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符合破产条件时,公司的债权人和公司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 )

题目

当符合破产条件时,公司的债权人和公司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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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是一家由自然人股东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被申请破产,下列关于申请甲公司破产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债权人可以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或重整
    B.甲公司可以自己申请破产清算或与债权人和解
    C.税务机关可以申请对甲公司进行重整
    D.甲公司的职工可以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或重整

    答案:A,B,D
    解析:
    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和解或者重整,所以选项A、B正确。税务机关只能申请破产清算,所以选项C错误。债务人的职工可以对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所以选项D正确。

  • 第2题:

    长水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2016年3月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
    下列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撤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长水公司作为债务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恒发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前请求撤回其提出的破产申请
    C.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长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D.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长水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E.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答案:B,C,D,E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之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除此之外还要满足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撤回申请。(3)选项CE:当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判断的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须考虑资不抵债问题,故本题中,当恒发公司几次催告而无果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债务人破产。(4)选项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3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破产申请的提出,说法不正确的是()。 A、和解只能是债务人提出 B、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C、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组也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D、国务院金融监督机构对保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A.A

    B.B

    C.C

    D.D


    和解只能是债务人提出;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组也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机构对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 第4题:

    (2017年)长水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2016年3月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
    下列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撤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长水公司作为债务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恒发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前请求撤回其提出的破产申请
    C.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长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长水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E.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答案:B,C,D,E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之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除此之外还要包括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撤回申请。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3)选项CE: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须考虑资不抵债问题,故本题中,当恒发公司几次催告而无果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债务人破产。(4)选项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长水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2016年3月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
    下列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撤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长水公司作为债务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恒发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前请求撤回其提出的破产申请
    C.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长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D.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长水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E.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答案:B,C,D,E
    解析:
    选项A: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之一是“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除此之外还要包括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撤回申请;选项CE:当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判断的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需考虑资不抵债问题,故本题中,当恒发公司几次催告而无果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债务人破产;选项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