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徐某以7∶3的比例投资组建一合伙企业,聘请郑某负责经营。为加强经营管理责任制,张某、徐某与郑某达成协议:郑某不作为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但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来,因经营不善,合伙企业解散,拖欠某公司3万元未予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该公司可以按以下( )方式追偿。
A.可以要求张某、徐某和郑某任何一人偿还3万元债务
B.只能要求张某、徐某中的一人偿还该3万元债务
C.如果张某、徐某约定以投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债务,则该公司只能按该比例向张某和徐某追偿,不得向郑某追偿
D.如果张某偿还了该3万元债务,有权按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向徐某、郑某追偿
第1题:
【题目描述】
第 68 题 徐某与张某组建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徐某与张某各认缴出资10万元。在徐某和张某各出资5万元后.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聘请陈某担任经理。则对“有限责任”的理解不正确的有( )。
A.“大地”公司以20万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B.徐某和张某各以实缴资本金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C.陈某对“大地”公司债务负责
D.徐某和张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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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 |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现行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并在首期出资缴纳后公司即可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对“有限责任”的理解较原“实缴实收”资本制复杂,要区分“实缴”和“认缴”。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是以“认缴”的资本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所以,B的说法有误,D项是对“有限责任”的正确理解。故选ABC。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
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