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根据上述定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是:A.甲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B.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公司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被公司拒绝C.丙公司经理私自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就此提起诉讼D.某公司拖欠丁公司大笔货款已近两年,而丁公司董事会和经理未采取任何措施索要

题目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是:

A.甲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公司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被公司拒绝

C.丙公司经理私自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就此提起诉讼

D.某公司拖欠丁公司大笔货款已近两年,而丁公司董事会和经理未采取任何措施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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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如下论述,错误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需要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

    B.股东一旦发现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C.股东需要先书面请求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D.股东代表诉讼以股东和公司为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ABCD
      【考点】股东代表诉讼
        【解析】《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A项单独持有的说法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同时,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中有关于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的前置程序规定,故B、C项是错误的;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股东为原告,故D项错误

  • 第2题: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天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多小股东邀请律师王某为其讲解该项制度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某的以下讲解哪些是错误的?

    A. 只要在诉讼前连续180 日持股,任何一名股东均可提起代表诉讼

    B.为了提高诉讼效率,代表诉讼可由股东直接提起,但应在起诉后15 日内通知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

    C.股东代表诉讼的对象只能是侵犯公司利益的公司以外的主体

    D.股东代表诉讼所获收益一半归公司,一半归提起诉讼的股东


    正确答案:ABCD
    【答案】A、B、C、D
    【详解】本条考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该条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股东都可以提起诉讼,而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请求监事会等提起诉讼。故A项错误。
    根据该条可知,代表诉讼的提起符合条件的股东首先必须书面请求监事会,有限公司不设监事会的,请求监事提起,监事不提起的,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只有两个机关都不提起,该股东才可以提起。符合条件的股东直接提起的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直接提起。故B项错误。
    本项考查的被告的范围,谁侵害公司权益就可以告谁,可以是外部人,也可以是公司内部人,故C项不正确。
    股东代表诉讼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故所获收益应全部归公司所有,故D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无

  • 第3题:

    2007年1月,甲、乙、丙三家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共同投资1000万元创办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开发某种保健品。其中:甲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5%,乙公司持股比例为21%,丙公司持股比例为44%。A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王某任A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7年9月20日,王某以A公司名义将300万元出借给股东乙公司。股东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多次致函股东乙公司,要求清偿欠款,但乙公司置之不理。同年12月18日,股东甲公司致函A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要求提起诉讼追回欠款,但迟迟末得到答复。股东甲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于2008年1月20日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

    2008年2月1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名董事中只有6名出席会议。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鉴于王某曾于2007年下半年擅自为另一公司B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利益,该次会议作出解聘王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定。为了完善A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还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为了更好地发展,2008年8月,A公司决定与B公司合并,成立C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TSE}问题:

    {TS}针对本案中的借款行为,下列有关股东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借款是A公司的行为,股东甲公司无权提起诉讼

    B.因借款没有征得股东甲公司的同意,股东甲公司有权起诉乙公司

    C.股东甲公司有权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诉讼

    D.股东甲公司应当以股东乙公司和王某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E.股东甲公司有权以A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
    [答案]:C
    [解析]:
    (1)借款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而非“股东同意”,选项B错误),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在本题中,王某将公司款项借出未履行必要手续,不符合规定。(2)能否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该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题中,股东甲公司已经于2007年12月18日请求A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但至2008年1月20日仍未得到答复,可以以实施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王某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选项C正确,选项A错误。(3)能否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规定的股东亦有权依法定程序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本题中,乙公司为A公司股东,对“未经同意”一事应当知情,借款合同无效,乙公司拒不还款行为侵犯A公司合法权益,股东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4)是否“应当”以王某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本题中,甲公司有权选择只向王某或只向乙公司提出请求,选项D错误。(5)选项E: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只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或者“他人”,公司本身不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

  • 第4题:

    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你严格依据定义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定义的答案。注意:假设这个定义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是()。
    A.甲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这5年连续盈利
    B.甲公司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公司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被公司拒绝
    C.某公司经理私自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就此提起诉讼
    D.乙公司拖欠甲公司大笔货款已近两年,而甲公司董事会和经理未采取任何措施索要


    答案:D
    解析:
    股东代表诉讼需符合以下条件:①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②公司却怠于起诉。A项和B项都是股东的权益受侵害,不符合①:C项董事会已经提起诉讼.不符合②。只有D项是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又怠于起诉.因此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第5题:

    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答案:D
    解析: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故本题应选D。

  • 第6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属于该情形的有( )。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拒绝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D.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根据规定,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面所述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7题:

    (2018年)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9%、 9%和 82%。公司未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乙任监事,丙任执行董事。甲发现丙将公司资产擅自低于市价转让给丙妻,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遂书面请求乙对丙提起诉讼。乙碍于情面,未提起诉讼。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以自己的名义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C.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D.以公司监督机构失灵、公司和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答案:A
    解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8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不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 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 A、股东诉讼
    • B、股东代表诉讼
    • C、诉讼
    • D、群体诉讼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A

    股东诉讼

    B

    股东代表诉讼

    C

    诉讼

    D

    群体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胡某是A上市公司的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胡某提起诉讼的方式正确的有(    )。
    A

    甲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B

    乙股东可以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

    C

    丙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D

    甲、乙、丙三人可以联合书面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

    E

    只有甲股东可以单独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E,B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代表诉讼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有限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B

    李某,股份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C

    股东的分红被大股东违法决议变相挪用,可以适用代表诉讼

    D

    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违法,可以适用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股东派生诉讼的特点有( )。

    A.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公司怠于或者拒绝追究侵害人责任

    B.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司怠于或者拒绝追究侵害人责任

    C.股东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公司对侵害人提起诉讼

    D.股东为自己的利益以公司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C

  • 第15题: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 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是:

    A.甲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公司股东要求査阅会计账簿,被公司拒绝
    C.丙公司经理私自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就此提起诉讼
    D.某公司拖欠丁公司大笔货款已近两年,而丁公司董事会和经理未采取任何措施索要

    答案:D
    解析:
    股东代表诉讼的定义要点是:①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②公司怠于起诉。A项和B项都是股东的权益受侵害,不符合①;C项董事会已经提起诉讼,不符合②。只有D项是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又怠于起诉,因此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第16题: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适格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需要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A.只要是公司股东,都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B.股东一旦发现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便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C.股东需要先书面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起诉讼
    D.股东代表诉讼以股东和公司作为共同原告

    答案:C
    解析:
    本题要注意题干没有区分是“有限公司”还是 “股份公司”,因此两种公司类型均需要考虑。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股东即 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它赋予了股东为公司利益而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 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 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 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选项错误。没有考虑股份公司的情况,在股份公司中,要满足 “连续180日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B选项错误。忽视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 “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 ……”。 D选项错误。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股东。即 “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7题: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息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根据上诉定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是:

    A. 甲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 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公司股东要求查询会计账簿,被公司拒绝。
    C.丙公司经理私自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就此提出诉讼。
    D.某公司公司拖欠丁公司大笔贷款已近两年,而丁公司董事会和经理未采取任何措施索要。

    答案:D
    解析:
    【答案】D

  • 第18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答案:C,D
    解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9题:

    材料四
    2007年1月,甲、乙、丙三家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共同投资1000万元创办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开发某种保健品。其中:甲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5%,乙公司持股比例为21%,丙公司持股比例为44%。A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王某任A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7年9月20日,王某以A公司名义将300万元出借给股东乙公司。股东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多次致函股东乙公司,要求清偿欠款,但乙公司置之不理。同年12月18日,股东甲公司致函A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要求提起诉讼追回欠款,但迟迟末得到答复。股东甲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于2008年1月20日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

    2008年2月1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名董事中只有6名出席会议。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鉴于王某曾于2007年下半年擅自为另一公司B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利益,该次会议作出解聘王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定。为了完善A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还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为了更好地发展,2008年8月,A公司决定与B公司合并,成立C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本案中的借款行为,下列有关股东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借款是A公司的行为,股东甲公司无权提起诉讼
    B、因借款没有征得股东甲公司的同意,股东甲公司有权起诉乙公司
    C、 股东甲公司有权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诉讼
    D、股东甲公司应当以股东乙公司和王某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E、股东甲公司有权以A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1、(1)借款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而非“股东同意”,选项B错误),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在本题中,王某将公司款项借出未履行必要手续,不符合规定。(2)能否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该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题中,股东甲公司已经于2007年12月18日请求A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但至2008年1月20日仍未得到答复,可以以实施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王某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选项C正确,选项A错误。(3)能否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规定的股东亦有权依法定程序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本题中,乙公司为A公司股东,对“未经同意”一事应当知情,借款合同无效,乙公司拒不还款行为侵犯A公司合法权益,股东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4)是否“应当”以王某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本题中,甲公司有权选择只向王某或只向乙公司提出请求,选项D错误。(5)选项E: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只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或者“他人”,公司本身不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

    2、(1)选项ABC: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2)选项D: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选项E: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1)选项AB:合并各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合并协议始得生效。(2)选项CD: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选项E: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4、(1)选项A:解散公司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选项C: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4)选项D: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和依法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均作为清算财产 (5)选项E: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 第20题:

    关于代表诉讼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有限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 B、李某,股份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 C、股东的分红被大股东违法决议变相挪用,可以适用代表诉讼
    • D、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违法,可以适用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某公司的董事吴某擅自泄露公司秘密,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 A、应由董事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B、应由股东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C、应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D、我国《公司法》未对谁能代表公司对泄露秘密的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A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

    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D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某股份公司的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经理提起诉讼的方式有()
    A

    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B

    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出诉讼

    C

    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

    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
    (1)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本题中0.7%+0.5%),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