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2015年1月1日到期,约定了利息。甲公司2014年8月20日向法院申请破产,2014年9月1日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银行可以申报的债权数额是( )。A.100万元本金B.100万元本金加2014年8月20日前发生的利息C.100万元本金加2014年9月1日前发生的利息D.100万元本金加2015年1月1日前发生的利息

题目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2015年1月1日到期,约定了利息。甲公司2014年8月20日向法院申请破产,2014年9月1日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银行可以申报的债权数额是( )。

A.100万元本金

B.100万元本金加2014年8月20日前发生的利息

C.100万元本金加2014年9月1日前发生的利息

D.100万元本金加2015年1月1日前发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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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更多“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2015年1月1日到期,约定了利息。甲公司2014年8月20日向法院申请破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保证人,银行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不具备清偿300万元债务的能力,要求甲公司另加保证人.甲公司又找到股东丙公司.后乙公司、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丙公司对甲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保证责任.贷款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A.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B.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丙公司其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C.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和股东丙公司共同承担贷款本金和利息

    D.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A的说法错误,不当选;该法第51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由此,B和C是正确的,当选。该法第110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由此,D是错误的,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考点】破产债权申报;破产清偿顺序;破产程序的终结【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根据第132条的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本题中,甲公司以厂房作抵押担保其100万元银行贷款,银行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其优先权能否实现还受到一定限制,选项A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1条的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如果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故选项B和选项C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4条的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果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债务的清偿责任,选项D错误。【陷阱】破产债权的申报主体不限于债权人,还包括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被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票据的付款人等。

  • 第4题:

    2000年5月,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6万元,双方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担任甲公司到期还款的保证人,贷款期限至2005年10月。2004年8月,甲公司因需又向乙银行贷款 4万元,并约定与第一次贷款同期清偿。对于第二次贷款合同,甲、乙均未告知丙公司。2005年 10月,甲公司因无力偿债,乙银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甲公司所欠10万元贷款。丙公司拒绝,乙公司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第一笔贷款的保证人应负偿还6万元欠款的义务,且偿还之后有向甲公司追偿的权利;对于甲公司第二次的4万元贷款,丙公司没有清偿义务,因为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又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解题指导] 本题考查保证人的责任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5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 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 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 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根据第132条的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 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 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本题中,甲公司以厂房作抵押担保其100万元 银行贷款,银行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其优先权能否实现还受到一定限制,选项A错误。根据《企 业破产法》第51条的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 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 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巳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巳代甲公司偿还了 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中报100万元债权;如果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 申报100万元债权。故选项B和C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4条的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 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 果乙银行巳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债务的清偿责任,选项D错误。特别提示:破产债权的申报主体不限于债权人,还包括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被解除合同的对 方当事人、票据的付款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