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某银行分行的会计人员,某日中午因外出吃饭,担心无法在上班之前赶回而耽误业务,遂在临走前将保险柜的钥匙交给出纳,告知其财务章在保险柜,如其无法赶回,可开柜取章,同时告诫出纳不可让他人知晓此事。这一行为违反了职业操守的( )原则。A.诚实守信B.岗位职责C.勤勉尽职D.专业胜任

题目

王某为某银行分行的会计人员,某日中午因外出吃饭,担心无法在上班之前赶回而耽误业务,遂在临走前将保险柜的钥匙交给出纳,告知其财务章在保险柜,如其无法赶回,可开柜取章,同时告诫出纳不可让他人知晓此事。这一行为违反了职业操守的( )原则。

A.诚实守信

B.岗位职责

C.勤勉尽职

D.专业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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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王某为某银行分行的会计人员,某日中午因外出吃饭,担心无法在上班之前赶回而耽误业务,遂在 ”相关问题
  • 第1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


  • 第2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下列情形中,可以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有(  )。

    A.张某醉酒后开车前往公司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
    B.赵某搭乘出租车前往公司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残疾
    C.宋某在车间工作时,因个人疏忽大意,将手卷入机器,导致残疾
    D.王某因感情受挫,工作萎靡不振,某日上班时间,从工厂办公楼顶跳下坠亡
    E.李某为某工厂保安,患心脏病多年,某日上班时在工厂内因与小偷发生搏斗,导致心脏病复发而死亡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查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是患职业病的;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第3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 第4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精解】本题主要考查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本案中,李某将砒霜交给了王妻,已经开始实施了犯罪,即已着手,排除犯罪预备的可能性。李某虽然曾经想告知王某真相,但是没有真正实施,不属于犯罪中止,最后导致王某死亡,构成了犯罪既遂。故选B项。

  • 第5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 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 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 而王某谅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 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 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过失犯罪不可能有预备阶段和实施阶段,行为 人也无犯罪目的,因此没有未完成形态。李某巳经将砒霜 交给王妻,就排除了犯罪预备的可能性;他去王某家欲要 回砒霜,却不告诉王某真实情况,结果导致王某的死亡,因 此他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如果王某没死,李某可能构成犯 罪未遂,但王某巳经死了,所以李某不可能构成未遂。本 题的困难在于王某的死亡和他的撒谎直接相关。如果李 某去要回砒霜时,王某不谎称已服完,他就不会死,那4能 否因此认为李某构成犯罪中止?我们认为不能。因为中 止要求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如 果李某确实想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他就应该告诉王某真 相,让王某立即去医院检查(如果他相信王某确实巳经服 完药),而不是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不将真相告诉王 某。对于王某来说,并不能因为其撒谎就认为其应当为自 己.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他无法预见李某会在他的药里投 毒。如果他巳经知道李某在自己的药里投了毒,还告诉李 某自己巳经服完药,那么他当然应当为自己的死亡承担责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