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的电子专家W·肖克利是晶体管的发明人,诺贝尔奖学金获得者,为电子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956年,雄心勃勃的肖克利在硅谷成立了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公司并自任总经理,然而,在这位深谙电子专业知识的专家"内行"领导下,不到两年公司就倒闭了。请说明为什么肖克利可以为电子技术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而不能很好地经营公司?

题目

美国著名的电子专家W·肖克利是晶体管的发明人,诺贝尔奖学金获得者,为电子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956年,雄心勃勃的肖克利在硅谷成立了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公司并自任总经理,然而,在这位深谙电子专业知识的专家"内行"领导下,不到两年公司就倒闭了。请说明为什么肖克利可以为电子技术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而不能很好地经营公司?


相似考题

3.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考试大收集整理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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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公司员工肖某以生病为由向公司请假,并附医院证明,因请假手续齐备,公司予以批准,后经调查发现,肖某生病是假,为竞争对手做企划案是真,公司认为肖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该公司对肖某事件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该公司须提前30日通知肖某,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C.该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D.该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可要求肖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E.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劳动行政部门

    答案:A,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中,肖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第2题:

    (2016年)肖某以生病为由向公司请假,并附医院证明,因请假手续齐备,公司予以批准,后经调查发现,肖某生病是假,为竞争对手做企划案是真,公司认为肖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该公司对肖某事件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该公司须提前30日通知肖某,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C.该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D.该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可要求肖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E.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劳动行政部门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 第3题:

    肖克利创业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

    • A、晶体管的技术尚不成熟
    • B、肖克利的管理风格过于简单粗暴
    • C、肖克利招聘的所谓豪华团队有结构上的缺陷
    • D、肖克利不了解市场真实的需求和痛点

    正确答案:D

  • 第4题:

    八大叛逆逃离的是谁的公司?()

    • A、约翰·巴丁
    • B、华特•布拉顿
    • C、杰克.基尔比
    • D、威廉•肖克利

    正确答案:D

  • 第5题:

    电子技术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根据2000年,IEEE,终身会士,美国电力电子学会前主席的总结,电力电子技术的贴切定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电力电子技术是通过技术通过静止的手段对电能进行有效的转换,控制和调节,从而把能得到的输入电源形式变成所希望得到的输出电源形式的科学应用技术

  • 第6题:

    肖克利和巴丁发明了什么?


    正确答案:肖克利和巴丁发明了晶体管。

  • 第7题:

    美国著名的电子专家W·肖克利是晶体管的发明人,诺贝尔奖学金获得者,为电子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956年,雄心勃勃的肖克利在硅谷成立了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公司并自任总经理,然而,在这位深谙电子专业知识的专家"内行"领导下,不到两年公司就倒闭了。请根据领导特性论的知识说明有哪些个人因素与领导有关?


    正确答案:智力、学术与体育成就及体貌特征,强烈的责任心和完成任务的内动力,社交能力,个人抱负和欲望。

  • 第8题:

    美国著名的电子专家W·肖克利是晶体管的发明人,诺贝尔奖学金获得者,为电子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956年,雄心勃勃的肖克利在硅谷成立了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公司并自任总经理,然而,在这位深谙电子专业知识的专家"内行"领导下,不到两年公司就倒闭了。请说明为什么肖克利可以为电子技术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而不能很好地经营公司?


    正确答案:肖克利只是电子专业上的内行,而不是内行领导。专家权力源于信息和专业特长。肖克利在电子行业中有其专业特长,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他可以为电子技术的发展作出贡献。但另一方面,他不一定在经营企业.如何进行管理方面具有专业知识,所以他不一定是一个适合的领导。

  • 第9题:

    肖某系某股份制银行的股东,对于其享有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肖某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 B、肖某无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C、肖某有权查阅公司章程
    • D、肖某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肖克利和巴丁发明了什么?

    正确答案: 肖克利和巴丁发明了晶体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肖克利创办的公司是()。
    A

    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有限公司

    B

    仙童半导体有限公司

    C

    AMD半导体有限公司

    D

    贝尔实验室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肖红是一名应届毕业大学生,毕业后与一家高科技电子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对肖红进行了一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12000元,公司与肖红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肖红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离开了公司,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A

    2年的合同期满,肖红可以离开公司,不用支付违约金

    B

    肖红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本单位支付违约金8000元

    C

    肖红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本单位支付违约金12000元

    D

    肖红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4000元违约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一场大雨过后,肖某轿车号牌上的一个数字恰巧被树上掉下来的一片树叶所遮挡,肖某开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肖某因未带驾驶证,轿车被交警扣留。同时,交警以肖某故意遮挡号牌为由,当场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肖某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不存在遮挡号牌的故意,号牌被树叶所遮挡纯属意外,交警未予理会,当场向肖某收缴了200元的罚款,并给他写了收条。


    在本案中,交警扣留肖某轿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保管



    答案:A
    解析:
    A【解析】交警扣留轿车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扣押财物。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 第14题:

    肖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科技公司派肖某赴美国学习,为其支付培训学费30000美元,差旅费5000美元,回国后肖某为公司服务5年,服务期内,肖某如果擅自离职或辞职,应向公司偿还培训费用,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5000元人民币。肖某一回国就受高薪诱惑另谋高就,科技公司遂申请仲裁,要求肖某赔偿损失。下列关于赔偿问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肖某另谋高就是劳动力自由流动.无须赔偿
    B.肖某应偿还科技公司30000美元
    C.肖某应偿还科技公司35000元
    D.肖某应偿还科技公司35000美元,并支付违约金15000元人民币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题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肖某必须依照合同承担赔偿责任,故选D。

  • 第15题:

    肖克利创办的公司是()。

    • A、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有限公司
    • B、仙童半导体有限公司
    • C、AMD半导体有限公司
    • D、贝尔实验室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使用()发明的音频管专利权技术放大长途电话的声音,获利无数。

    • A、弗莱明
    • B、德佛雷斯特
    • C、阿姆斯特朗
    • D、肖克利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正确答案: 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 第18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
    ③各项损失的事实;
    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 第19题:

    库里肖夫最著名的电影实验被命名为“库里肖夫效应”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 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区法院执行。

  • 第21题: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可以使机械技术和电子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实现系统整体()。


    正确答案:最佳化

  • 第22题:

    问答题
    电子技术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根据2000年,IEEE,终身会士,美国电力电子学会前主席的总结,电力电子技术的贴切定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电力电子技术是通过技术通过静止的手段对电能进行有效的转换,控制和调节,从而把能得到的输入电源形式变成所希望得到的输出电源形式的科学应用技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八大叛逆逃离的是谁的公司?()
    A

    约翰·巴丁

    B

    华特•布拉顿

    C

    杰克.基尔比

    D

    威廉•肖克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他的事业像滚雪球一样,不到两年,就已经在全国20多个城市建立了分公司。这句话主要告诉我们(  )。
    A

    “他”建立了很多分公司

    B

    “他”的事业发展很快

    C

    “他”滚雪球的技术很高

    D

    “他”的公司很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