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题目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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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长期患有抑郁症,痛苦不堪意欲自杀。一天故意开车将路人乙撞死,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关于甲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疾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承担故意杀人罪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某市中学生赵某,1996年3月4日出生,2010年3月4日王某与朋友一起过生日,酒后为寻求刺激,赵某持匕首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对于赵某的责任能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B.赵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抢劫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C.赵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由于是未成年应减轻处罚

    D.赵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王某在14周岁生日当天犯罪,应认定为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故答案为A。

  • 第3题:

    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天,其开车故意将走路的路人乙撞死,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关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疾病,但是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参考《刑法》第18条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 第4题: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的故意将有毒饮料递给乙喝,随即精神病发作丧失责任能力,乙喝了有毒饮料而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B.甲用刀杀乙,但尚未致人死亡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在该状态下继续实施杀人行为致使人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C.甲以抢劫的故意对妇女实施暴力,在丧失责任能力之后强奸妇女的,甲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D.甲想杀乙而故意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导致乙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①如果行为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实行终了,但在结果发生时丧失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既遂的责任。A 选项错误。②如果实行行为尚未终了,行为人在实施后半部分行为时精神病发作,只要开始实施实行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并对全部实行行为及其结果具有故意、过失,若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现的是同一构成要件,而且结果当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即使结果是在其丧失责任能力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人也应当承担既遂的责任。若丧失责任能力之后实现的是其他构成要件的行为,并由后一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则根据案情,行为人仅对前一行为承担未遂或者既遂的责任。B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③甲的行为属于原因自由行为,只要行为人在实施原因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且具有故意或者过失,那就具有非难可能性,应当追究责任。D 选项错误。

  • 第5题:

    关于责任能力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 A、限定责任能力人是指部分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 B、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加了对限制责任能力人的规定
    • C、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 D、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需同时满足医学标准和心理学标准

    正确答案:C

  • 第6题:

    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以下哪几种()

    • 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B、相对刑事责任能力
    • C、无刑事责任能力
    • 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生理性醉酒的人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B、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不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C、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D、未成年人都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问答题
    试论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以及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2002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存在必须同时具备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缺一不可。
    (2)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①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大致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以及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四个年龄阶段。
    a.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该阶段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
    b.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达到该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8种故意犯罪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
    c.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16周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d.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此外,该条第4款规定,对因不满16周岁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年龄对老年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影响体现在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之中。在该修正案第1条增加的《刑法》第17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障碍
    精神状况也是决定和影响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刑法》第18条专门规定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我国精神障碍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以下几种:
    a.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b.精神正常时期的间歇性精神病人
    我国《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是指具有间歇发作特点的精神病,包含发作性精神病和处于缓解期的重性精神病。精神正常的时候,一般是指上述具有周期性发作特点的精神病人处于非发病期或者缓解期。这种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精神正常,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完全具备的,因而法律要求行为人对其危害行为依法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c.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又称减轻(部分)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病人,是介于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与完全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中间状态的精神障碍人。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精神障碍者即是一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
    d.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醉酒通常是指生理性醉酒,即普通醉酒,不是一种精神障碍。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生理性醉酒的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还有一种很少见的急性酒精中毒,即病理性酒精中毒,又称病理性醉酒。现代医学和司法精神病学认为,病理性醉酒是一种短暂性精神障碍病症,属于一种严重的精神病。首次病理性醉酒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是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就不能令行为人负刑事责任。但以后再发生病理性醉酒造成危害结果的,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故意醉酒或饮酒过失,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生理功能的丧失或损害
    一般说来,精神正常的人,其智力和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展,达到一定的年龄即开始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成年年龄即标志着刑事责任能力的完备。但是,人有可能由于重要的生理功能(如听能、语能、视能等)的丧失或损害而影响其接受教育,影响其学习知识和开发智力,并因而影响到其刑法意义上的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不完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患有抑郁症导致性格偏执,产生报复心理某日,甲用事前准备的刀重伤了路人乙对于甲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患有抑郁症,是精神病人,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B

    甲患有抑郁症,丧失控制能力,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监督

    C

    甲患有抑郁症,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D

    甲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责任能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我国规定18周岁以上、智力和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均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B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

    C

    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就是评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两大关键

    D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

    精神症状支配下出现的犯罪行为可以考虑减轻或免予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E,D
    解析: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精神障碍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正确答案: 我国精神障碍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以下几种:
    1、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2、精神正常期间的间歇性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B

    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C

    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D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秦始皇年间,有一男子于成阳街头杀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官府查实,男子名为秦六阳,年龄16周岁,身高六尺三寸。下列关于秦六阳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秦六阳已具刑事责任能力,负完全刑事责任 B.秦六阳不具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 C.秦六阳已具刑事责任能力,但因自首,可减轻刑事处罚 D.秦六阳虽有自首情节,但因在街头杀人,主观恶性大,不能减轻刑事处罚


    正确答案:B
    秦律中,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以上才具刑事责任能力。

  • 第14题: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C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故A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B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由法律规定的,也有由当事人约定的,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15题: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是:

    A、甲(15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一妇女的挎包,因甲未实际使用该枪,因此应认定为抢夺罪
    B、刑法虽然只规定了15周岁的人要为自己的抢劫行为负责,但这里的“抢劫”也可以包含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C、乙在未满14周岁时给他人的食物中下毒,但被害人在乙已满14周岁以后才死亡。对乙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D、丙以杀人故意对被害人实施暴力,途中突然精神病发作而丧失了责任能力,在丧失责任能力的前提下将被害人的提包夺走。对丙应追究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根据刑法267条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15周岁的人能够为抢劫罪承担责任。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刑法17条2款规定的是八种行为而非八种罪名,其中的“抢劫行为”当然包含抢劫特定物品的行为。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虽然行为人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四周岁,但是由于自己的先行行为使得法益遭受侵害的危险,在已满十四周岁后即具有排除危险的作为义务,如果未尽作为义务,则成立相应的不作为犯罪。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丙实施了两个行为,伤害行为与抢夺行为,丙只能为自己具有责任能力期间实施的行为负责。换言之,本案中的丙仅能对伤害行为负责,而不能对抢夺行为负责。

  • 第16题:

    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还有()责任能力的状况。


    正确答案:限制

  • 第17题:

    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

    • 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 B、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 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 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王某于1986年7月6日出生,2000年7月6日实施了抢劫行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未满14岁,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 B、王某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 C、王某是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 D、对王某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填空题
    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还有()责任能力的状况。

    正确答案: 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

    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

    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

    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依据《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包括盲人和聋哑人。对于盲人和聋哑人,《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项,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不影响丙的责任能力的判断,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D项,醉酒的人犯罪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认定。

  • 第22题:

    判断题
    只要确诊某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便可以认定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李某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自己很痛苦,但无勇气自杀。一天傍晚,李某将放学回家的小学生蔡某骗回自己家后,将其杀害。第二天早晨,李某到县公安局自首。并要求判处自己死刑。对于李某的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精神衰弱属于精神病,李某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B

    精神衰弱不是精神病,但李某的想法表明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李某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C

    甲虽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D

    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对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需要医学判断和法学判断的结合。医学判断是基础,法学判断起决定性作用。
    从法学判断上说,李某欲自杀,但没有勇气,想通过实施杀人犯罪被判死刑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并将这一想法付诸了实施,杀了人,然后向公安机关自首,并要求被判处死刑。这种想法,表明李某对自己杀人行为的性质、结果和意义具有认识能力,并具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李某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