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经济法律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国家,一般是以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代表,称为出让人;另一方是自然人或法人,称为受让人。国家在此是以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双方必须遵守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2)土地使用权出让附有特殊限制。表现为权利的有限性和有期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具有一定年限且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限的规定。使用期满,国家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许多使用限制,如必须遵守出让方制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要求等方面的条件,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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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方的权利主要有()。

    A、受让方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B、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提供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向受让方提供有关资料和使用该土地的规定
    D、受让方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E、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答案:A,D
    解析:
    AD两项,出让方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两项:①受让方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②受让方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罚。BC两项,出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①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提供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向受让方提供有关资料和使用该土地的规定。E项属于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第2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体现在(  )。

    A.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比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广泛
    B.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
    C.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受使用期限限制
    D.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受政府垄断
    E.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登记

    答案:A,C,D,E
    解析: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

  • 第3题: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


    错误

  • 第4题: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A、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后的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B、在支付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
    C、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D、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提供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需要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该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答案:A,B,C,E
    解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①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后的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支付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②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③需要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该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D项属于出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第5题:

    某宗土地为国有土地,某市贸易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日经该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商业,出让期限为70年,出让金为1558万元。出让金已于2009年7月20日一次付清。根据地籍调查并经初步审查,该宗地实际界址清楚,土地面积与出让面积一致,为13624m2;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批准文件有效。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该市贸易有限公司办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宗土地的出让期限是否合理?说明原因。
    2.简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
    3.土地使用权出让由谁负责?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5.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是谁?


    答案:
    解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宗土地的出让期限不合理。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各类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作出如下规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有偿取得;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受使用期限限制; (5)政府垄断; (6)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登记。 5.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