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到期前,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银行可以申报的债权数额是( )。A.10万元本金B.10万元本金加破产申请前发生的利息C.10万元本金加受理破产申请前发生的利息D.10万元本金加破产宣告前发生的利息

题目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到期前,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银行可以申报的债权数额是( )。

A.10万元本金

B.10万元本金加破产申请前发生的利息

C.10万元本金加受理破产申请前发生的利息

D.10万元本金加破产宣告前发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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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A的说法错误,不当选;该法第51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由此,B和C是正确的,当选。该法第110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由此,D是错误的,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

  • 第2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乙银行的债权尚未到期,则不能申报债权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如乙银行未申报债权,则A公司即使尚未履行偿还责任亦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作为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所以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或者诉讼仲裁尚未决断的债权,统称待定债权,均可申报破产债权,A项错误。第51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果乙银行未申报债权,则连带保证人以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也是允许的。B项和C项正确。第124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果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D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考点】破产债权申报;破产清偿顺序;破产程序的终结【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根据第132条的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本题中,甲公司以厂房作抵押担保其100万元银行贷款,银行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其优先权能否实现还受到一定限制,选项A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1条的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如果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故选项B和选项C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4条的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果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债务的清偿责任,选项D错误。【陷阱】破产债权的申报主体不限于债权人,还包括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被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票据的付款人等。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 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 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 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根据第132条的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 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 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本题中,甲公司以厂房作抵押担保其100万元 银行贷款,银行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其优先权能否实现还受到一定限制,选项A错误。根据《企 业破产法》第51条的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 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 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巳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巳代甲公司偿还了 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中报100万元债权;如果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 申报100万元债权。故选项B和C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4条的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 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 果乙银行巳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债务的清偿责任,选项D错误。特别提示:破产债权的申报主体不限于债权人,还包括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被解除合同的对 方当事人、票据的付款人等。

  • 第5题:

    甲公司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 请,下列债权不可以申报的是:( )
    A.甲银行的债权:甲公司向甲银行贷款100万 元,尚未到还款期
    B.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担 保甲公司对丙企业的债务履行,甲公司未履行债务,乙 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尚未承担,丙企业已申报 债权
    C.张某:张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甲公司 清理垃圾,甲公司欠张某劳务费
    D. 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丁公 司认为甲公司在合作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造成自己 损失10万元。丁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 提起仲裁,尚未裁定


    答案:B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 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所以A选项中的未 到期偾权可以申报。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 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所以 D选项中的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第51条规定,债 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 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 是,债权人巳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B选 项中债权人已申报债权,保证人不能再申报,所以应 选。C选项中张某不是甲公司职工,与甲公司签订的 是劳务合同,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当然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