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务管理规定,下列情形正确的是( )。A.县政府扶持某工厂,决定对该企业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B.王某拖欠税款,2006年7月出国留学并未提供担保C.税务人员张某与管辖范围内的私营企业老板李某是大学同学,张某在执行公务期间并未申请回避D.赵某承包一商店,经查应补交税款共计1万元,拖欠不交,税务机关扣押其个人财产

题目

按照税务管理规定,下列情形正确的是( )。

A.县政府扶持某工厂,决定对该企业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

B.王某拖欠税款,2006年7月出国留学并未提供担保

C.税务人员张某与管辖范围内的私营企业老板李某是大学同学,张某在执行公务期间并未申请回避

D.赵某承包一商店,经查应补交税款共计1万元,拖欠不交,税务机关扣押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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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某县规划局以某企业未获规划许可即兴建厂房为由作出责令拆除的决定。该企业逾期未拆,也未对县规划局的决定申请复议和起诉。之后,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该企业以县政府为被告起诉其强拆决定。终审法院以未听取该企业意见为由作出撤销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一审法院是中级法院
    B:诉讼中,县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拆
    C:县政府还可以再次作出强制拆除决定
    D:对县政府再次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该企业可以起诉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43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对下级初审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只能由法律、法规进行,规章无权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属于规章,故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5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故B项正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案件,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的,可以在判决理由中写明,并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既然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申请符合法定条件,那么C、D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6项,被诉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该法第77条第1款,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综合言之,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也可以判决变更。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加重对华某的处罚,且法院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故A、B项均正确。该法第7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但A项并不违反该款规定,因为起诉人是受害人李某等人。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处罚春晖旅行社,实质是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即意味着被告确实不履行法定职责。该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故C项应选。《行诉法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某县旅游局对春晖旅行社未作处罚,故排除D项。


    本案被告是县政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6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综上,在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情形下,即使该决定被诉,该决定也不停止执行,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行诉法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即新法第71条)规定的限制。"本题中,法院是以未听取该企业意见为由,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故县政府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强拆决定基本相同的强拆决定。据此,C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D项正确。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A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6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指定履行的期限,因情况特殊难于确定期限的除外。”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根据该条中“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字眼,C项错误。对小屯街道办事处具有监察职责的是县监察局,故根据该条第4项规定,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据此,刑事司法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对蔡某的罚款,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故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可诉,某县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其受理并作出实体判决,是违法的。《行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据此,B、C项正确,A、D项错误。

  • 第2题:

    某纺织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应当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B.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该纺织企业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
    D.若该纺织企业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应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B,D
    解析:
    (1)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当选。(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选项C正确。(3)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选项D错误,当选。

  • 第3题:

    张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聘用李某管理甲企业事务,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甲企业解散情形的是(  )。

    A.张某决定解散
    B.李某决定解散
    C.甲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D.张某死亡,继承人小张决定放弃继承

    答案:B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选项A);(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选项D);(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选项C);(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4题: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化工厂。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污水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A、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张某无权要求该国有企业赔偿
    B、即便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张某仍然可以污水流入其鱼塘要求该企业赔偿
    C、县环保局应立即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
    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国务院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

    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环境污染致害的赔偿为无过错责任,并不因为某厂有无过错影响其承担责任。故A选项抗辩理由不成立。
    《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B选项证明张某鱼塘鱼死亡与某厂污水流入没有因果关系,抗辩理由成立。该企业无需赔偿。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0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因此,县政府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C选项错误。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0条规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本题中的企业为中央直接管辖的大型国企,其责令停业、关闭须经国务院批准。故D选项正确。

  • 第5题:

    张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聘用李某管理甲企业事务,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甲企业解散情形的是(  )。

    A.张某决定解散
    B.李某决定解散
    C.甲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张某死亡,继承人小张决定放弃继承

    答案:B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选项A);(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选项D);(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选项C);(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