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0年沈阳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0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沈阳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税款为( )万元。A.37.60B.67.2C.75.2D.82.3

题目

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0年沈阳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0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沈阳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税款为( )万元。

A.37.60

B.67.2

C.75.2

D.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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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查看材料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

    答案:A,D
    解析:
    级分支机构应当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 第2题: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9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9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内就地申报预缴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A选项正确,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选项错误,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选项错误,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预缴50%,另外的50%按照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二级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

    D选项正确,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内就地申报预缴。

  • 第3题:

    沈阳市某公司从韩国进口一批化妆品,从大连入境,入境后再运至沈阳,在沈阳再分销往长春、旅顺等地方销售。该批进境的化妆品由(  )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
    A.大连
    B.沈阳
    C.长春
    D.旅顺


    答案:A
    解析:
    【精解】进境的化妆品由进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 第4题:

    共用题干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就地申报预缴

    答案:A,D
    解析:
    6月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000*25%=500(万元)。
    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500*50%=250(万元)。
    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500*50%*[400/(400+1600)*0.35+100/(100+300)*0.35+500/(500+2000)*0.3]=250*21.75%=54.375(万元)。
    南京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500*50%*[1600/(400+1600)*0.35+300/(100+300)*0.35+20001(500+2000)*0.30]=250*78.25%=195.625(万元)。
    选项B,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选项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其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

    答案:A,D
    解析:
    应纳税额:2000*25%=500(万元)。
    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0*50%=250(万元)。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5*400/(400+1600)+0.35*l00/(100+300)+0.3*500/(500+2000)=0.2175,250*21.75%=54.375(万元)。
    南京分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款:250-54.375=195.625(万元)。
    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