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既是法的实施和适用的前提,又是保证法的统一性、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媒介。下列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属于扩充解释的是:( ) A.把第191条中“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 B.把第257条中“告诉的才处理”,解释为没有告诉的,不得处理 C.把第341条中“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D.把第245条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解释为非法侵入地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

题目
法律解释既是法的实施和适用的前提,又是保证法的统一性、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媒介。下列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属于扩充解释的是:( )

A.把第191条中“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
B.把第257条中“告诉的才处理”,解释为没有告诉的,不得处理
C.把第341条中“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D.把第245条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解释为非法侵入地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扩充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释。在扩充解释的情况下,解释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补正解释,即在刑法文字发生错误时,统观刑法全文加以补正,以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当然解释是指刑法条文表面虽未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包含于法条的意义之中。限制解释是指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限制范围的解释,即解释的内容较之刑法条文的词义范围为小。
A项,把刑法第191条“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属于补正解释。
B项,把第257条“告诉的才处理”解释为没有告诉的,不得处理,属于当然解释。
C项,把第341条中的“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扩大了法条“出售”的范围,属于扩张解释。
D项,把第245条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解释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后面“情节严重”四个字缩小了适用范围,属于限制解释。
因此,选择C选项。
更多“法律解释既是法的实施和适用的前提,又是保证法的统一性、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媒介。下列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属于扩充解释的是:( ) A.把第191条中“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 B.把第257条中“告诉的才处理”,解释为没有告诉的,不得处理 C.把第341条中“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D.把第245条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解释为非法侵入地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的“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加工利用行为”,属于当然解释。

    B.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扩大解释。

    C.《刑法》238 条非法拘禁罪中第三款:“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将其中的债务解释为包括非法债务在内的一切债务,属于扩大解释。

    D. 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是“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解释该条的“汽车”解释包括大型拖拉机在内,属于类推解释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选项A为扩大解释,扩大解释是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出售行为字义上没有包括加工利用行为的,考虑到处罚的必要性,处罚的必要性越大,将其解释为犯罪的必要性越大。因此将其解释为加工利用行为是扩大解释而不是当然解释。因此选项A错误的。当然解释是指根据逻辑、道理当然可以推断出的解释结论。如实施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适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那么,实施正当防卫没有“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适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那么实施正当防卫没有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也属于正当防卫, 这就是当然解释。”
    选项B为缩小解释,情报是为实现主体某种特定目的,有意识地对有关的事实、数据、信息、知识等要素进行劳动加工的产物。这里解释为关系为国家安全的事项,为缩小解释。
    选项C,索取债务包括非法债务,属于扩大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明确将其解释为包括非法债务在内。
    选项D,将妇女、儿童从中国境内卖往中国境外与将妇女、儿童从中国境外卖往中国境内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将妇女从境外卖往境内也应该 视为本罪的加重情节,这属于扩大解释。类推解释显著特征是:过分背离条文的字面含义,超出了词语可能具有的含义,提升了概念的为序,如将强制猥亵妇女罪对象妇女解释为包括男人。
    【相关考点梳理】本题考点是刑法的解释,在司考中主要考的是刑法的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解释、当然解释,以及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刑法解释按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注意区分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别:国民是否具有预测可能性;是否需要借助共同的上位概念需求一致性。 掌握扩大解释5种经典情形。(1)第49条:“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扩大到羁押时,“怀孕的妇女”扩大解释为包括“流产的妇女”。(2)第196条:“信用卡”包括不具有透支功能的普通银行借记卡。(3)将侵犯通信自由罪中的“信件”解释为包括电子邮件、属于扩张解释(4)“毁坏”不必要求造成财务物理性的毁损,灭失使他人财务不能利用,也是毁损(5)“文物”:“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6)走私武器弹药包括配件、弹头、弹壳但是注意,非法持有弹头、弹壳不能解释为非法持有弹药罪(7)猥亵儿童不排斥性交,猥亵妇女排斥性交。关于刑法解释的考点在历年司法考试卷二中,一般出现在第1题。考查的方式一种是考查纯粹理论考查 ,一种是运用型考查。运用型考查是趋势。碰到这类题先准确理解各种解释的概念,认真审题,采用排除法解决,掌握好考点梳理提出的5中经典情形以及题干的选项,应付司考无大碍。

  • 第2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3年)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类推解释、扩大解释、当然解释。 A项,类推解释的特点是突破法条的文义,无法使国民通过法条文字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责,所以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文字的明确性。无论何种对刑法条文的解释,都不得采取类推的模式,除非在法律文字违背立法目的的情况下,可以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是否为类推解释取决于解释的方法而不是解释的主体,因此,类推解释的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依然是类推解释,而不可能变成扩大解释。故A项错误。
    B项,中国刑法学者历来主张可以将拖拉机解释为汽车,但不认为是类推解释而是扩大解释。实际上不能仅因破坏拖拉机对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的威胁与破坏汽车一样就将二者等同视之。不考虑事物与文字的相符度,只是依据危害性进行解释的,就是类推解释的方法。所以有学者提出此种解释有类推的嫌疑。故B项正确。
    C项,我国刑法区分伪造和变造,如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但是个别地方只将伪造行为描写为犯罪行为,如《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信用卡的”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就没有独立列举“变造”的情况。如果生活中出现了变造信用卡的,解释为伪造信用卡,按照伪造金融票证罪处理。故C项正确。
    D项,总则规定的累犯与分则规定的特别再犯都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成立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得适用缓刑、假释;成立特别再犯只是应当从重处罚,不禁止缓刑和假释,所以累犯重于特别再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累犯规定,那么重的不适用,轻的特别再犯就更不适用了,这被出题者认为是“出罪时,举重以明轻”,视为当然解释。实际上,“举重以明轻”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而言,即重行为无罪,轻行为自然无罪,而不是针对量刑情节的。笔者更愿意将此观点认定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单选题目,D项就被和谐为正确说法了。

  • 第3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将重婚罪中的“婚姻”解释为只包括合法婚姻,不包括事实婚姻,属于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也属于扩大解释
    D.《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扩大解释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扩大解释与缩小解释这两种解释技巧的判定。 扩大解释是指对刑法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其字面含义,但解释后的含义仍然没有超出国民对该用语含义的预测可能性,即解释后的含义仍然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不属于因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而在一般情况下被禁止的类推解释,从而属于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一种刑法解释技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扩大解释这种刑法解释技巧在方法论意义上虽被允许,但解释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解释后的结论能否适用,需要结合刑法分则中具体的犯罪进行分析判定,从而得出某一刑法用语在扩大解释后的含义有无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属于类推解释的范畴的结论。 缩小解释又称限制解释,是指对某一刑法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小于其字面含义,但基于刑法立法目的的考量,也被认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刑法解释技巧。 A项正确。家庭成员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负有扶养(此处的扶养是指广义的扶养包括狭义的平辈之间的扶养、赡养以及抚养)义务的人,但广义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包括却不限于《婚姻法》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例如,特定情况下,对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救助、照顾义务的人(如交通肇事后,对被撞伤的行人有救助义务的肇事司机)等,也属于《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因此,A项中将《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没有超出国民对该用语的预测可能性,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项错误。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条有条件地承认了事实婚姻。可以看出,我国立法并未否认事实婚姻。因此,重婚罪中的“婚姻”包括事实婚姻,B项中将其解释为不包括事实婚姻,属于错误解释而非缩小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C项正确。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属于金融机构的动态延伸,自动取款机属于金融机构的空间延伸,二者都属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具体方式,仍然属于金融机构的业务和职责范围。将二者解释为金融机构,没有超出国民对“金融机构”这一用语的含义的预测可能性,属于符合刑法立法目的的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项错误。《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中的“罪犯”是指经法院审判依法判决宣告有罪的人,属于已决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的未决犯。将《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类推解释,不属于扩大解释。 本题答案:BD。

  • 第4题:

    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将重婚罪中的“婚姻”解释为只包括合法婚姻,不包括事实婚姻,属于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将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的“出售”解释为“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属于法律允许的扩大解释
    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ATM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法律允许的扩大解释
    D.将“男性向不特定的男性提供性服务”解释为“卖淫”,属于法律应禁止的类推解释

    答案:B,C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重婚罪中的“婚姻”既包含合法婚姻,又包含事实婚姻。将婚姻解释为只包含合法婚姻的做法,是一种不当缩小处罚范围的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二条规定,“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因此,该解释属于法律允许的扩大解释。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该解释没有突破一般人对于“金融机构”的理解,而且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与ATM机内的资金与金融机构的资金没有本质区别。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该解释属于法律允许的扩大解释,而非类推解释。

  • 第5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没有药效的药,所以有药效的不是假药

    C.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违反罪刑法定

    D.将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答案:D
    解析:
    刑法惩罚“涉枪”型犯罪,主要是考虑到枪支具有严重的“杀伤力”,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就危害性而言,“大炮”比普通枪支更具有杀伤力,将其解释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属于当然解释。对于当然解释,入罪时,要求同时符合形式当然和实质当然。从实质来看,大炮的杀伤力重于枪支,将大炮解释为枪支,符合实质当然。但从形式来看,根据2008年公安部《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枪支的管状器具的直径通常小于20毫米。如果大于20毫米,就不能认定为枪支。因此,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不符合形式当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A项错误,不当选。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无论是药品本身不符合标准,还是生产、批准程序不符合标准,都属于“假药”。根据这一规定,即使是有药效的药品,如果没有经过批准程序,也应认定为是假药。B项错误,不当选。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2011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因此,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不违反罪刑法定。C项错误,不当选。
    “情报”,是指被传递的知识或事实,是知识的再激活,是运用一定的媒体(载体),越过空间和时间传递给特定用户,解决科研,生产中的具体问题所需要的特定知识和信息。显然,《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不宜解释得过于宽泛,该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将“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即解释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D项正确,当选。

  • 第6题: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C
    解析:
    【考点】刑法解释【详解】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的真实意义的说明。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即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又包括扩大解释(也称扩张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等,但不包含类推解释。其中扩大解释即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与类推解释不同,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缩小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A选项将“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而将自己的财物等排除在外,是因为自己的财物当然无法盗窃,故属于当然解释。B选项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较之其字面的通常含义已经被扩张,故属于扩大解释。C选项是我国刑法条文中的规定,将“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并未超出“抢劫”可能具有的最大含义,属于扩大解释而非类推解释。C项正确。D选项中的刑法解释并未超出“信用卡”可能具有的语义范围,故属于扩大解释。D项错误。故答案为C。

  • 第7题:

    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将重婚罪中的“婚姻”解释为只包括合法婚姻,不包括事实婚姻,属于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将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的“出售”解释为“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属于法律允许的扩大解释
    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ATM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法律允许的扩大解释
    D、将“男性向不特定的男性提供性服务”解释为“卖淫”,属于法律应禁止的类推解释

    答案:B,C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重婚罪中的“婚姻”既包含合法婚姻,又包含事实婚姻。将婚姻解释为只包含合法婚姻的做法,是一种不当缩小处罚范围的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二条规定,“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因此,该解释属于法律允许的扩大解释。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该解释没有突破一般人对于“金融机构”的理解,而且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与ATM机内的资金与金融机构的资金没有本质区别。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该解释属于法律允许的扩大解释,而非类推解释。
    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减刑、假释均要经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判决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犯罪分子尚有漏罪,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 第8题:

    郑玄把“格物”解释为“致知”的前提。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下列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

    • A、重婚
    • B、非法侵入住宅
    • C、遗弃
    • D、侮辱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将不能透支的借记卡解释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属于类推适用,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B

    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限制解释,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

    将出售假币罪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出售”,属于扩大解释,符合严格的罪刑法定

    D

    将“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一加重情节中的“公共交通工具”解释为不包含小型出租车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限制解释,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将不能透支的借记卡解释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属于扩大解释,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项,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当然解释而不是“限制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项,将出售假币罪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出售”,超出了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属于类推解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D项,将“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一加重情节中的“公共交通工具”解释为不包含小型出租车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限制解释,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

    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

    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

    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正确答案: D
    解析:
    缩小解释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扩张解释是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适用有类似规定的其他条文予以处罚。由于类推解释在实体上违反成文法主义和罪行法定原则,在程序上违反正当程序的要求,所以禁止类推解释。
    A项,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当然解释。因为盗窃罪的对象,不可能是“自己的财物”。
    B项,《刑法》第171条规定了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的行为。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只能解释为“销售”,对购买假币的“对向性”行为,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处罚。
    C项,携带凶器抢夺中的“凶器”,按照字面含义,应该是国家管制的、外观上使人产生恐惧的器械。将“凶器”解释为包括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属于扩张解释。
    D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扩张解释。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

    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

    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

    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根据当然解释,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是指没有治疗效果的药,因此有治疗效果的药就不属于假药
    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中的情报,根据目的解释,情报可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的没有公开或者依法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C.将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解释为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D.非法制造飞机、坦克的行为危害性高于非法制造枪支,所以将非法制造飞机、坦克解释为非法制造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解释。 A项,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些药品虽然有疗效,但仍是假药,如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即使有治疗效果,也视为假药。故A项错误。
    B项,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的法益是国家安全,根据保护国家安全这一立法目的,本罪中的情报仅指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法不应公开的事项,而不包括有关社会利益的事项。故B项错误。
    C项,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相同的商标,是指和被假冒的商标完全相同,或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如果只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似”的商标,不构成本罪,否则将“相似”解释为“相同”就属于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C项正确。
    D项,在适用“举轻以明重”认定是否成立犯罪时,还要求案件事实必须符合法条的文字含
    义,不能简单地以行为更严重为由定罪处刑,当然解释的结论也不一定正确。虽然非法制造飞机、坦克的行为危害性重于非法制造枪支,但是飞机、坦克显然不是枪支,将非法制造飞机、坦克解释为非法制造枪支罪,属于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D项错误。

  • 第15题: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答案:D
    解析:
    A项中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应属于类推解释。故A不正确。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显然缩小了此处人的外延,属于缩小解释。B项说法错误。我国现行刑法明文禁止类推解释,另外变造货币是独立罪名,无须类推解释。C项说法错误,故本题应选D。

  • 第16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A
    解析:
    【考点】刑法解释【详解】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不允许类推解释,因此,无论是学理解释,还是司法解释、立法解释都不得违背这一解释规则。因此,A的说法是错误的。扩大解释是刑法解释的一种方法,是指《刑法》条文的解释含义大于条文字面的含义。根据《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是“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解释该条的“汽车”包括大型拖拉机,对该条“汽车”的含义有所扩大,属于扩大解释。因为生活中一般不认为“汽车”包括拖拉机。因此,B的说法是正确的。我国《刑法》明确区分了伪造和变造,分别规定为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但并不能以此否定其他假币犯罪中“伪造的货币”可能包括“变造的货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定罪处罚。虽然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仅规定了“伪造”和倒卖“伪造”的邮票等有价票证的行为,但上述司法解释肯定了伪造含义的相对性,所以C的说法是正确的。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范虽然没有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内。比较《刑法》第65条和第356条分析可以看出,两者是《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刑法》第65条的“但书”规定同样适用于《刑法》第356条。因此,D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17题:

    关于刑法解释,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A.一个刑法解释可能既是扩大解释,又是司法解释,还是体系解释。
    B.将《泰坦尼克号》中rose把“海洋之心”扔入海中的行为解释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中的“毁坏”属于类推解释。
    C.将醉酒驾驶飞机的行为解释为危险驾驶罪中的“驾驶”行为属于当然解释。
    D.立法解释的效力是自解释生效之日起,不得溯及既往。

    答案:A
    解析:
    刑法解释是命题人比较关注的内容之一,其主要支持实质解释论,认为对法益侵害越大的行为越应当扩张法条的字面含义。 A:扩大、司法、体系解释是根据不同标准对刑法解释进行的划分,一个解释完全可能同时符合这三者。 B:将宝石扔入海中,虽然宝石的物质实体仍然存在,但与被销毁对人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没有实际的价值,将其解释为毁坏并未完全超出文字可能含有的含义,应当属于扩大解释。 C:危险驾驶罪中的驾驶行为专指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尽管醉酒驾驶飞机的行为更为恶劣,但也无论如何不能将飞机解释为汽车,因此这一解释属于类推解释。 D:立法解释是立法者对于法律条文应有含义的解释,这一含义与法律条文同时存在,是法律条文的原有之意,因此具有溯及力。

  • 第18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犯洗钱罪,需要“没收”实施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其中的“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属于扩大解释
    B: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C: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B
    解析:
    扩大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和刑法的真实含义,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对刑法条文做出超出字面含义的解释。选项A:该项结合了洗钱罪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将“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返还被害人,满足扩大解释的特征,属于扩大解释。选项B:刑法中的类推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进行类比推理解释的方法将刑法法条中没有包含的事项解释为包含在该法条中。由于这种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刑法禁止类推解释。例如,刑法仅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如果认为拐卖刚满14周岁的男孩的危害性和拐卖不满14周岁的男孩的危害性是一样的,则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儿童包含14周岁以上的男孩,这就是类推解释。一个解释结论是类推解释还是扩大解释并不是由解释者的身份决定的,而是由法条决定的。如果一个解释结论是类推解释,那么它即使被纳入了司法解释,也仍然属于类推解释。如果认为选项B是正确的,那就意味着司法解释的制作者可以随便进行类推解释了。选项C:《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从法条来看,应该是只包括汽车,不包括拖拉机的。根据《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2008)的规定,拖拉机是用于牵引、推动、携带和/或驱动配套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有履带拖拉机、手扶、方向盘式等。要驾驶拖拉机,驾驶者必须拥有农机驾驶证G、H或者K。公安驾照(即A、B、C类驾照)不能驾驶拖拉机。因此,从机动车的分类来说,汽车是不包括拖拉机的。但是,在我国某些偏僻的农村地区,有些大型拖拉机也用于交通运输。而刑法规定本罪的目的是要禁止危害公共安全的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本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共安全。因此,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如果破坏明知是用于交通运输的大型拖拉机,因此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属于“破坏交通工具”。但是,如果某辆大型拖拉机是用于耕种或者其他农业用途,破坏这种拖拉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的,则破坏这种大型拖拉机不属于“破坏交通工具”。因此,“汽车”能否包括“大型拖拉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破坏了这种拖拉机就危害了公共安全的,那么就认为“汽车”包括这种拖拉机,这种解释就是扩大解释。如果破坏了某种拖拉机,但并不危害公共安全,此时“汽车”就不包括这种拖拉机。这时,如果认为“汽车”包括这种拖拉机就是类推解释。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虽然刑法对毒品犯罪再犯没有时间限制,但是从二者的法定后果来看,累犯的法定后果包括“应当从重”,“不得被判处缓刑”,“不得被假释”,“被判死缓的,可以被限制减刑”四项,而毒品犯罪再犯则只有一项法定后果:“从重处罚”。所以,从法律后果来讲,累犯比毒品犯罪再犯要严重,其特殊预防的必要性大于毒品犯罪再犯。那么,既然不满18周岁的人不构成较重的累犯,当然更不应该构成较轻的毒品犯罪再犯。这就是举重以明轻的解释原理(当然解释)。故,选项D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19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
    A.字面解释
    B.限制解释
    C.扩充解释
    D.体系解释


    答案:B
    解析:
    【精解】限制解释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广于立法原意时,对法律所作的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 第20题:

    DNS协议的作用是()

    • A、把主机域名地址解释为IP地址
    • B、把主机MAC地址解释为IP地址
    • C、把主机IP地址解释为域名地址
    • D、把主机IP地址解释为MAC地址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没有药效的药,所以有药效的不是假药

    C

    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违反罪刑法定

    D

    将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刑法惩罚涉枪型犯罪,主要是考虑到枪支具有严重的杀伤力,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就危害性而言,大炮比普通枪支更具有杀伤力,将其解释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属于当然解释。但是,由于刑法实行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直接采取当然解释认定行为构成犯罪。在判断某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仍然需要严格按照案件事实是否犯罪构成来加以判断,不能径行以案件事实严重为由以犯罪论处,这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B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无论是药品本身不符合标准,还是生产、批准程序不符合标准,都属于假药。即形式上或实质上不符合要求的,均属于假药。因此,假药并非仅包括没有药效的药,有药效的药不符合相关标准也视为假药。
    C项,2011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①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②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③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④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上述规定,商标之间大致相似,可以认定为是相同的商标,因此,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并不违反罪刑法定。
    D项,一般来讲,情报,是指被传递的知识或事实,是知识的再激活,是运用一定的媒体(载体),越过空间和时间传递给特定用户,解决科研,生产中的具体问题所需要的特定知识和信息。但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不宜解释得如此宽泛,因为该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所以应将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即解释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 第22题:

    判断题
    郑玄把“格物”解释为“致知”的前提。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

    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

    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

    D

    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