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并保存至
A.超过疫苗有效期l年备查
B.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C.超过疫苗有效期3年备查
D.超过疫苗有效期4年备查
E.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 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的要求。
第6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疫苗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备查。
第7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备查。
第8题:
1年
2年
3年
5年
第9题: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疫苗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并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发现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接种、分发、供应、销售,并立即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第10题:
卡介苗
乙型肝炎成人预防用疫苗
麻疹疫苗
百白破联合疫苗
第11题: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将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回收情况,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第12题:
第13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疫苗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 )备查。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对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保管部门开据质量记录销毁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17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备查。
第18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
第19题:
超过有效期2年备查
不得少于2年
超过有效期5年备查
不得少于5年
第20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第21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配送企业提供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建立的疫苗销毁记录
第22题:
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1年备查。
疫苗生产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痤苗有效期3年备查
疾控机构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第23题:
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1年备查。
疫苗生产企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痤苗有效期3年备查
疾控机构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