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公司因2009年度出现亏损,董事会提议2009年度暂缓发放优先股票股息,待以后盈利年度一并发放。根据上述描述,可知该公司的优先股属于( )。A.可转换优先股B.参与优先股C.非累积优先股D.累积优先股

题目

某股份公司因2009年度出现亏损,董事会提议2009年度暂缓发放优先股票股息,待以后盈利年度一并发放。根据上述描述,可知该公司的优先股属于( )。

A.可转换优先股

B.参与优先股

C.非累积优先股

D.累积优先股


相似考题
更多“某股份公司因2009年度出现亏损,董事会提议2009年度暂缓发放优先股票股息,待以后盈利年度一并发放 ”相关问题
  • 第1题:

    非累积优先股票的特点是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结清。如果本年度公司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票股息,对其所欠部分,公司将不予累积计算,优先股票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在以后的营业年度中予以补发。( )


    正确答案:×
    【解析】非累积优先股票的特点是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结清。如果本年度公司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票股息,对其所欠部分,公司将不予累积计算,优先股票股东不得要求公司在以后的营业年度中予以补发。

  • 第2题:

    某企业2008年度亏损20万元,2009年度亏损10万元,2010年度盈利5万元,2011年度亏损15万元,2012年度盈利8万元,2013年度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
    该企业2014年应税所得额为( )万元。

    A.47
    B.48
    C.49
    D.74

    答案:C
    解析:
    2009年,亏损需要由2010年至2014年的利润弥补,其中由于2010年、2012年和2013年的利润已经弥补给2008年了,所以只能从2014年的利润中弥补,2014年弥补2009年10万元的亏损后剩74-10=64万元。2010年,由于是盈利,因此不用弥补,2011年的亏损仍需由2014年弥补,弥补后剩64-15=49万元,2012年和2013年为盈利,不需弥补。

  • 第3题:

    某企业2008年度亏损20万元,2009年度亏损10万元,2010年度盈利5万元,2011年度亏损15万元,2012年度盈利8万元,2013年度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2
    B.5
    C.10
    D.15

    答案:B
    解析: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 第4题:

    某股份公司因2010年度出现亏损,董事会提议该年度暂缓发放优先股股息,待以后盈利年 度一并发放。根据上述描述,可知该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属于( )。
    A.可转换优先股 B.参与优先股
    C.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 D.累积优先股


    答案:D
    解析:
    累积优先股是指历年股息累积发放的 优先股票。

  • 第5题:

    某企业2008年度亏损20万元,2009年度亏损10万元,2010年度盈利5万元,2011年度亏损15万元,2012年度盈利8万元,2013年度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
    该企业201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5
    B.1.25
    C.2.5
    D.0

    答案:D
    解析: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企业2010年度虽然盈利,但要弥补2008年度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