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条款。”相关问题
  • 第1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条款的内容是()

    • A、货物包装和运输标志
    • B、投保人、投保险别、保险金额及保险条款
    • C、商检、索赔、仲裁及不可抗力
    • D、支付工具和方式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是合同中的()。

    • A、包装条款
    • B、运输条款
    • C、价格条款
    • D、品质条款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


    正确答案:(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

  • 第4题: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哪几种订法?哪一种比较好?为什么?


    正确答案: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以下几种订法:
    (1)概括式: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哪些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只是笼统地予以规定。这类规定办法,过于笼统,含义模糊,解释伸缩性大,容易引起争议,合同中不宜采用。
    (2)列举式:在合同中详列不可抗力事件。这种一一列举的办法,虽然明确具体,但文字繁琐,且可能出现遗漏情况,因此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3)综合式:列明经常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洪水、地震、火灾等)的同时,再加上“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文句。这种规定办法,既明确具体,又有一定的灵活性,是一种可取的办法。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一般都采取这种规定办法。

  • 第5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 A、品质规格条款
    • B、数量条款
    • C、价格条款
    • D、商标条款

    正确答案:A,B,C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正确答案:
    仲裁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裁决的效力等。
    (1)仲裁地点
    在订立仲裁条款时,双方当事人都非常重视仲裁地点的选择,因为仲裁地点通常与仲裁时所适用的法律和仲裁规则有密切的关系。在商订仲裁条款时,首先应争取在我国仲裁,也可规定在被申请一方所在国仲裁,或者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必要时,可规定在对方所在国进行仲裁。
    (2)仲裁机构
    国际的仲裁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另一种是临时性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地区和一些国际性、区域性组织都设有常设的仲裁机构。
    (3)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是规定进行仲裁的程序和具体做法,例如,如何申请仲裁、如何指定仲裁员,如何审理和作出裁决,裁决的效力等。仲裁机构通常都制定仲裁规则,一般都按该仲裁机构制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也允许当事人自由选用其他仲裁规则。
    (4)仲裁裁决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我国《仲裁规则》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裁决的请求。为有利于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在订立仲裁条款时,通常都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条款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失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具体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就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意外事故的存在,这种意外事故不能做为不可抗力。
    (2)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通常认为,货币贬值、价格涨落是普通的商业风险,做为商人这是应当预见的职业常识,不能算不可抗力。
    (3)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由一方的过失引起意外火灾发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则视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且是人力不可抗拒、不能控制的。如地震和海啸,无论如何防范也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重点条款包括(  )。
    A

    数量条款

    B

    包装条款

    C

    装运条款

    D

    保险条款

    E

    信用条款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中,考生需要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点条款,其包括数量条款、包装条款、装运条款和保险条款。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条款。

    正确答案: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具体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就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意外事故的存在,这种意外事故不能作为不可抗力。
    2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通常认为,货币贬值、价格涨落、是普通的商业风险,作为商人,这是应当预见的职业常识,不能算不可抗力。
    3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由一方的过失引起意外火灾发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则视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且是人力不能抗拒、不能控制的。如地震和海啸,无论如何防范也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检验条款。

    正确答案: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具检验证明。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检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
    (1)检验机构。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商品检验的机构主要有:
    ①由国家设立的官方检验机构;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一些专业性检验与检疫部门;
    ②由产品的生产或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
    ③由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开设的公证、鉴定行。
    (2)检验权与复验权。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指谁有权决定货物的品质、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作为卖方提交货物以及买方接受或拒收货物的法律依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三种:
    ①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以装船口岸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证书作为合同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这种做法显然对卖方有利。
    ②以货物到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合同中规定,商品在目的地港检验,以目的地港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包装证书作为合同中商品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这种做法显然对买方有利。
    ③以装运港的商检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保留对货物再行检验的权利(即复检权),其检验结果作为买方是否接受货物并进行索赔的依据。这种做法符合买卖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也是国际货物买卖中通行的做法。
    (3)检验与复验的时间、地点及索赔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检验的时间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常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或卸货后若干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这个期限也就是买方的索赔期限。超过了期限而不检验,买方则丧失复验权,也就丧失了可能的索赔权。按照国际惯例,FOB、CIF、CFR合同的复检地点是在目的港;如目的地不是港口或不适宜检验,则合同中应规定复检地可延伸至可以有效进行检验的地方。
    (4)检验标准与方法。对同一种商品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检验,结果会大相径庭。所以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项产品所适用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①按买卖双方商定的标准方法;
    ②按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
    ③按进口国的标准和方法;
    ④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的标准和方法。
    (5)商检证书。商检证书是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按照商品的性质及检验要求,商检证书主要有品质检验证、重量检验证、卫生(健康)检验证、消毒检验证、产地证、验残检验证以及根据某些国家的特殊法律或规定出具的特殊证书等。
    检验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下:
    ①是货物进、出海关的凭证;
    ②是征收或减免关税的必备文件;
    ③是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的有效凭证;
    ④是计算运费的凭证;
    ⑤是进行索赔、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法律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谈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条款。

    正确答案: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具体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
    (2)、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
    (3)、事故不是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
    (4)、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且是人力不能抗拒、不能控制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主要条款的是 ( )
    A

    标的物条款

    B

    价格条款

    C

    风险条款

    D

    商检条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件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及凭文字与图样的方法。
    (2)数量条款
    数量是指用一定的度量衡制度表示出的商品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容积等的量。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3)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的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的质量的完好,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
    (4)价格条款
    价格是指每一个计量单位的化货值。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个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
    (5)装运条款
    装运是指把货物装上运输工具。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港与目的港、装运方式(分批、转传)以及装运通知等。
    (6)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金额。
    (7)支付条款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是指用什么手段,在什么时间、地点,用什么方式收取货款及其从属。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
    (8)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据检验证明。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
    (9)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同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失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10)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又称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愿意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
    仲裁是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时最常用的方法,并以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仲裁效力等。
    (11)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做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或卖方)国家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 第14题:

    包装条款可不列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中。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5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是()

    • A、品质条款
    • B、装运条款
    • C、价格条款
    • D、支付条款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条款。


    正确答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作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或卖方国家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是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在选择方法上可以有以下几种:
    1单一选择。即在合同中明确指明合同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本国的或外国的)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2多边选择。即规定整个合同受一国法律管辖,特定条款受另一国法律管辖。
    3无准据法。即当事人法。合同中规定,合同除受其本身条款约束外,不受任何国家的法律管辖,或由于某种原因,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规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为当事人寻求解决合同争议的准据法,特别是当某一特定法律很明显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时候。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卖方是给合同以实质履行的一方,因此,在双方无规定合同适用的法律时,按照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多适用卖方国家的法律。

  • 第17题:

    CISG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各个条款以及各种惯例的效力。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件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及凭文字与图样的方法。
    (2)数量条款
    数量是指用一定的度量衡制度表示出的商品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容积等的量。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3)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的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的质量的完好,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
    (4)价格条款
    价格是指每一个计量单位的化货值。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个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
    (5)装运条款
    装运是指把货物装上运输工具。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港与目的港、装运方式(分批、转传)以及装运通知等。
    (6)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金额。
    (7)支付条款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是指用什么手段,在什么时间、地点,用什么方式收取货款及其从属。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
    (8)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据检验证明。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
    (9)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同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失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10)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又称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愿意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
    仲裁是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时最常用的方法,并以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仲裁效力等。
    (11)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做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或卖方)国家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一)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合中同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及凭文字与图样的方法。
    (二)数量条款。数量是指用一定的度量衡制度表示出的商品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容积等的量。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三)包装条款。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的质量的完好,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
    (四)价格条款。价格是指每一计量单位的货值。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
    (五)装运条款。装运是指把货物装上运输工具。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港与目的港、装运方式(分批、转船)及装运通知等。
    (六)保险条款。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金额。
    (七)支付条款。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是指用什么手段,在什么时间、地点,用什么方式收取贷款及其从属费用。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
    (八)检验条款。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具检验证明。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检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
    (九)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十)仲裁条款。又称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愿意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仲裁是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时最常用的方法,并以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裁决效力等。
    (十一)法律适用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作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是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哪几种订法?哪一种比较好?为什么?

    正确答案: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以下几种订法:
    (1)概括式: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哪些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只是笼统地予以规定。这类规定办法,过于笼统,含义模糊,解释伸缩性大,容易引起争议,合同中不宜采用。
    (2)列举式:在合同中详列不可抗力事件。这种一一列举的办法,虽然明确具体,但文字繁琐,且可能出现遗漏情况,因此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3)综合式:列明经常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洪水、地震、火灾等)的同时,再加上“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文句。这种规定办法,既明确具体,又有一定的灵活性,是一种可取的办法。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一般都采取这种规定办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答案:
    (1)品名和品质条款的内容和文字,要做到简单、具体、明确,既能分清责任又能方便检验,应避免使用“大约”、“左右”、“合理误差”等笼统字眼。
    (2)凡能采用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如所交货物的品质超出了合同规定的幅度或公差,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3)应注意各品质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条款。

    正确答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作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或卖方国家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是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在选择方法上可以有以下几种:
    1单一选择。即在合同中明确指明合同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本国的或外国的)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2多边选择。即规定整个合同受一国法律管辖,特定条款受另一国法律管辖。
    3无准据法。即当事人法。合同中规定,合同除受其本身条款约束外,不受任何国家的法律管辖,或由于某种原因,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规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为当事人寻求解决合同争议的准据法,特别是当某一特定法律很明显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时候。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卖方是给合同以实质履行的一方,因此,在双方无规定合同适用的法律时,按照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多适用卖方国家的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1)品名
    品名是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description)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品名的规定,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有时只要列明商品的名称。但有的商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品种、等级和型号,也可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作为进一步的限定。
    (2)品质表示方法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不同,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在凭样品买卖时,合同中除了要列明商品的品名外,还应订明样本的编号,必要时还要列出寄送的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应明确规定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标准、品牌或产地名称等内容。在凭说明书和图样表示商品品质时,还应在合同中列出说明书、图样的名称、份数等内容。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