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甲与好友乙达成协议,甲借给乙10万元,乙应在2015年6月1日前偿还本息共计11万元。为了让甲放心,乙同意如果其没有按期还款,不论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而,乙果然没有按时还款,甲出于情面没有催乙还。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5月。乙出车祸死亡,其继承人于2019年1月才确定为丙。甲于2019年2月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偿还甲的欠款本息合计11万元,丙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于甲与乙约定了不论经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丙不能提

题目
2015年1月1日,甲与好友乙达成协议,甲借给乙10万元,乙应在2015年6月1日前偿还本息共计11万元。为了让甲放心,乙同意如果其没有按期还款,不论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而,乙果然没有按时还款,甲出于情面没有催乙还。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5月。乙出车祸死亡,其继承人于2019年1月才确定为丙。甲于2019年2月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偿还甲的欠款本息合计11万元,丙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由于甲与乙约定了不论经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丙不能提起诉讼时效抗辩
B.乙死后,继承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C.乙死后,继承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D.法院应对丙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

相似考题
更多“2015年1月1日,甲与好友乙达成协议,甲借给乙10万元,乙应在2015年6月1日前偿还本息共计11万元。为了让甲放心,乙同意如果其没有按期还款,不论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而,乙果然没有按时还款,甲出于情面没有催乙还。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5月。乙出车祸死亡,其继承人于2019年1月才确定为丙。甲于2019年2月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偿还甲的欠款本息合计11万元,丙提出了诉”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保证人,银行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不具备清偿300万元债务的能力,要求甲公司另加保证人.甲公司又找到股东丙公司.后乙公司、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丙公司对甲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保证责任.贷款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A.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B.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丙公司其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C.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和股东丙公司共同承担贷款本金和利息

    D.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甲木材厂从乙建材公司购入门窗一批,赊 欠货款50,000元,后乙建材公司从甲木材厂购人价值 30000元的木料,没有付款。甲木材厂将和乙建材公 司之间的交易文件交由丙保管,后丙的住处发生大火, 合同等文件都被烧毁。乙建材公司以甲木材厂拖欠借 款不还为由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不恰当的是:( )
    a.若甲对乙提出要求偿还欠款的反诉,又向丙提 出追究保管责任之诉,法院可以依职权合并审理
    b.若甲起诉丙,丙提出要求偿还保管费用的反 诉,法院可以依职权将丙的反诉和乙诉甲之诉合并处理
    c.若甲对乙提出要求偿还欠款的反诉,又向丙提 出追究保管责任之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 下,可以合并审理
    d.若甲起诉丙,丙提出反诉,在征得双方同意 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将丙的反诉和乙诉甲之诉合并 处理


    答案:A,B,C,D
    解析:
    。乙和丙之间并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 系,不属于共同被告,法院不能依职权强制合并两诉, 因此A项错误。同理B项错误。甲对乙的反诉是基 于买卖合同,而对丙的诉讼属于保管合同纠纷,诉讼标 的不同,且两案在调查取证方面毫无共同之处,应分别 审理,C、D项错误。A、C项还有错误在于甲对乙的债权请求实际上是一种诉讼上的抵销,是被告提出的防 御方法,从诉讼经济的角度考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 在各自债权成立的前提下判令抵销,并不能当作反诉 处理。

  • 第3题: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答案:A,B,C
    解析:
    。A项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34条的规定判断,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所以A的表述正确。BC均根据《民诉意见》第53条判断,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 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歡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所以BD正确。另外,也可依保证合同的法理推得答案,即就一般保证合同而言,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无论乙如何起诉,甲都应是被告人。

  • 第4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保证的设立【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据此,A选项构成保证。《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B和C选项中,丁和戊均向债权人乙出具字据表示,若甲不向乙还款,愿意代为偿还或负责,该行为符合设立保证的目的和形式,均应构成保证。保证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D选项中己表示仅以某处私房抵债不符合保证责任的要求,D选项不构成保证。

  • 第5题:

    2016年1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5月20日,乙向丙借款10万元,6月5日,乙丙约定,乙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双方在6月6日签订了转让合同。但没有通知甲,8月7日,甲向丙还款,乙告诉甲其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第二天,丙跑去甲家,要求甲偿还债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仍需要向丙偿还债务
    B.甲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无效
    C.甲无需向丙偿还债务
    D.乙丙转让债权时没有经过甲同意,其转让行为无效

    答案:C
    解析:
    债权让与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本题中,乙丙之间转让债权,没有通知甲,其中转让行为对甲不产生法律效力,甲不负有向丙偿还债务的义务,其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是有效的。

  • 第6题:

    甲向乙借款5万,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丙,丁,戊,己,下列不构成保证的是()。

    • A、丙在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 B、丁向乙出具字据“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 C、戊向乙出具字据“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 D、己向乙出具字据“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到期后一直无能力偿还,丙欠甲10万元贷款已到期,但甲一直没有向丙主张债权。现乙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向自己清偿该笔贷款,乙行使的权利是()。

    • A、不安抗辩权
    • B、撤销权
    • C、代位权
    • D、代理权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不到期不能归还借款,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 B、乙要求丙将15000元钱全部偿还
    •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000元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同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50万元到期债权,甲欠乙的债务已至清偿期但无力偿还,却又不积极向丙追索债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乙可以要求丙向自己偿还100万元

    B

    乙可以自己的名义诉请人民法院要求丙向甲偿还100万元

    C

    乙可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丙向甲偿还150万元

    D

    乙可以自己的名义诉请人民法院要求丙向甲偿还150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B

    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

    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

    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甲对丙的债务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了债权的迟延履行,甲对迟延履行不付违约责任,甲可以采取提存的方式来履行债务。甲对3万元现金享有所有权,对于被人抢夺的现金,丙无责任,由抢夺人对甲的损失承担责任。因此甲仍负有清偿的义务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欠乙10000元借款,甲到期不能清偿。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

    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

    乙要求丙将15000元全部偿还

    C

    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D

    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0000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000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债务人企业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该题针对“代位权与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2题:

    问答题
    甲从乙处借了5万元钱。甲的老友丙表示愿意替甲偿还债务,并与甲签订了债务承担协议。但是没有征得乙的同意。那么: 如果乙表示同意,但丙没有实际替甲还款,那么乙应向谁主张责任?

    正确答案: 应当由丙承担责任。
    乙同意债务承担协议后,丙成为债务关系中的新债务人,原债务人甲退出债权债务关系,不再是债的当事人,因此无须再对原债务承担责任。丙作为新债务人,在没有履行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5年1月1日,甲与好友乙达成协议,甲借给乙10万元,乙应在2015年6月1日前偿还本息共计11万元。为了让甲放心,乙同意如果其没有按期还款,不论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而,乙果然没有按时还款,甲出于情面没有催乙还。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5月。乙出车祸死亡,其继承人于2019年1月才确定为丙。甲于2019年2月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偿还甲的欠款本息合计11万元,丙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由于甲与乙约定了不论经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丙不能提起诉讼时效抗辩
    B.乙死后,继承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C.乙死后,继承人无法确定,这一事项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D.法院应对丙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

    答案:B,D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197条,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因此乙同意如果其没有按期还款,不论过了多长时间,甲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承诺并无法律效力,A选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继承人无法确定是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并且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构成诉讼时效中止,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因此本案乙于2019年2月提出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D选项正确。

  • 第14题:

    共用题干

    甲乙之间的贷款合同纠纷,经过法院判决,甲应向乙偿还10万元借款。甲没有依照判决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查知甲对丙有一到期债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乙直接起诉丙,要求丙偿还对甲的到期债务
    B:乙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通知丙向乙履行债务
    C:甲不能提出对于丙的财产进行执行的申请
    D:如果丙也无力清偿,但是丙对丁有到期债权,此时,乙可以向丁要求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15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10年6月9日偿还。到2010年11月20日,甲尚未偿 还。乙将对甲的10万元债权转让于丙,债权转让通知于2010年12月30日到达甲。2012年 6月10日,丙向甲主张W万元的债权,丙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柜绝向丙还款,因为乙转让债权未经甲的同意
    B.甲无权拒绝向丙还款,因为丙和甲是连带债权人
    C.甲有权拒绝向丙还款,因为丙对甲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D.甲无权拒绝向丙还款,因为丙对甲的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 生效力。债权转让不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因此,A项错误。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原 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是债权人。本题中,己将自己的债权转让与丙,丙取代乙的债权人地 位,乙不再是债权人,因此,B项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 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本题中,乙将债权转让于丙的通知于2010年12月30日到达甲。因此,诉 讼时效从此时开始计算。2012年6月10日,诉讼时效尚未经过,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6题:

    甲外出务工多年未与家中联系,经其配偶乙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甲的好友丙替甲偿还了欠丁的 1 万元。后乙与丙组成家庭。一日,甲返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B.乙和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C.乙、丙婚后,丙可向乙主张 1 万元债权
    D.无论甲、乙是否恢复婚姻关系,丙均有权要求甲偿还 1 万元债务

    答案:D
    解析:
    《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本题中,甲的配偶乙已经再婚,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乙丙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不会自动解除,AB项错误。丙替甲偿还了1万元欠款,丙有权要求甲偿还该1万元,D项正确。

  • 第17题:

    甲借款给乙,约定于2014年3月1日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3月1日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17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丙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必须先起诉乙,经强制执行未果后,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B.无论乙所负债务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丙承担保证责任后,都有权向乙追偿
    C.丙有权主张乙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D.乙所负债务虽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丙仍应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14年3月1日-2017年3月1日,该笔债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1)选项A: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2)选项BC: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3)选项D: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期间为2014年3月1日—2014年9月1日,截止至2017年4月1日,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丙的保证责任消灭,有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 第18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友人丙,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某处私房就归乙了”,并未构成保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乙欠甲1万元人民币,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2万元债权,则甲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欠乙的1万元。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单选题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遂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
    A

    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

    乙要求丙将15000元钱全部偿还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C

    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就可以免除其余5000元的债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甲于2008年5月借给乙人民币2万元,但是甲因为与乙是好朋友就没要乙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乙仍然不向甲偿还该借款。甲欲起诉乙,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甲非常愤恨,于是在乙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乙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2009年2月,甲提起诉讼,请求乙偿还2万元的借款,井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承认自己于2008年 5月向甲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乙的承认作出甲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甲欠乙5000元,甲欲让丙代其还款,但乙不同意,应由甲自己还款

    B

    甲欠乙5000元,无力偿还,丙同意代甲还款但后来反悔,乙依然可以要求甲还款

    C

    甲欠乙50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得知丙欠甲5000元劳动报酬,乙有权要求丙偿还甲欠其的5000元

    D

    甲向乙借款5000元,约定无息,一年后返还。一年期满,甲未如约还款,乙于借款发生18个月后,有权要求甲归还本金和6个月的利息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A、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本题中的劳动报酬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参考答案选C。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欠乙10万元货款,丙欠甲10万元货款,甲、丙协商,由丙直接向乙偿还10万元,并经乙同意。后丙只还掉5万元,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乙、丙之间的协议为债务承担

    B

    甲、乙、丙之间的协议为第三人履行

    C

    甲仍有义务向乙清偿5万元

    D

    乙无权要求甲清偿5万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问题。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脱离了该债的关系,如果受让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对债权人承担任何责任;在代为履行中,代为履行人拒绝履行或者履行存在瑕疵,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而不能向代为履行人追究违约责任。在具体案例中,如何区分免责的债务承担与代为履行是难点,对此应区分谁与谁之间达成协议,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一般为债务承担;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应为代为履行,因为法律禁止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义务。如果是金钱债务,通常为债务承担,本题中甲丙达成协议转移金钱债务,取得债权人之同意,故为债务承担。甲脱离了与乙的债权债务关系,乙无权请求甲清偿5万元。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己各交给丙3000元,委托其购买录像机。丙在没有通知甲、乙的情况下将款交给其朋友丁,请其代为购买。但丁一去不知下落。甲、乙向丙索款,丙拒绝。甲、乙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 ( )
    A

    判决由丙偿还甲、乙各3000元

    B

    驳同甲、乙的诉讼请求

    C

    判决由丙偿还甲、乙各1500元,其余应向丁追索

    D

    判决由丁偿还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