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公司拟收购某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根据有关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中属于长江股份公司收购中一致行动人的是( )。A.与长江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甲公司B.与长江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营意向书的日资企业C.为长江公司提供贷款的乙银行D.为长江公司收购方案出具修改意见的丙会计师事务所

题目

长江股份公司拟收购某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根据有关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中属于长江股份公司收购中一致行动人的是( )。

A.与长江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甲公司

B.与长江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营意向书的日资企业

C.为长江公司提供贷款的乙银行

D.为长江公司收购方案出具修改意见的丙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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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公司拟收购B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中,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

    A.与A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甲公司

    B.与A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营意向书的乙企业

    C.为A公司提供贷款的丙银行

    D.为A公司收购方案出具修改意见的丁事务所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一致行动人的界定。根据规定,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 第2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持有甲公司35%股份的张某
    B.持有甲公司10%股份的王某
    C.甲公司的总经理李某
    D.甲公司的普通员工赵某
    E.持有甲公司35%股份的张某的女儿
    F.甲公司的总经理李某的哥哥

    答案:A,C,E,F
    解析:
    (1)选项AB:持有投资者甲公司30%以上股份的张某,可以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而持有甲公司股份不足30%的王某则原则上不应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2)选项CD:在投资者甲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李某)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普通员工),可以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而普通员工赵某原则上不应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3)选项EF: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张某)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某),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

  • 第3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汪据,
    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B.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C.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E.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答案:A,B,D,E
    解析:
    A,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D,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E,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 第4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2015年9月真题]
    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A.Ⅰ、Ⅲ、Ⅳ、Ⅴ
    B.Ⅱ、Ⅳ、Ⅴ
    C.Ⅰ、Ⅱ、Ⅳ、Ⅴ
    D.Ⅰ、Ⅱ、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Ⅲ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才构成一致行动人。

  • 第5题:

    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如无相反证据,(),与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A: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父母,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时
    B: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时
    C:投资者聘请的财务顾问
    D:投资者的董事,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时

    答案:A,B,D
    解析: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①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②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③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④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⑥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 第6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的主体均为乙公司的投资者,其中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假设没有相反证据)的是()。

    • A、甲公司的控股股东
    • B、与甲公司同时受丙公司控制的丁公司
    • C、由甲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戊公司
    • D、持有甲公司25%股份的王某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 A、Ⅰ、Ⅱ
    • B、Ⅰ、Ⅱ、Ⅴ
    • C、Ⅲ、Ⅳ、Ⅴ
    • D、Ⅰ、Ⅱ、Ⅳ、Ⅴ
    • E、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A

    Ⅰ、Ⅱ

    B

    Ⅰ、Ⅱ、Ⅴ

    C

    Ⅲ、Ⅳ、Ⅴ

    D

    Ⅰ、Ⅱ、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Ⅲ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⑫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Ⅲ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才构成一致行动人。

  • 第9题:

    多选题
    2019年4月1日,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通过了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该上市公司之前未持有任何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

    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

    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当在3年内转让给职工

    D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正确答案: D,A
    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甲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乙上市公司12%的股份,而乙上市公司没有其他持股数额达到12%的股东。如无相反证据,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的行为。(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界定。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实际控制权有5项标准,其中之一为:在一个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收购某上市公司股份,如无相反证据,下列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Ⅱ.银行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Ⅲ.投资者之间存在联营关系Ⅳ.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其兄弟的配偶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
    A

    Ⅰ、Ⅱ

    B

    Ⅰ、Ⅲ

    C

    Ⅰ、Ⅲ、Ⅳ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Ⅱ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才互为一致行动人。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计划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则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
    A

    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B

    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经济利益关系

    C

    持有投资者25%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D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④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⑤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组织和自然人;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⑦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且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⑧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且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⑨前列两项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近亲属;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与其自己或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 第13题:

    甲上市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拟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如果甲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2.5亿股,则该公司可以收购的股份数额最多为( )万股。

    A.250

    B.500

    C.1250

    D.2500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丙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 2 %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由甲公司的董事担任经理的丙公司
    B.持有乙公司3%股份且为甲公司经理之弟的张某
    C.持有甲公司25%股份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王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副经理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李某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投资者(甲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丙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2)选项B: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3)选项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4)选项D: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 第15题:

    甲公司拟收购某上市公司,如无相反证据,下列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甲公司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中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Ⅱ.银行为甲公司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Ⅲ.甲公司与另一投资者之间存在联营关系
    Ⅳ.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其兄弟的配偶与甲公司共同投资上市公司

    A、Ⅱ、Ⅲ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
    E、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

  • 第16题:

    如无相反证据,持有投资者(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为一致行动人。

    A:10%
    B:20%
    C:30%
    D:40%

    答案:C
    解析:
    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 第17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的主体均为乙公司的投资者,如无相反证据,其中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

    A.甲公司的控股股东
    B.与甲公司同时受丙公司控制的丁公司
    C.由甲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戊公司
    D.持有甲公司25%股份的王某

    答案:D
    解析:
    (1)选项A: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2)选项B: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3)选项C: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4)选项D: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如无相反证据,为一致行动人。本题中,王某只持有甲公司25%的股份,不构成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第1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内幕交易高发领域的是()。

    • A、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 B、上市公司收购
    • C、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 D、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A、Ⅰ、Ⅱ
    • B、Ⅰ、Ⅳ
    • C、Ⅱ、Ⅲ、Ⅳ、Ⅴ
    • D、Ⅰ、Ⅲ、Ⅳ、Ⅴ
    • E、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A

    甲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

    B

    甲参股丁公司,同时甲可以对丁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C

    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张某

    D

    在甲公司中担任财务负责人且持有乙公司1%股份的李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A

    Ⅰ、Ⅱ

    B

    Ⅰ、Ⅳ

    C

    Ⅱ、Ⅲ、Ⅳ、Ⅴ

    D

    Ⅰ、Ⅲ、Ⅳ、Ⅴ

    E

    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项,《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65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Ⅱ项,《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73条第1款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Ⅲ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Ⅳ、Ⅴ两项,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第22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有()。 Ⅰ 已持有上市公司30%股份的股东,向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的另一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 Ⅱ 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5%的股份,投资者拟收购该上市公司35%的股份,计划先通过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30%的股份然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5%的股份 Ⅲ 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要约收购,预计收购总金额9亿元,以2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Ⅳ 投资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以证券作为支付对价,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
    A

    Ⅰ、Ⅱ

    B

    Ⅰ、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Ⅲ

    E

    Ⅰ、Ⅱ、Ⅳ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即部分要约也应当向所有股东发出,而不能向部分股东定向发出。Ⅱ项,第24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Ⅲ项,第36条第2款第1项规定,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Ⅳ项,第27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 第23题:

    多选题
    以下投资者必须采取发出要约的方式来收购上市公司的是()。
    A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5%的张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10%

    B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5%的刘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5%

    C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8%的赵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10%

    D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4%的宋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35%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88条第1款、第96条第1款的规定,B、D项收购中应当采取要约收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