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错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行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E.丙擅自使用该没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题目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错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行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没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相似考题
更多“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错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购买丙公司销售的设备,价值100万元(甲乙公司分别承担70万元和30万元),丙公司只开出一张发票,给了乙公司。甲公司支付的70万元凭乙公司提供的该发票的复印件记账。该做法正确的。(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2题:

    施工单位甲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揽了建设单位乙的新建住院大楼项目施工任务,并将桩基工程、幕墙工程分别分包给了施工单位丙和施工单位丁。则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由( )总负责。

    A.甲
    B.乙
    C.甲、丙、丁
    D.甲、乙、丙、丁

    答案:A
    解析:
    考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 第3题:

    居民甲某有五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别墅抵偿了乙某100万元的债务;甲某用价值80万元的一套住房,换取丁某的房屋,丁某房屋价值70万元,同时丁某免除了甲某所欠的债务10万元;用市场价值共70万元的第三、四两套两室住房与丙某一套四室住房互换,另取得丙某赠送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将第五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下列关于甲、乙、丙、丁缴纳契税的情况,说法正确的是( )。

    A.甲3000元,乙30000元,丙3600元,丁不纳税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纳税,丁3000元
    C.甲不纳税,乙30000元,丙3600元,丁3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纳税,丁3600元

    答案:C
    解析:
    乙应缴纳契税=100×3%=3(万元)=30000(元);丙应缴纳契税=12×3%=0.36(万元)=3600(元);丁应缴纳契税=10×3%=0.3(万元)=3000(元)。

  • 第4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接收了甲错发的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E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因合同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合同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是侵害了乙的财产权,属于侵权之债;丙在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的情况下接收了甲错发的设备,从而有损于乙取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该不当得利发生后,丙负有返还的义务。

  • 第5题:

    2010年3月10日,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4月22日交付设备。但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5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3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表述,错误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3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债的发生根据。甲错发设备给丙,丙应予返还,甲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之债,故A选项错误;D选项所述应为合同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应当对设备的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故E选项错误。

  • 第6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侵权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甲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A,D,E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2
    本题考察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 第7题:

    某甲施工单位通过施工投标方式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某公路施工项目的施工合同。甲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拟将B、F两项分部工程分别分包给乙、丙施工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各项工作匀速进展。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未将委托给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和权限书面告知甲施工单位。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乙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和分包合同等材料,申请批准乙施工单位进场。建设单位将该报审材料转交给项目监理机构。事件2: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B分部工程的分包合同。B分部工程开工45天后,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造成乙施工单位停工15天,窝工损失合计8万元。修改设计后,B分部工程价款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到560万元。甲施工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30天内完成剩余工程,乙施工单位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3万元的赶工费,甲施工单位确认了赶工费。事件3:由于事件2中B分部工程修改设计,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延期的申请。事件4: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发现,已进场施工的丙施工单位未经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问题】1.事件1中,分别指出建设单位、甲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甲施工单位提交的乙施工单位分包资格材料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
    解析:
    1.(1)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未将委托给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和权限书面告知甲施工单位。理由:监理合同条款规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发包人)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授予监理人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施工单位)。(2)甲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乙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和分包合同等材料。理由:甲施工单位选定乙分包(施工)单位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3)甲施工单位提交的乙施工单位分包资格材料还应包括: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

  • 第8题:

    某建设工程业主土建、安家、装饰装修等若干单位工程分别发包给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则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 A、三家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B、三家施工单位之间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 C、业主负责对三家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
    • D、如果甲施工单位阻碍了乙施工单位的施工,乙施工单位应向甲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 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 (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根据规定,浮动抵押即使已经办理登记,在抵押财产确定前仍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第10题:

    判断题
    甲为乙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丙20万元,丙欠乙30万元。丙提出:将甲欠丙的20万元抵销丙欠乙的20万元,丙再偿还乙10万元。丙的主张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第11题:

    判断题
    甲为乙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丙20万元,丙欠乙企业30万元。丙提出,将甲欠丙的20万元抵销丙欠乙企业的20万元,丙再偿还乙企业10万元。丙的主张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施工单位甲欠施工单位乙5万元,施工单位丙又欠甲五万元,甲和乙约定由丙代替甲向乙还钱,若丙未能履行该项债务,则()
    A

    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B

    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D

    以上均不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原是甲建筑公司的采购员,辞职后与王某合办一家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张某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其长期负责的甲公司大客户丙公司签了3000吨钢材购销合同,丙公司对张某辞职并不知情。则对该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应是( )

    A.甲建筑公司

    B.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C.张某

    D.张某、王某与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正确答案:A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张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其后果与有权代理相同,即由甲建筑公司承担付款责任。

  • 第14题:

    居民甲某有四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别墅折价给乙某抵偿了100万元的债务;用市场价值70万元的第二、三两套两室住房与丙一套四室住房,另取得丙某赠送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将第四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乙、丙纳税契税的情况是( )。

    A.甲不缴纳,乙30000元,丙3600元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缴纳
    C.甲不缴纳,乙36000元,丙21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缴纳

    答案:A
    解析:
    乙应纳契税=100×3%=3(万元);丙应纳契税=12×3%=3600(万元)。

  • 第15题:

    赵某死亡后,甲依遗嘱继承了一套房屋(价值 180 万元),乙依遗赠分得一幅字画(价值 40 万元),丙依法定继承分得现金 60 万元。遗产分割完毕后,赵某的债权人找到甲、乙、丙,要求偿还欠款 40 万元。该欠款应

    A.全部由甲偿还
    B.全部由丙偿还
    C.由甲偿还 30 万元,丙偿还 10 万元
    D.由甲、乙、丙按照各自分得的遗产价值比例偿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的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财产偿还。本题中,丙依法定继承分得现金60万元,对赵某的40万元债务应由其全部偿还。

  • 第16题:

    某企业采用成对比较法进行岗位评价,将所有岗位进行成对比较,结果是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那么将四个岗位的工作价值从高到低排序为()。

    A:丙、甲、乙、丁
    B:乙、甲、丙、丁
    C:甲、乙、丙、丁
    D:丁、乙、甲、丙

    答案:B
    解析:
    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所以乙的工作价值最高;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甲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二位;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丙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三位;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所以丁的工作价值最低。

  • 第17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 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 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 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 丙擅自使用该没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即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丙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取得了设备从而有损于甲和乙而取得利益,因此,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

  • 第18题:

    甲施工单位在承接乙建设单位发包的某工程后,将一分项工程分包给了刘某,刘某又雇佣了其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一名雇员李某被钢筋戳伤右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某的损失应由( )承担。

    A. 甲施工单位
    B. 乙建设单位
    C. 甲施工单位和刘某
    D. 甲施工单位和乙建设单位


    答案:A
    解析: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因此,李某所受损失应由总承包单位即甲施工单位承担,甲施工单位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刘某追偿。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19题:

    某施工单位与丙企业订立合同后,分立为甲、乙两个施工单位,但未把此情况告知丙。则丙有权要求()。

    • A、甲、乙对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 B、解除合同
    • C、撤销合同
    • D、原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工业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择了甲、乙施工单位分别承担A、B标段工程的施工,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和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B标段所需的部分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乙施工单位按照正常的程序将B标段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建设单位在采购B标段的锅炉设备时,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由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更能保证质量,建设单位便与设备生产厂商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并通知了监理单位和乙施工单位。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及质量记录分析,对A标段某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有怀疑,随即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要求剥离检验。甲施工单位称:该部位隐蔽工程已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若剥离检验,监理单位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延长工期。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B标段进场的配电设备进行检验时,发现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某设备不合格,建设单位对该设备进行了更换,从而导致丙施工单位停工。因此,丙施工单位致函监理单位,要求补偿其被迫停工所遭受的损失并延长工期。在事件1中,若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监理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在事件1中,若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监理单位应该对厂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符合要求,可以由该厂安装。如乙单位接受该厂作为其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设备厂的合同,如乙单位接受厂商直接从建设单位承包,监理单位应该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乙单位的合同;如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拒绝由该厂商施工。

  • 第21题:

    多选题
    2013年10月,居民甲某将其自有的市场价格160万元的房产给乙某用于抵债。乙某以该房产换取丙某价值140万元的房产,同时丙某免除了乙某所欠的债务20万元。已知当地契税适用税率4%,下列关于契税的处理正确的有()。
    A

    甲某不缴纳契税

    B

    乙某缴纳契税6.4万元

    C

    乙某缴纳契税7.2万元

    D

    丙某不缴纳契税

    E

    丙某缴纳契税0.8万元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契税由产权承受方缴纳,甲某不缴纳契税;乙某应缴纳契税=160×4%=6.4(万元);房屋交换的,以所交换的房屋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丙某应缴纳契税=20×4%=0.8(万元)。

  • 第22题:

    问答题
    甲某系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为提高生产效率,欲购进一台价值5万元的机器,但一时资金周转不开,于是甲某向乙某借款2万元,并提出以自己价值3万元的玉雕船作担保。2002年9月3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此玉雕船作质押担保,此玉雕船由甲某保管,并约定不按期还款,乙某可将此玉雕按市场价变卖折抵借款。当日,乙某即给了甲某2万元的借款。在经营过程中,甲某又因需购进一批货物仍需借款,于是向丙某借款3万元。丙某一再要求甲某提供担保,于是甲某将已质押给乙某的玉雕船作担保与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由丙某借给甲某3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质押担保方式为甲某的价值约3万元的玉雕船。 合同签订之日,甲某即将玉雕船移交给丙某占有,同时丙某将借款支付给了甲某。2003年4月1日,乙某的借款到期后,要求甲某偿还,甲某无能力还款。乙某即要求对甲某的玉雕船行使质权,甲某以该玉雕船又质押给丙某为由而折抵不成,形成纠纷。 本案中甲某与乙某的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某与丙某的质押合同的效力又如何?

    正确答案: 甲某与乙某之间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而甲某与丙某之间达成的质押借款合同成立并依法生效。依照《担保法》第64条的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说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动产质押合同成立后还需移转质物,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原则作为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尽管乙某和甲某签订了书面的质押借款合同,而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他们的质押借款合同仅仅是成立而没有生效。因为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的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甲某与乙某的质押借款协议中约定玉雕船由甲某保管,所以该质押借款协议因没有转移质物的占有而无效。相反的,因甲某与丙某签订质押借款合同的同时,已将质物移交给丙某占有,符合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甲某与丙某之间达成的质押借款合同成立并依法生效,对甲某和乙某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建设工程业主将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若干单位工程分别发包给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则对于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A

    三家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B

    三家施工单位之间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C

    业主负责对三家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

    D

    如甲施工单位阻碍了乙施工单位的施工,乙施工单位应向甲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采用平行发承包模式,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各个施工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也不是总包与分包的关系,由业主负责对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因此三家施工单位无须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各自之间也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如甲施工单位阻碍了乙施工单位的施工,乙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出索赔。故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