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习俗、习惯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社会要更强有力的、更广泛的、普遍的标准去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也就应运而生。法律的现,并非由此结束道德的历史使命,道德仍然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对人们的行为起着不可忽视的规范作用。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都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对社会重大的、全局性的关系进行规范调整,它们在这方面是一致的,如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对守法行为的奖;道德对善的褒扬和对恶的评价。犯罪行为一般是违反道德的,守法行为一般是符合道德的。我们可以这样概括法律和道德的一般关系:
(1)道德所禁止或许可的,也为法律所禁止或许可。在日常生活中,如杀人、盗窃、同违约、欺诈等行为是违反道德的,在法律上也是禁止的;而诚实信用、尊老爱幼、见勇为等是道德上许可的,法律上也是许可的。
(2)道德上不许可,但是法律上是许可的。如法律规定某一些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了诉讼时效,民事权利即不再受法律保护。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法律是许可的。从道德上讲,这种权利是不可能失效的,应当得以实现。
(3)道德许可的,但法律上是不许可的。如前所述,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权利方仍然要提起诉讼,在道德上是可以的,但就诉讼结果而言,法律是不保护其利益的。再如复,在法律上是禁止的,而在道德意义上却是许可的。(4)进入法治社会,道德和法律的价值取向产生了巨大的差异,道德已由其渊源——习俗和习惯甚至从其本身“认可”的法律中完全超然出来,形成一种理想化的价值,其指向是高标准的。一般来说,道德以他人利益为基点,强调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当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矛盾时,道德通常都是以个人利益为他人利益或集体益做出一定牺牲的方式来解决冲突。
更多“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基本关系。”相关问题
  • 第1题:

    论述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及与人的发展的基本关系


    正确答案:

    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
    高等教育受社会发展(生产力水平、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的制约;
    高等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社会制度建设、文化发展服务)。

  • 第2题:

    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而道德不是社会规范
    B.法律规范必须要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础
    C.道德不能弥补法律中所存在的漏洞
    D.—些道德原则的实现不能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答案:A,C,D
    解析:
    在形式归属上,都属社会规范,具有社会规范应有的规范性、概括性、连续性、稳定性、效率性等属性(程度上存在差别)。故A错^法律规范必须要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础,否则即论为国家专横、肆虐的工具。故B对。道德的调整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在一些社会关系领域的不足。故C错。通过法的实施(即制裁违法行为、鼓励和保护合法行为),用国家强制力保障一些道德原则的实现,可以培养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故D错。故答案是ACD。

  • 第3题:

    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答案:
    解析:
    在规范层面上,道德和法律同为调整人们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而且都调整社会重大的、全局性的关系,但道德和法律也存在着根本区别。
    (1)道德和法律的产生背景不同。道德产生于社会观念并存在于人们的信念里,是自发的。法律却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特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2)道德和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道德是人们在长久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是一种自发的过程和结果,所以它往往不以文字或条文的形式表现出来,也不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和颁布。它存在于人们的社会意识中,存在于社会流动的观念和人们的信念中。法律则不同,它必须有专门的形式和制定程序。道德规范的产虽然远比法律要早,但至今仍是一种非制度化、非系统化的形式。不成文法尽管带有明显自发的、约定俗成的痕迹,但在制度化方面,其系统化和明确性仍然是道德所不能比拟的。
    (3)道德和法律所规范的内容不完全相同。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整社会重大的、全局性的关系方面是一致的,但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在没有法律之前,社会重大的、全局性的关系的规范调整,主要由道德来完成。法律出现后,将道德的一部分内容分离出来,改由法律来规范调整。违反了法律规范的,一般也违反了道德规范,而违反了道德规范并不一定违反法律规范。同时还要注意到,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时更多的是强调义务和禁令;而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时不但强调义务,同时还要强调权利。
    (4)道德和法律的实施方式不同。道德的实施主要是靠人们自觉遵守,其次靠舆论的强制,内心信念的约束等。而法律的实施,虽也需要人们自觉遵守,但法律却具有道德所不具有的强制实施力量——国家强制力。
    (5)违反道德和法律所产生的后果不同。违反道德会产生自我良心的谴责和社会舆论的压力。社会舆论是来自外界的不确定的压力,这种压力只有为个人的良心所承受,才能产生压迫感。道德规范的外在要求一定要经良心的转换才起作用。法律则不同,由于法律的确定性和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当违法行为出现时,法律绝不考虑违法主体的承受能力,法律确定行为违法与否的准则就是法律本身。依法律指引办事,将获得肯定性后果,反之则承担否定性后果。

  • 第4题:

    论述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正确答案: 首先,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1)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阶级本质。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都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其次,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关系。(1)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关系主要表现在:①法律和道德都把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来要求,使之得到强化。②社会主义法律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要求法律化,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我国法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则的行为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和打击。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道德把“遵纪守法”作为社会美德来倡导,对破坏法纪的行为加以谴责。(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补充,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法律所没有或难以涉及的地方,社会主义道德却能发挥作用。最后,提高道德水平有助自觉守法、护法。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提高了,就会转变守法观念,变“要我遵守”为“我要遵守”。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更自觉地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 第5题:

    有关道德与法律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道德与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是相同的
    • B、道德与法律的表现形式相同
    • C、道德与法律的推行力量不同
    • D、道德与法律的制裁方式相同

    正确答案:C

  • 第6题:

    关于道德与法律说法正确的是()。

    • A、道德比法律产生的早
    • B、道德比法律产生的晚
    • C、道德与法律同时产生
    • D、道德与法律适宜范围相同

    正确答案:A

  • 第7题:

    论述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


    正确答案: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这是因为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是相辅相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在社会规范体系中,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伺属性的行为规范,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法律和道德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服务。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道德是制定法律的基拙,道德为人们制定重大法律提供根据。道德调节的广泛性,使之能渗透到法律不作为的范围。
    (2)社会主义德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治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道德说服力和感召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文道德的制度前提,同时又是弘扬社会主久道德的可靠保障。社会主义德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支柱,同时又是重要补充。只有把法治和德治二者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使“以德治国”深入人心,才能使人们不失去正确的目标并有正确的行为规范。
    (3)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在内容上相互街接、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结合起来,使道德和法律在内容上相互街接、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把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法律和制度的作用。

  • 第8题:

    下列关于违法行为与违反道德的行为、法律上无效行为的区别的论述正确的为()。

    • A、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 B、违反道德的行为并不都是违法行为
    • C、违法行为属于法律上无效行为
    • D、法律上无效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B,C

  • 第9题:

    下列关于道德与法律说法正确的是()。

    • A、道德比法律产生晚
    • B、道德与法律同时产生
    • C、道德与法律适用范围相同
    • D、道德与法律适用范围不同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论述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关系。

    正确答案: 对于课程与教学之间的关系,由于两者词义上的模糊,中外专家的不同认识,也由于文化传统特别是教育传统的影响,至今仍未有比较一致的见解。汇总起来,有这样一些看法:
    ⑴“小课程与小教学观”:课程与教学分离
    这种观念认为课程和教学各自相对独立,互不交叉。并阐述了课程与教学“两者相互独立和相互分离”的观点。这具体表现为课程是在教学过程之前、教学情境之外预设的目标、内容与计划,因而课程是规定的、制度化的文本;教学则是教师的事,教学是忠实地执行课程计划、传授教学内容的方法、手段与过程。
    ⑵“大教学观”:教学包含课程
    认为教学是上位概念,课程是包含于其中的,只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在这种对课程与教学的理解中,课程往往是教学内容的代名词,属于教学的一部分;课程也往往被具体化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这样三部分。
    ⑶“大课程观”:课程包含教学
    与前者相反,这种看法认为课程所涵盖的范围要宽于教学,教学只不过是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课程几乎囊括了教育的所有问题,课程即教育,教育即课程。“大课程观”在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在改革实践中,教改是作为课改的落实环节来进行的。
    ⑷“整合观”:课程与教学论
    课程与教学整合的观念发端于二十世纪初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他指出,课程与教学分离问题的根源在于认识论上的对象与活动、目的与手段、内容与过程的二元对立。针对此,他提出了认识的“连续性”原则来消解上述的二元对立,并系统地阐述了以“经验”为基础将儿童与学科统一起来、将课程与教学整合为一体的思想。20世纪课程与教学的重新整合:提出“课程教学”的理念,把重心置于理解活生生的教学情境,课程与教学再一次融合起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不能笼统地看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能把法律与道德区别绝对化,甚至否认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联系的论述错误的为()
    A

    法的实施可以培养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

    B

    道德必须以法律作为价值基础

    C

    道德的状况制约着立法的发展

    D

    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在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B

    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

    C

    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构性

    D

    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都具有强制性,法律具有的是国家强制性,而道德规范则依靠内心的强制
    B项,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
    C项,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
    D项,法是程序性的,程序是法的核心。法的实体内容通过程序选择和决定,其生成和实现也与程序相关。道德以主体内省和自决的方式生成和实现,这使道德与程序无关

  • 第13题: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区别”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律与道德起源和存在的时间不同

    B.法律与道德的形成方式不同

    C.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完全不同

    D.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法律与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一种,两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同部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是一种交叉的关系,既有相同的领域,但又不完全相同。首先,法律一般只能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既要约束人的行为,又要干预人的内心世界。其次,有些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道德无关,如程序性法律关系;有些道德问题又是法律不宜涉及的,如友谊问题。即使在两者共同调整的领域,二者的侧重点和调整方式也有所不同。法律通常只对其中严重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作出反应,而道德的反应则不限于此。

  • 第14题:

    论述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答案:
    解析:
    (1)法与道德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首先,道德为法律提供理论了基础。一定的道德伦理观点和学说是法律理论、观点和学说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其次,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是评价和判断法律的价值尺度。再次,道德是法律运作的社会基础。人们的行为总是受一定观念指导的,社会道德观念的状况决定着人们的行为选择。因此,法律的实现离不开道德的支持。最后,出现法律漏洞时,道德可以作为行为规范调控人们的行为,弥补法律的不足。
    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要求实现的有效手段。首先,通过立法可以将一定道德原则和理念制度化、法律化,赋予道德要求以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有效保障其实现。其次,法律是道德要求的承载者,它以法律形式体现了道德理念和原则,并以法律特有的方式将其确定化、具体化、规范化,使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成为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为标准。最后,法律是促进道德发展,形成新的道德风貌和新的精神文明的强大力量。
    (2)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法律和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调控措施,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共同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也会发生冲突。
    一定社会中的道德是多元的,不同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理念,即使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阶层、集团和群体的具体道德观念也有不同特点和要求,而国家法律是统一的,这样,在多元的道德观念和统一严格的法律规范之间就可能产生矛盾和冲突。
    法律和道德的发展方式不同。道德是社会生活中自发产生并由舆论确立并发展的,法律则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有时道德的发展先于法律,法律表现得较为滞后,有时先进的法律又可能是道德发展的先导因素。二者在发展上的这种“时差”也会引起法律和道德的冲突。
    由于法律和道德在调整对象范围、规范性特点和程度方面的不同,导致二者在一定场合下也可能发生冲突。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这可以概括为“情”与“法”、“情理”与“法理”的冲突。有时一个行为可能合乎情理,但却不合法(法律不允许或者不受法律保护);反之也可能出现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却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
    法律与道德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但是由于各自的特点所限,法律与道德的矛盾不能完全避免,但如果冲突频繁,则不仅影响二者的社会效果,甚至可能导致道德或法律上的虚无主义。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协调二者的关系,尽量预防和减少冲突,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在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一定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将其作为法律制定的价值基础,防止与道德对立的“恶法”出现。
    是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执法和司法主体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尽量考虑道德要求,使法律的适用不仅合法,而且合乎情理。
    在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中,应重视法制宣传和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培养,批判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相容的旧的道德理念,加强人们对于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的认同感。
    法律与道德的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 第15题:

    论述法律与经济的基本关系。


    答案:
    解析:
    (1)经济基础决定法律
    法律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出对法律的需要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的法律便应运而生。一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以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的本质和特征。法律只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从而在政治上也占统治地位的掌控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共同意志的反映。因此,历史上出现过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它们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征。而同一历史类型的各国法律,尽管它们也各有其特点,但由于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制度的本质是一致的,所以它们有着共同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因此,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法律。
    当然,上层建筑的各部分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独立性,各有其本身的形成和发展的相对独立的历史,它们并不都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立即变化。但是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或迟或早要引起全部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则是确定不移的历史规律。因此,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必然引起法律的发展变化。这种发展变化不仅表现在法律随着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而发生本质的变化,还表现在当经济基础发生局部变化时,也会引起法律的相应的变化。
    (2)法律对经济的作用
    法律对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经济关系。法律确认经济关系,是指法律创建新的生产关系及改造旧的生产关系。这种确认功能使社会基本经济关系以制度形态得以合法存在。该功能通常在宪法规范中表现得最为突出。例如中国宪法对国家允许的所有制形式进行了规定。
    2)规范经济行为。法律对经济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和程序法等来加以间接宏观调控,对经济行为加以规范,从而使经济在一定的法律秩序中运行。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的发达程度、合理程度的规定常常对经济的稳定与增长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要素在全球自由流通,经济运行规范的合理性、开放性及可信度构成主要的经济运行软环境,对经济的流动有极大影响,对区域经济发展尤为重要。
    3)维护经济秩序。法律对经济关系不仅作出确认、调整,而且加以维护和保障,保证其正常的发展秩序不受侵扰,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经济功能的目的性及本质。现阶段,我国法律的任务就是严格保护经过确认的各种经济形式和市场经济秩序,对于各种侵扰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
    4)服务经济活动。法律的经济功能不仅通过直接规定经济关系内容的法律规范体现,而且还通过服务于经济活动的各种法律制度来体现。

  • 第16题:

    简述经济管理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基本关系。


    正确答案:首先,很多经济管理活动都蕴含着伦理道德因素。这要求管理者不仅从实际经济利益出发,也必须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否则就会引起被管理者的不满或社会公众的不认同甚至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伦理道德一方面规范制约着经济管理,另一方面又促成了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他们之间的相互制约、协调要求经济管理行为必须遵循而不能僭越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使道德的经济管理行为得到发扬,不道德的经济管理行为受到抑制,控制着人们经济管理行为朝正义的方向发展。

  • 第17题:

    论述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关系。


    正确答案: 对于课程与教学之间的关系,由于两者词义上的模糊,中外专家的不同认识,也由于文化传统特别是教育传统的影响,至今仍未有比较一致的见解。汇总起来,有这样一些看法:
    ⑴“小课程与小教学观”:课程与教学分离
    这种观念认为课程和教学各自相对独立,互不交叉。并阐述了课程与教学“两者相互独立和相互分离”的观点。这具体表现为课程是在教学过程之前、教学情境之外预设的目标、内容与计划,因而课程是规定的、制度化的文本;教学则是教师的事,教学是忠实地执行课程计划、传授教学内容的方法、手段与过程。
    ⑵“大教学观”:教学包含课程
    认为教学是上位概念,课程是包含于其中的,只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在这种对课程与教学的理解中,课程往往是教学内容的代名词,属于教学的一部分;课程也往往被具体化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这样三部分。
    ⑶“大课程观”:课程包含教学
    与前者相反,这种看法认为课程所涵盖的范围要宽于教学,教学只不过是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课程几乎囊括了教育的所有问题,课程即教育,教育即课程。“大课程观”在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在改革实践中,教改是作为课改的落实环节来进行的。
    ⑷“整合观”:课程与教学论
    课程与教学整合的观念发端于二十世纪初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他指出,课程与教学分离问题的根源在于认识论上的对象与活动、目的与手段、内容与过程的二元对立。针对此,他提出了认识的“连续性”原则来消解上述的二元对立,并系统地阐述了以“经验”为基础将儿童与学科统一起来、将课程与教学整合为一体的思想。20世纪课程与教学的重新整合:提出“课程教学”的理念,把重心置于理解活生生的教学情境,课程与教学再一次融合起来。

  • 第18题:

    下列关于道德与法律说法正确的是()。

    • A、道德比法律产生的早
    • B、道德比法律产生的晚
    • C、道德与法律同时产生
    • D、道德与法律适用范围相同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调节的基本关系包括()。

    • A、个人与个人
    • B、个人与社会
    • C、个人与自然
    • D、个人与国家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在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 B、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
    • C、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构性
    • D、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多选题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调节的基本关系包括()。
    A

    个人与个人

    B

    个人与社会

    C

    个人与自然

    D

    个人与国家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论述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正确答案: 首先,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1)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阶级本质。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都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其次,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关系。(1)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关系主要表现在:①法律和道德都把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来要求,使之得到强化。②社会主义法律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要求法律化,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我国法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则的行为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和打击。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道德把“遵纪守法”作为社会美德来倡导,对破坏法纪的行为加以谴责。(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补充,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法律所没有或难以涉及的地方,社会主义道德却能发挥作用。最后,提高道德水平有助自觉守法、护法。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提高了,就会转变守法观念,变“要我遵守”为“我要遵守”。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更自觉地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管理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基本关系。

    正确答案: 首先,很多经济管理活动都蕴含着伦理道德因素。这要求管理者不仅从实际经济利益出发,也必须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否则就会引起被管理者的不满或社会公众的不认同甚至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伦理道德一方面规范制约着经济管理,另一方面又促成了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他们之间的相互制约、协调要求经济管理行为必须遵循而不能僭越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使道德的经济管理行为得到发扬,不道德的经济管理行为受到抑制,控制着人们经济管理行为朝正义的方向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