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购买老王2000公斤小麦,合同对于履行顺序没有作出明确约定。老王的小麦今年歉收,老王向老张先交付了1500公斤,余下500公斤待从别处购买后再交给老张,老张表示认可。老王要求老张支付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但老张坚持分文不付,只有在另外的500公斤小麦交付之后,自己才付全款。对于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支付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老张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老张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老王的行为构成违约 C.老张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其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D.老张的做法是

题目
老张购买老王2000公斤小麦,合同对于履行顺序没有作出明确约定。老王的小麦今年歉收,老王向老张先交付了1500公斤,余下500公斤待从别处购买后再交给老张,老张表示认可。老王要求老张支付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但老张坚持分文不付,只有在另外的500公斤小麦交付之后,自己才付全款。对于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支付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老张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老张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老王的行为构成违约
C.老张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其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D.老张的做法是错误的,其虽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但仍应支付相应的价款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老张与老王应当同时履行。虽然老王只交付了1500公斤小麦,但对于老王要求支付1500公斤小麦价款的请求,老张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老张应作出相应的履行,即支付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如果老王要求老张支付2000公斤小麦的全款,老张可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在老王另行交付500公斤小麦之前,拒绝支付500公斤小麦的价款。
更多“老张购买老王2000公斤小麦,合同对于履行顺序没有作出明确约定。老王的小麦今年歉收,老王向老张先交付了1500公斤,余下500公斤待从别处购买后再交给老张,老张表示认可。老王要求老张支付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但老张坚持分文不付,只有在另外的500公斤小麦交付之后,自己才付全款。对于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支付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老张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老张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老王的行为构成违约 C.老张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其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D.老张的做法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机关田径运动会有3个短跑项目,分别是60米、100米和200米。老张、老王和老李分别参加了其中的一种,而且三人参赛的项目还不一样。小张、小王和小李作了以下猜测:

    小张:老张参加了60米,老王参加了100米。

    小王:老李没参加100米,老王参加了60米。

    小李:老张没参加60米,老王参加了200米。

    如果他们的猜测都对了一半,则以下哪项为真?

    A.老张、老王和老李分别参加60米、100米和200米。

    B.老张、老王和老李分别参加60米、200米和100米。

    C.老张、老王和老李分别参加100米、60米和200米。

    D.老张、老王和老李分别参加200米、100米和60米。


    正确答案:D
    解析:先从小张的话开始考虑,如果老张参加60米为真,则老王参加100米为假。
      这时,看小李的话,小李的前半句话为假,后半句为真,即老王参加200米。这样,小李只能参加100米了。
      再看小王的话,小王的话的后半句为假,即老王不参加60米。这时老李不参加100米就应该为真,这是矛盾的。
      因此,最初假设老张参加60米是不成立的。
      所以,老张不参加60米,老王参加100米。
      所以,小王和小李的后半句都是假的,前半句都是真的。
      于是,老李应该参加60米,老张应该参加200米。

  • 第2题:

    老张(男)早年丧偶,独自一人将儿子小张抚养成人,现已衰老且丧失劳动能力。2008年年底,老张认识了谢某。交往一段时间后,老张准备与谢某结婚,小张担心老张结婚后财产被谢某占有,极力反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张的做法干涉了老张的婚姻自由

    B.不管老张结婚与否,小张均应赡养老张

    C.老张与谢某结婚后,小张不必履行赡养老张的义务

    D.如果小张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张有要求小张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老张结婚后,小张应承担赡养老张和谢某的义务


    正确答案:ABDE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也不能因为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不尽赡养义务。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考查。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包括老年人的配偶和由其抚养长大的弟、妹。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一项法定责任,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倘若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则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第3题:

    (2017年)老张今年57岁,自2001年以来一直在某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17年7月底到期,老张希望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因他年纪偏大,知识更新滞后,难以适应新业务要求,通知他到期终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老张与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可以终止与老张的劳动合同,但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B.公司可以终止与老张的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C.公司不得终止与老张的劳动合同,也不得变更老张的工作岗位
    D.公司不得终止与老张的劳动合同,但经协商可以变更老张的工作岗位

    答案:D
    解析:
    老张今年57岁,自2001年以来一直在某公司工作,算起来在本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选D

  • 第4题:

    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A.老张的儿子
    B.老张的孙子
    C.老张的外孙女
    D.老张的女婿
    E.老张的儿媳

    答案:A,C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老张的儿子和老张的外孙女,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外孙女是代位继承人。

  • 第5题:

    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A:老张的儿子
    B:老张的孙子
    C:老张的外孙女
    D:老张的女婿
    E:老张的儿媳

    答案:A,C
    解析: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老张转危为安后,老张的孙子和外孙女不应再按照口头遗嘱继承他的财产。老张的儿媳和女婿均未对其尽主要的赡养义务,故不应继承老张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老张的儿子和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老张的女儿先于老张死亡,故老张的外孙女行使代位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张的遗产。故选AC。

  • 第6题: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子出租给你。”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1)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2)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
    (3)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A.(l)
    B.(l)(2)
    C.(2)(3)
    D.(l)(2)(3)

    答案:A
    解析:
    题干中“老王的女儿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是“老王把房子出租给老张”的充分条件。要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就是要找题干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的负命题是:P并且非Q,(1)正确。 故答案选A。

  • 第7题:

    某社区组织了一次助学捐款活动,在场的老王、老李和老张均积极捐款。若老王捐款的1/3是老李捐款的1/5、老张捐款的1/11,且老张比老王多捐192元,则他们的捐款总额是:

    A.418元
    B.456元
    C.494元
    D.532元

    答案:B
    解析:
    设老王捐款为 x, 老李捐款为y , 老张捐款为z。
    根据题意可以得到两个方程:

  • 第8题:

    老张的妻子遭遇车祸不幸去世。老张一时无法接受妻子已去世的事实,不吃不喝,不言不语。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者适宜的做法是()。

    A:鼓励老张继续工作,保持目前的工作情况
    B:协助老张摆脱悲伤情绪,并准备好处理其失控的情绪
    C:转移老张的注意力,建议他外出散心
    D:鼓励老张参加社区活动,结交新朋友

    答案:D
    解析:

  • 第9题:

    老王在骑车回家途中被邻居老张家阳台掉落下来的竹竿砸中,造成头部受伤,在就赔偿事项与老张协商无果后,老王将老张诉至法院,要求老张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用,在诉讼过程中老王放弃了要求老张赔偿的诉讼请求,但要求老张对自己赔礼道歉,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老王的主张属于诉讼请求的变更
    • B、老王的主张属于诉讼标的的变更
    • C、老王的主张属于诉讼理由的变更
    • D、老王的主张属于原因事实的变更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老张和老李是邻居,平时关系很好。老张搬新家,新家在临近小区某板楼五层,该楼没有电梯。老张请搬家公司搬运,在老张的新家的楼下,老李碰到老张,提出帮忙,老张说:"已有搬家公司,不烦老兄了",老张说完便上楼收拾房间去了,老李觉得老朋友之间应相互帮助,便搬起老张家的一台电视机上楼,在走到四楼时因年老体衰双腿打滑,电视机滑落砸伤老李的左腿,滚落的电视机将从三楼出来的老王右腿砸伤,电视机摔坏,老李花去医药费2000元,老王花去医药费2000元,电视机价值4000元。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老李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 B、老李所花去的医药费应由老张予以赔偿
    • C、老张电视机损失应向老李主张赔偿
    • D、老王所花医药费应向老李主张赔偿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单选题
    老王和老张是楼上楼下邻居,因老王家厕所漏水滴到老张家引发矛盾,时常在楼里争吵并影响到周围邻居休息, 邻居反映到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赵大妈知道了,主动找老张和老王提出给他们调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大妈是调解委员会的成员,老王和老赵必须接受调解

    B

    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则老王和老赵必须按照协议执行

    C

    调解协议具备国家的强制力

    D

    人民调解作为法律的补充手段也具有强制性,神圣不可侵犯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老张和老王签订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后老张违约,给老王造成损失1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老张应向老王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赔偿15万元的损失

    B

    老张应向老王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

    老张应向老王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

    老张应向老王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老刘和老张觉得人民调解员老王的调解效果不好,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老王仍然耐心地劝说老刘和老张不要起诉。他对老刘和老张说,到法院起诉时间长,成本也比较高,还不如继续接受调解,如果觉得他调解效果不好,可以找一个更好的调解员,但不要起诉。老王的做法违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 )。

    A.依法调解原则

    B.依社会公德调解原则

    C.平等自愿原则

    D.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正确答案:D
    依法调解原则主要表现为受理和调解纠纷要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和政策规定。自愿平等原则表现为:(1)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2)调解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3)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出自当事人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是因为调解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阻拦和限制。故老王的做法违反了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民调解工作的工作原则的考查。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原则为:依法调解原则,自愿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 第14题:

    老刘和老张觉得人民调解员老王的调解效果不好,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老王仍然耐心地劝说老刘和老张不要起诉。他对老刘和老张说,到法院起诉时间长,成本也比较高,还不如继续接受调解,如果觉得他调解效果不好,可以找一个更好的调解员,但不要起诉。老王的做法违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

    A:依法调解原则
    B:依社会公德调解原则
    C:平等自愿原则
    D: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原则为:依法调解原则,自愿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调解原则主要表现为受理和调解纠纷要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和政策规定。自愿平等原则表现为:(1)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2)调解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3)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出自当事人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是因为调解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阻拦和限制。故老王的做法违反了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 第15题:

    退休职工老张育有两个儿子,他曾立下遗嘱,死后财产由两个儿子均分。过了几年,老张中风瘫痪,卧床不起,大儿子一直在身旁照顾,而小儿子却对老张不闻不问。后来,老张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考虑到自己情况危急,他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交待,自己死后的全部财产都归大儿子所有。后抢救无效,老张死亡。关于老张的小儿子的继承权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口头交待遗产全部由大儿子继承
    B.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老张无权立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
    C.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在危急情况下的口头交待无效,应以以前的遗嘱为准
    D.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未对老张尽赡养义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老张经抢救无效死亡,故他在危急时刻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 第16题:

    老张(男)早年丧偶,独自一人将儿子小张抚养成人,现已衰老且丧失劳动能力。2008年年底,老张认识了谢某。交往一段时间后,老张准备与谢某结婚,小张担心老张结婚后财产被谢某占有,极力反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张的做法干涉了老张的婚姻自由
    B:不管老张结婚与否,小张均应赡养老张
    C:老张与谢某结婚后,小张不必履行赡养老张的义务
    D:如果小张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张有要求小张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老张结婚后,小张应承担赡养老张和谢某的义务.

    答案:A,B,D,E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也不能因为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不尽赡养义务。

  • 第17题:

    作家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在案件一审审理期间,老张又编纂了老王作品为抄袭的谣言以泄私愤,让老王的名誉受损。后王大追加诉讼请求,要求老张就侵害老王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
    C.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但是依旧表示房屋应当有自己的份额,那么就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D.对于王大提出的名誉权侵权赔偿的诉讼请求,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答案:A
    解析:
    考查遗产继承案件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70条的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因此,A当选。BC错误。《民诉解释》第69条规定,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因此,王大作为已故的老王的名誉权侵权纠纷的当事人是适格的,法院不应当驳回其诉讼,D错误,不应当选。

  • 第18题:

    和蔼的小区里的居民具有乐于助人的良好风尚。在该小区里,凡帮助过老刘的人,老张都帮助过,一个人,只要
    有一人没帮助过他,老周就帮助过他。老王新搬来不久,还没有帮助过其他人。
    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老周没有帮助过老张
    B.老周没有帮助过老王
    C.老刘与老张互相帮助过
    D.老张和老周互相帮助过

    答案:D
    解析:
    由提干可知,新来的老王谁都没帮过,所以所有人都属于有人没帮助过的,那么老周就帮助过所有人,也
    帮过老刘,老张。又因为帮过老刘的都被老张帮助过,所以可得老王和老张互相帮助过。

  • 第19题:

    有三户人家,每家有一孩子,他们的名字是:小梅(女)、小媚(女)、小明(男);孩子的爸爸是老王、老张和老陈;妈妈是刘蓉、李玲和方丽。对于这三家人,已知:(1)老王家和李玲家的孩子都参加了少女舞蹈队;(2)老张的女儿不是小媚;(3)老陈和方丽不是一家人。根据以上条件,可以确定以下哪项是正确的?( )


    A. 老王、刘蓉和小梅是一家
    B. 老张、李玲和小媚是一家
    C. 老王、方丽和小媚是一家
    D. 老陈、方丽和小明是一家

    答案:C
    解析:
    解题指导:根据条件2、3可以排除BD。根据条件1、2老张和李玲是一家。结合3推出老王和方丽是一家,故选择C

  • 第20题:

    老张和老王签订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后老张违约,给老王造成损失1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老张应向老王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赔偿15万元的损失
    • B、老张应向老王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 C、老张应向老王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 D、老张应向老王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老张购买老王2000公斤小麦,合同对于履行顺序没有作出明确约定。老王的小麦今年欠收,老王向老张先交付了1500公斤,余下500公斤待从别处购买后再交给老张,老张表示认可。老王要求老张支付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但老张坚持分文不付,只有在另外的500公斤小麦交付之后,自己才付全款。对于1500公斤小麦的价款支付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老张的作法是正确的,因为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 B、老张的作法是正确的,因为老王的行为构成违约
    • C、老张的作法是错误的,因为其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 D、老张的作法是错误的,其虽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但仍应支付相应的价款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老张今年57岁,自2001年以来一直在某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17年7月底到期,老张希望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因他年纪偏大,知识更新滞后,难以适应新的业务要求,通知他到期终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老张与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可以终止与老张的劳动合同,但应向其支付经济赔偿

    B

    公司可以终止与老张的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赔偿

    C

    公司不得终止与老张的劳动合同,也不得变更老张的工作岗位

    D

    公司不得终止与老张的劳动合同,但经协商可以变更老张的工作岗位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A

    老张的儿子

    B

    老张的孙子

    C

    老张的外孙女

    D

    老张的女婿

    E

    老张的儿媳


    正确答案: E,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