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刘某见状拨打110报警,现场处警民警应采取的恰当措施是:A.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 B.责令刘某暂停营业 C.调取农家乐的银行账目 D.检查农家乐的工商登记

题目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刘某见状拨打110报警,现场处警民警应采取的恰当措施是:

A.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
B.责令刘某暂停营业
C.调取农家乐的银行账目
D.检查农家乐的工商登记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根据题意民警到达现场进行执法的行为是由于刘某与李某发生争执,不是由于租金的问题。欠租金不还的问题属于民法的管辖范畴,李某可以去仲裁机构仲裁。民警接警之后应当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A项是恰当的;B项暂停营业属于行政处罚,不当选;C项,调取银行账目,民警是没有这个职权的,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才可以调取银行账目,不当选;D项,检查工商登记应当由工商局进行,不属于民警的职权,不当选。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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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JLtl,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105.B[解析]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遗嘱与协议的内容有抵触时,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故正确答案为B。

  • 第2题:

    :刘某去外地做生意,向李某借款6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刘某生意获利,归还李某借款,这时李某要求其支付5000元利息,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不必支付利息

    B.刘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C.刘某应按照当地民间利率支付利息 一

    D.刘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A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正确答案为A。

  • 第3题: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不成立

    B.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共包括三个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解题的关键是判断上述三个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据此可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生效。本案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其实际向方某交付了100万元借款。因此,方某、李某、刘某、张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选项B错误。方某与李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其获得100万元借款是依据合同的约定,不构成不当得利。方某到期未偿还借款,除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李某返还借款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返还不当得利。选项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本案中,保证条款附于借款合同之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也未对张某的书面保证提出异议,视为保证合同成立。因此,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错误。《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抵押条款附于借款合同之中,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刘某事后将房本交给了李某,并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对此也已接受,则该抵押合同成立。《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刘某有义务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为李某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 第4题: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答案:D
    解析:
    。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的特征,所谓“可分性”,按照《刑诉解释》第193条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本案 中,刘某致使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 院提起自诉,该法院不应当受理。

  • 第5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刘某见状拨打110报警,现场处警民警应采取的恰当措施是:(单选)

    A.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
    B.责令刘某暂停营业
    C.调取农家乐的银行账目
    D.检查农家乐的工商登记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接警与处警的有关知识点,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题意民警到达现场进行执法的行为是由于刘某与李某发生争执,不是由于租金的问题。欠租金不还的问题属于民法的管辖范畴,李某可以去仲裁机构仲裁。民警接警之后应当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A项是恰当的;B项暂停营业属于行政处罚,不当选;C项,调取银行账目,民警是没有这个职权的,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才可以调取银行账目,不当选;D项,检查工商登记应当由工商局进行,不属于民警的职权,不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 第6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突然,刘某从屋里拿出疑似爆炸物包裹,情绪激动,声称要与李某同归于尽。据此,现场民警恰当的应对措施有:(多选)

    A.呵令刘某不要轻举妄动
    B.疏散现场所有人员
    C.与刘某保持安全距离
    D.鸣枪示警

    答案:A,B,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应急处理能力有关知识点,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根据题意,刘某从屋里拿出疑似爆炸物,情绪激动,声称要与李某同归于尽,民警不应该直接鸣枪示警,应该先警告,若警告无效再使用武器,D项不当选,ABC三个选项均为合理的应对措施。
    因此,选择ABC选项。

  • 第7题:

    刘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刘某中断了关系,刘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刘某将李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害。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结果加重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吸收犯


    答案:B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连续犯。

  • 第8题:

    2014年1月李某自己拥有的150平方米的4间门面房出租给刘某,李某收刘某4间门面房每月租金12000元。当月刘某又将其中2间转租给张某,刘某每月收取张某租金收入10000元。2月份,刘某对自用的2间进行了装修,发生装修费10000元,装修费全部由刘某承担。计算李某和刘某2014年租金收入分别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假设李某和刘某均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本题除营业税和房产税外其他税费均不考虑。


    正确答案: (1)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由于李某和刘某出租的是门面房而非住房,不享受营业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但受营业税起征点限制。李某每租凭收入12000元未达营业税起征点。
    李某每月应房产税=12000×12%=1440(元) 刘某对房屋的装修费自己承担,李某不得扣除。 李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440)×(1-20%) ×20%×12=1689.6×12=20275.2(元)
    (2)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刘某每月房屋转租收入10000元,未达营业税起征点 不征税;依据皖地税[2006]14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刘某 转租房屋收入不征房产税。刘某装修费与转租房屋无关, 不得扣除,租金支出可以扣除。
    刘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00÷2)× (1-20%)×20%×12=7680(元)

  • 第9题:

    李某和刘某签订合同后,刘某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李某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20万元共同购置了一处房产,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李某居住期间因发生泥石流房屋倒塌,并砸伤了刘某,刘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 A、李某对刘某负赔偿责任
    • B、李某、张某二人分别对刘某负赔偿责任
    • C、张某出资多,就由张某赔偿
    • D、李、张二人对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问答题
    刘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馆,其妻李某为某学校教师。双方于2003年结婚,住在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结婚时双方书面约定,刘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双方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刘某经营的饭馆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李某无关。婚后不久刘某即在游泳时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馆负债15万元。刘某死后,他和李某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刘某的哪些财产可由李某继承?

    正确答案: 该所房屋已经约定为刘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李某所有,另一半属于刘某的遗产,由李某继承。对刘某的其他遗产,李某也享有继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A

    王某

    B

    刘某

    C

    王某和刘某共同

    D

    王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儿小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工厂工人。某日下午,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问题: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李某犯故意杀人罪,但是犯罪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定义,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中止犯罪的决意,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行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不继续犯罪或不使犯罪结果发生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既是认定其主观上有无中止犯罪的意识根据,也是犯罪申止是否成立的根据。(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4)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了犯罪出现既遂。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但是在可以将犯罪继续实施下去的场合下,李某自动中止了犯罪,成立犯罪中止。虽然此时有刘某的求饶和旁边同事的劝说,但并不足以阻止李某继续实施犯罪,因此,李某停止犯罪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 第15题:

    下列哪些情形的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
    A.张某与刘某因双方的离婚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B.17岁的吴某与22岁的赵某因房屋租赁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C.王某采用胁迫手段与李某签订的仲裁协议
    D.刘某与程某约定双方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仲裁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仲裁协议的无效
    讲解:《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本题中,A项双方约定的离婚纠纷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B项中17岁吴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中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D项中,约定由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仲裁,由于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并非一家,因此该仲裁协议属于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但此类仲裁协议并非当然无效,只有在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才确定无效。因此答案选择A、B、C。

  • 第16题: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 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 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 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 其主张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93条。

  • 第17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李某十多名亲戚闻讯前来围堵农家乐大门,不让刘某正常经营。针对此种情况,现场处警民警不应采取的措施是:

    A.及时报告,请求增援
    B.分离双方当事人,安抚众人情绪
    C.用喊话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D.强行带离李某

    答案:C
    解析:
    根据题意,李某与十多名亲戚围堵农家院,不让刘某正常营业,是属于扰乱单位秩序致使营业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治安违法行为。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先期处置,对无法控制场面应及时报告寻求增援,故A项正确。面对人员众多时,民警可以分离双方安抚情绪,避免情况恶化,故B项正确。用喊话器进行法制宣传是不正确的,法制宣传是日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不适用危急情况。C项错误。《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对于李某可以强行带离现场。D项正确。
    因此选择C项。

  • 第18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值班所长带领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控制局面,说服刘某放下疑似爆炸物的包裹,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处理。经查实,刘某的疑似爆炸物包裹是假的,派出所对刘某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拟针对双方的合同纠纷进行化解,其中不恰当的是:(单选)

    A.对双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B.责令刘某签订分期付款协议
    C.找来司法所调解人员对双方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
    D.告知双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理处置有关知识点,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题意,公安机关对刘某治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同时对刘某和李某的合同进行化解。A项,对双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B项,责令刘某签分期付款协议,是不正确的,公安机关只能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不能责令;C项,公安机关可以对双方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D项,因为在双方的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因此公安机关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是可以的。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19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路过的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应该是李某。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 A、王某
    • B、刘某
    • C、王某和刘某共同
    • D、王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李某
    • B、李某和刘某
    • C、刘某
    • D、李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20万元共同购置了一处房产,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李某居住期间因发生泥石流房屋倒塌,并砸伤了刘某,刘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A

    李某对刘某负赔偿责任

    B

    李某、张某二人分别对刘某负赔偿责任

    C

    张某出资多,就由张某赔偿

    D

    李、张二人对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刘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馆,其妻李某为某学校教师。双方于2003年结婚,住在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结婚时双方书面约定,刘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双方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刘某经营的饭馆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李某无关。婚后不久刘某即在游泳时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馆负债15万元。请问: (1)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2)刘某死后,他和李某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刘某的哪些财产可由李某继承? (3)刘某经营中的15万元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正确答案: (1)双方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和程序要件,是有效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2)该所房屋已经约定为刘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李某所有,另一半属于刘某的遗产,由李某继承。对刘某的其他遗产,李某也享有继承权。
    (3)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刘某经营中的15万元债务,应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李某是其唯一法定继承人,且刘某遗产价值显然高于其债务,因此应由李某负责偿还。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