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出国,将其所有的一只母贵宾犬委托朋友王某保管,并约定支付王某一笔保管费。王某保管期间,母贵宾犬生下两只小贵宾犬。刘某回来后,要求王某归还母贵宾犬以及两只小贵宾犬。王某只同意归还母贵宾犬,不同意归还两只小贵宾犬。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刘某无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B.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天然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C.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法定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D.刘某可以基于物上请求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题目
刘某因出国,将其所有的一只母贵宾犬委托朋友王某保管,并约定支付王某一笔保管费。王某保管期间,母贵宾犬生下两只小贵宾犬。刘某回来后,要求王某归还母贵宾犬以及两只小贵宾犬。王某只同意归还母贵宾犬,不同意归还两只小贵宾犬。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刘某无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B.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天然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C.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法定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D.刘某可以基于物上请求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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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
解析:
小贵宾犬属于天然孳息而非法定孳息;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中,刘某是所有权人,王某仅为保管人,并非用益物权人,刘某有权收取天然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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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王某向张某借款,但是逾期没有归还。张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应于2012年10月6日之前归还欠款。但是王某直到2013年4月都没有归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张某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B:王某应向张某支付迟延履行金
    C:王某应三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王某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应当自2012年10月7日起计算

    答案:A,D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2题:

    ()属于伴侣犬组。

    • A、贵宾犬
    • B、卷毛比熊犬
    • C、松狮犬
    • D、斗牛犬

    正确答案:A,B,C,D

  • 第3题:

    贵宾犬修剪颈部时要从耳根修剪到喉结部位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贵宾犬的尾球中心离尾根越近越好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贵宾犬的欧陆式造型共分为()个球。


    正确答案:8

  • 第6题:

    贵宾犬属()组。

    • A、玩赏犬
    • B、伴侣犬
    • C、梗犬
    • D、工作犬

    正确答案:A

  • 第7题:

    根据体型大小,贵宾犬分为()、()、()三种类型。


    正确答案:标准型;迷你型;玩具型

  • 第8题: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正确答案:B,C

  • 第9题:

    某公安机关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王某经常在家中设赌抽头,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有四人赌博,赌资1500余元,麻将若干,用作输赢的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警察李某给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认为王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拿了清单也没有用了,东西反正是要不回来的,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请求。后经调查,字画是王某的朋友刘某存放在其家中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钱某并未参与赌博。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其他参赌人员另案处理。刘某和钱某归还物品的要求是否合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的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本案中两幅字画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刘某为其合法所有者,公安机关应当把字画退还给刘某,刘某请求退还合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本案钱某虽未参与赌博,但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违禁品,公安机关应予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钱某的返还请求不合法。

  • 第10题:

    张某把汽车出租给李某,王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汽车开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只能要求李某将汽车归还
    •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将汽车归还
    • C、张某无权要求王某将汽车归还
    • D、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或王某将汽车归还

    正确答案:B,D

  • 第11题:

    贵宾犬的爪子修剪的越干净越好。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2题:

    单选题
    刘某与赵某签订一份机动车买卖合同,刘某欲以8万元将其所有的汽车卖于赵某,后王某又向刘某提出愿以10万元购买,刘某遂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该车未交付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赵某、王某均要求刘某交付汽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先与刘某签订合同,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B

    王某出价较高,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王某

    C

    刘某可以自行决定将汽车交付给赵某或王某

    D

    经王某同意,刘某可以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贵宾犬的脚要()修剪

    • A、顺毛
    • B、逆毛
    • C、反复
    • D、无要求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贵宾犬的比赛型修剪有哪些造型?


    正确答案: 运动型、幼犬型、欧洲大陆型、英国马鞍型。

  • 第15题:

    贵宾犬分为迷你、巨型和标准型三种类型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下列关于贵宾犬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贵宾犬依体型大小可分为标准型、迷你型、玩具型三种。
    • B、最早的贵宾犬均为标准型。
    • C、贵宾犬是一种相当杰出的狩猎犬,擅长游泳,亦能作为护卫犬和牧羊犬。
    • D、泰迪是贵宾犬新培育的一个品种。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在专业犬赛中,不满1周岁的贵宾犬要修剪成(),成年贵宾犬通常被修剪成()、()。


    正确答案:芭比装;欧洲大陆装;英国马鞍装

  • 第18题:

    贵宾犬的展览型修剪有()、()、()、()四种造型。


    正确答案:幼犬型;运动型;欧洲大陆型;英国马鞍型

  • 第19题:

    张某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60万元,指定妻子王某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王某生了一个女儿。一次保险事故中张某不幸身故,身故前张某口头指定将其母亲也作为保险金受益人,且受益份额为50%。后来张母与王某均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张母要求保险公司给付30万,王某要求全部给付自己60万,该案谁才是保险金受益人?如何理赔?()

    • A、王某是受益人,60万全部给付与王某
    • B、张母与王某都是受益人,各得30万
    • C、张母、王某及其女儿三人都是受益人,各得20万
    • D、王某与女儿是受益人,各得30万,因孩子小,王母作为监护人代人管理女儿所得的30万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王某不愿与李某在法庭上相见,遂委托张某代为诉讼。下列哪些事项需要王某特别授权?()

    • A、同意李某只归还本金,不再支付利息
    • B、同意李某再推迟3个月还清借款
    • C、向合议庭提交李某写的借条
    • D、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刘某因出国,将其所有的一只母贵宾犬委托朋友王某保管,并约定支付王某一笔保管费。王某保管期间,母贵宾犬生下两只小贵宾犬。刘某回来后,要求王某归还母贵宾犬以及两只小贵宾犬。王某只同意归还母贵宾犬,不同意归还两只小贵宾犬。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刘某无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 B、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天然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 C、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法定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 D、刘某可以基于物上请求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正确答案:A,C

  • 第22题:

    贵宾犬的脚要顺毛修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3题:

    贵宾犬被称为是哪个国家的“国犬”()

    • A、美国
    • B、中国
    • C、法国
    • D、英国

    正确答案:C

  • 第24题:

    多选题
    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王某不愿与李某在法庭上相见,遂委托张某代为诉讼。下列哪些事项需要王某特别授权?()
    A

    同意李某只归还本金,不再支付利息

    B

    同意李某再推迟3个月还清借款

    C

    向合议庭提交李某写的借条

    D

    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