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将一批货物交给某铁路公司,让其运到北京西站,张三与某铁路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货物 B.铁路 C.运输行为结果 D.火车

题目
张三将一批货物交给某铁路公司,让其运到北京西站,张三与某铁路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货物
B.铁路
C.运输行为结果
D.火车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精解】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是特定的,即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能够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要求。
更多“张三将一批货物交给某铁路公司,让其运到北京西站,张三与某铁路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三将一批货物交给某铁路公司,让其运到北京西站,张三与某铁路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货物

    B.铁路

    C.运输行为结果

    D.火车


    正确答案:C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是特定的,即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能够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要求。

  • 第2题:

    某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蒋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蒋某将货物运到某市后,某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蒋某按约定将某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万元的货物运到某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6000元时,某公司没有满足蒋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蒋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蒋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B.蒋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某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C.若货物在运输途中,蒋某要求支付运费,某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蒋某无权留置货物

    D.若蒋某催告某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3000元运费,某公司未履行的,蒋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BC
    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留置权的行使,《担保法解释》第110条: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A项错误,B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11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正确,《物权法》第236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D项错误,答案为BC。

  • 第3题: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公司董事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A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据此可知,选项AC是正确答案。

  • 第4题:

    现A公司有一批数量较大的货物急需运到国外B公司,适用的运输方式是( )。

    A.班机运输

    B.包机运输

    C.集中托运

    D.铁路运输


    正确答案:B
    B。解析:紧急运输应当使用飞机,由于数量较大,可以包机。

  • 第5题:

    2018年8月赵某与甲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将一批货物运送至A地,共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则上述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

    A、赵某

    B、甲公司

    C、被运输的货物

    D、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


    答案:C

  • 第6题:

    作为某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基金公司为张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B.张三和该基金公司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

    C.张三需支付该基金一定的费用

    D.基金公司将保障张三的投资增值


    正确答案:D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可能的投资损失,基金公司不保证投资收益。

  • 第7题:

    (2017年)张三作为某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该基金公司将保障张三的投资增值
    B.该基金公司为张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C.张三需支付该基金公司一定的费用
    D.张三和该基金公司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

    答案:A
    解析: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 第8题:

    张某与红日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红日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到来时,张某与远见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远见运输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红日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在运输车辆快到红日公司所在地时,突然路面坍塌导致车辆和货物翻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关于远见公司要求支付运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B.张某
    C.张某或者红日公司
    D.红日公司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远见运输公司未收取运费,且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灭失,所以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故A正确。

  • 第9题:

    张三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同时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张三经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司进行交易签订合同,这些合同一般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公司的财产出售给张三或者是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张三的个人财产。其结果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张三承担连带责任
    B: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赔偿公司的损失
    D:在公司的董事会决定不对张三提起诉讼时,任何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都可以请求监事会对张三提起诉讼,若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该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张三提起诉讼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详解:《公司法》第20条规定了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张三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其股东权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张三承担连带责任。其他股东并没有滥用股东权的行为,所以其他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故A选项的说法正确,不能选。而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是应选项。《公司法》第151条规定了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依据该条规定股东必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而不是直接提起诉讼。可见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还必须满足相应的前置程序,所以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是应选项。另外,提起代位诉讼的股东必须是连续180天单独或者联合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东才可以,因此D选项的说法也不正确,也是应选项。

  • 第10题:

    张三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张三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B、张三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 C、张三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 D、张三应对公司债务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多选题
    广州某厂向山东某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但对履行地点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法律()。
    A

    山东茶公司可随时将货物交给广州某厂,但应给广州某厂必须的准备时间

    B

    山东某公司向广州某厂交付货物,在广州履行

    C

    山东某公司可随时将货物交给广州某厂,广州某厂应无条件接受

    D

    山东某公司向广州某厂交付货物,在山东履行

    E

    山东茶公司可随时将货物交给广州某厂,但应在广州履行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张三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同时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张三经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司进行交易签订合同,这些合同一般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公司的财产出售给张三或者是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张三的个人财产,其结果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债权。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

    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张三承担连带责任

    B

    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

    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赔偿公司的损失

    D

    在公司的董事会决定不对张三提起诉讼时,任何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都可以请求监事会对张三提起诉讼,若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该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张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两项,《公司法》第20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三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其股东权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张三承担连带责任。其他股东并没有滥用股东权的行为,所以其他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CD两项,《公司法》第151条规定了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依据该条规定股东必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而不是直接提起诉讼。可见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还必须满足相应的前置程序。另外,提起代位诉讼的股东必须是连续180天单独或者联合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东才可以。

  • 第13题:

    甲公司是某上市公司,张三是其董事。某日,甲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对是否与乙公司进行交易进行表决。张三是乙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要张三是为甲公司考虑,张三就可以参与表决

    B.张三不可以行使表决权,但张三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C.张三不可以行使表决权,也不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D.张三不是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三可以参与表决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5~8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关于这家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三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50万元 B.李四用于出资的汽车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作为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C.王五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变更登记为张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汽车和房屋所有权评估作价时,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制度。《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 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B正确。

  • 第15题:

    关于王五转让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五将股权转让给周某,李四同意即可 B.张三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视为其同意王五转让该股份 C.张三具有优先购买权,王五应该将其股权转让给张三 D.张三出价比周某低,王五可以将该股权转让给周某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问题。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据此可知,选项BC是正确答案。

  • 第16题:

    2007年11月,某粮食实业公司与石家庄H公司达成了买卖玉米的协议,约定由H公司提供玉米若干吨,粮食实业公司凭领货凭证付款。然后,H公司又同某粮库达成了买卖玉米的协议,约定由某粮库办理托运手续,将玉米运至铁路某站,收货人为实业公司,实业公司在收到领货凭证后付款。某粮库按约办理托运手续后,将领货凭证交给了H公司的代理人。H公司将领货凭证交给实业公司,在收取实业公司的货款后不知去向。某粮库在收不到货款的情况下,将停留在其专用线上待发的玉米车卸空。承运人无货可运,便同意某粮库的要求与其解除运输合同。实业公司持领货凭证领不到货物,便以承运人为被告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或者赔偿损失。请问此案中铁路某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本案中,铁路某车站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主要关注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某粮库与铁路承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关系,一个是某粮库与某实业公司订立的供货合同关系。在某实业公司在与某粮库订立的供货合同关系中,由于某实业公司未付货款,存在违约行为,因此,某粮库依法可以单方面解除它与某实业公司的合同关系。在某粮库与铁路订立的运输合同关系中,某粮库单方终止与铁路的运输合同,责任在某粮库,而不在铁路。因此,铁路某车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第17题:

    1月5日,程某往四川托运了一批货物。1月6日,程某和某货运公司达成了买卖托运货物的协议。1月8日,货物因山体滑坡全部毁坏。该货物的损失应当由( )承担。

    A.程某

    B.某货运公司

    C.程某和某货运公司

    D.承运的铁路企业


    正确答案:B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正确答案为B。

  • 第18题:

    张三作为某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该基金公司为张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B.张三和该基金公司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
    C.张三需支付该基金公司一定的费用
    D.该基金公司1夸保障张三的投资増值

    答案:D
    解析:
    基金由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基金公司不能保证投资一定增值

  • 第19题:

    张三以其汽车作为保险标的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张三的汽车被其弟弟开去上班。发生保险事故,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
    B.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C.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D.张三有权主张约定的保险金

    答案:D
    解析:
    《保险法》第52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才可解除合同,并非一旦增加即可解除。本案所述情形,张三将车借给弟弟开车“上班”,并没有达到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程度,所以保险公司应该依约向张三支付赔偿金。只有D项正确。

  • 第20题:

    张三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由于2017年年底没有分红,张三对公司经营及账目心存疑虑,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要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簿,下列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三须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以上,方可提出该要求
    B.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持股20%以下的股东无权查阅财务会计账簿,则董事会有权因此拒绝张某的查账请求
    C.董事会有权以张三的查账目的不正当为由电话通知张三拒绝其要求
    D.如果公司拒绝其查账请求,张三有权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查账

    答案:A,B,C
    解析:
    《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查阅会计账簿是股东固有的权利,与持股比例没有关系,A项错误。如果公司有合法理由可以拒绝股东的查账请求,但需要用“书面”形式,不能电话通知,C项错误。对于查账权,股东享有诉权保护,D项正确。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9条:“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公司章程的内容实质剥夺股东的查账权的,不能成为公司拒绝股东的理由,B项错误。

  • 第21题:

    2019年8月,赵某与甲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将一批货物运送至A地.共计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则上述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 )。

    A.赵某
    B.甲公司
    C .被运输的货物
    D.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但“经济法基础”在考试中将合同的标的物(被运输的货物)认定为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本题以“考试标准”给出正确选项为C。

  • 第22题:

    作为某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基金公司为张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 B、张三和该基金公司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
    • C、张三需支付该基金一定的费用
    • D、基金公司将保障张三的投资增值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

    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

    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第24题:

    多选题
    关于王五转让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王五将股权转让给周某,李四同意即可

    B

    张三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视为其同意王五转让该股份

    C

    张三具有优先购买权,王五应该将其股权转让给张三

    D

    张三出价比周某低,王五可以将该股权转让给周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两项,《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题干中并没有表明李四与张三的持股比例,故不能得出王五将股权转让给周某,李四同意即可的结论。
    CD两项,第3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即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必须以同等条件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