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委托乙证券公司对其价值200万元的长期国债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乙证券管理公司要求甲对该债券的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作出承诺,但甲认为这种做法是对其人格的侮辱,拒绝作出承诺。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1分)
A.甲不作出承诺,乙公司就不得与其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B.甲不作出承诺,乙公司可以与甲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但必须约定法律后果由甲承担
C.甲不作出承诺,乙公司可以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但效力待定
D.甲不作出承诺,乙公司可以与甲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但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