神。

  • 第17题:

    试述孟德斯鸠“法的精神”的含义。


    正确答案:孟德斯鸠主张从法与其他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中去探寻法律的精神,他用历史的和比较(整体的比较)的方法对不同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他认为,法律必须反映和表现下列几个方面的关系:
    (1)法律要反映一个国家的整体情况。法律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地理、民族传统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是经过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
    (2)法律要同国家政体的性质、原则相适应。
    (3)法律要与国家的自然条件相适应。
    (4)法律要与政治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和居民的信仰、性情、财富、人口、风俗习惯等相适应。
    (5)法律自身要保持和谐——立法目的与法律内容之间、法律渊源之间、法律体系的和谐。
    孟德斯鸠认为法的精神就是这些关系综合起来的所构成的。

  • 第18题: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写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法(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为“法”所支配。肯定物质世界及其运动规律的客观性,认为自然界是运动着的物质,是受自然界的固有的规律支配的。孟德斯鸠否定上帝的万能,认为上帝也为“法”所制约。他所说的“法”是泛指事物固有的法则、规律,有时也指人们制定的法律。
    上帝和万物一样,都受自身固有的“法”所支配。在政治上,孟德斯鸠认为,自由并不是意味着可以任意行事,平等也不是意味着否定命令和服从,真正的自由只在于做一切法律许可的事,真正的平等也只在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孟德斯鸠的以法治为中心的政治观点的政论基础,便是他的“法”的历史观。

  • 第20题:

    名词解释题
    法的定义(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 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法的精神(孟德斯鸠)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严复将__的__以《法意》之名移译到中国。 ( )
    A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B

    孟德斯鸠,法理学与法哲学

    C

    奥斯丁,论法的精神

    D

    奥斯丁,法理学与法哲学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孟德斯鸠提出的著名观念是()。
    A

    法的威慑

    B

    法的作用

    C

    法的权利

    D

    法的精神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理论内涵。

    正确答案: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的一部主要著作,他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他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法律同政体、地理、气候、自由、贸易、人口、宗教、风俗习惯等都有关系,这些关系相互作用综合的结果,就构成了“法的精神”。法的精神,就是法律与各种因素之间关系的总和,简单说,就是一种关系。只有适合民族精神的法律,才是最好的法律。
    他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哲学、社会学和法学观点,把社会现象同物质环境、地理状况、文化历史传统联系起来考察研究法律,认为各国的法律应有自己不同的体系及其法的精神。
    认识法律应注意影响法律产生、运行的环境因素、存在条件,强调万事万物都有法,都要用法来衡量,不能把法律看成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要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分析法律,在法律与各种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联系之中把握法的精神。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