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重整程序说法错误的是( )。A.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C.重整计划由管理人负责执行D.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题目

下列关于重整程序说法错误的是( )。

A.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C.重整计划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D.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更多“下列关于重整程序说法错误的是( )。 A.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答案:错
    解析:

  • 第2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不暂停行使
    B.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C.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D.除经人民法院同意外,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答案:A
    解析:
    选项A: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 第3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不暂停行使
    B.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C.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D.除经人民法院同意外,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答案:A
    解析:
    选项A: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 第4题:

    (2015年)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
    B.破产重整期间,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
    C.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
    D.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答案:D
    解析:
    (1)选项A: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2)选项B: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3)选项C: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 第5题:

    (2015年)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
    B.破产重整期间,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
    C.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
    D.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答案:D
    解析:
    (1)重整期间,是指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而非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2)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3)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