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事项,并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告,依据公告内容,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价值10亿元的甲公司股权,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60%、10%、30%的股权,其中丙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6月30日以现金增资方式获得,丁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10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次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B.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题目
某上市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事项,并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告,依据公告内容,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价值10亿元的甲公司股权,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60%、10%、30%的股权,其中丙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6月30日以现金增资方式获得,丁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10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次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B.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但可以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
C.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最大金额为7亿元
D.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最大金额为9亿元
E.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最大金额为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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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乙为中小板上市公司,丙、丁、戊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其中丁准备以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其他资料如下表,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乙、丙、丁拟于2014年3月申请公开增发股票,符合条件的公司为( )。



    (单位:万元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答案:C
    解析:
    C
    (1)关于主板与创业板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对盈利性的要求为: 主板:最近3年连续盈利,扣非前后孰低; 创业板:最近2年盈利,扣非前后孰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兼并的,免于适用上项规定)。 (2)公开增发的条件。

  • 第2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9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配套募集资金3亿元,则要由发审委审核
    B.若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则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为不超过50%
    C.配套募集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标的资产在建项目等
    D.过会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无需重新提交重组委审核

    答案:C
    解析:
    A,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B,若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则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为不超过30%;D,如果是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不需要重新提交审核,如果是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 第3题:

    集团公司甲为上市公司,其拥有上市子公司乙、非上市子公司丙。下列关于集团公司股份支付的处理正确的有()。
    Ⅰ集团甲以其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对乙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甲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处理;乙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处理
    Ⅱ集团甲以自身股权对乙高管股权激励;甲按权益结算;乙按现金结算
    Ⅲ集团甲以丙股权对乙高管股权激励;甲按现金结算;乙按现金结算
    Ⅳ集团甲以股票增值权(即现金)对乙高管激励;甲按现金结算;乙按权益结算

    A.Ⅰ、Ⅱ、Ⅲ、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Ⅳ

    答案:D
    解析:
    Ⅰ,集团甲是结算企业,以他人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为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是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Ⅱ,甲为以自身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乙是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Ⅲ,甲为以他人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是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是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Ⅳ,甲为以现金为他人结算,是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是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 第4题:

    甲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乙为中小板上市公司,丙、丁、戊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其中丁准备以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其他资料如下表,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乙、丙、丁拟于2014年3月申请公开增发股票,符合条件的公司为(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答案:C
    解析:
    (1)关于主板与创业板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对盈利性的要求为:
    主板:最近3年连续盈利,扣非前后孰低;
    创业板:最近2年盈利,扣非前后孰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兼并的,免于适用上项规定)。
    (2)公开增发的条件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增发”),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注:创业板无此条要求)
    ②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③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前20∨前)
    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600/10000+750/12000+850/15000)/3=5.97%,不足6%,因此不符合条件;
    乙公司为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开增发,最近一年净利润为一150万元,不需要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符合近3年连续盈利的规定,不符合条件;
    丙公司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增发,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无≥6%的要求,因此尽管其实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年平均低于6%,但并不影响;
    丁、戊不符合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的要求,不符合公开发行的条件。(注:尽管丁准备以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但因其是公开发行,不能免于对于两年连续盈利的要求。)

  • 第5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9亿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5月真题]

    A.若配套募集资金3亿元,则要由发审委审核
    B.若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则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为不超过50%
    C.配套募集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标的资产在建项目等
    D.过会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无需重新提交重组委审核

    答案:C
    解析:
    A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证监会公告[2015]10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B项,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D项,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重新提交审核;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 第6题:

    2016年甲公司控股股东对甲公司增资3亿元,2016年8月某A股上市公司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发行股份以30亿元价格收购甲公司100%股份,不考虑其他因素,以下正确的有()。 Ⅰ可募集配套资金30亿元 Ⅱ甲公司存在在建项目,专项借款1亿元,本次融资配套融资可用于偿还该专项借款 Ⅲ上市公司需要偿还到期债务1.5亿元,本次可用配套融资偿还 Ⅳ甲公司存在分流人员0.5亿元安置费,可用此偿还 Ⅴ甲公司存在在建项目,可用该项资金用于此在建项目的后续投资

    • A、Ⅰ、Ⅱ
    • B、Ⅰ、Ⅱ、Ⅳ
    • C、Ⅱ、Ⅲ、Ⅳ
    • D、Ⅰ、Ⅳ、Ⅴ
    • E、Ⅲ、Ⅳ、Ⅴ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股权,持有丙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45%股权(通过协议可以行使其他股东10%的权利),其中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持有乙公司20%股权,则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 A、乙公司
    • B、丙公司
    • C、丁公司
    • D、戊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下列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6月真题]
    A

    募集配套资金可以全部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

    B

    所募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C

    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D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E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能参与配套资金募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具体分析如下:
    ABCD四项,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E项,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13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但已就认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取得股份后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的除外。即可参与。

  • 第9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9亿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5月真题]
    A

    若配套募集资金3亿元,则要由发审委审核

    B

    若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则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为不超过50%

    C

    配套募集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

    D

    过会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无需重新提交重组委审核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4条、第44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证监会公告〔2019〕21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上市公司再融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BC两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4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D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重新提交审核;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 第10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相关问题与解答》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Ⅱ.乙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乙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Ⅲ.丙公司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购买某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如构成重组上市,丙公司可以募集配套资金Ⅳ.丁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50%
    A

    Ⅰ、Ⅲ

    B

    Ⅱ、Ⅳ

    C

    Ⅰ、Ⅳ

    D

    Ⅱ、Ⅲ、Ⅳ

    E

    Ⅰ、Ⅲ、Ⅳ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3条第1项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Ⅱ项,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2018年)问题一解答第2条,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Ⅲ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44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Ⅳ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问题三解答,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 第11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16年10月真题]Ⅰ.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Ⅱ.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Ⅲ.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Ⅳ.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应当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对于询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应当视为两次发行,分别定价Ⅴ.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A

    Ⅰ、Ⅱ

    B

    Ⅰ、Ⅱ、Ⅲ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Ⅱ、Ⅲ三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4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Ⅳ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Ⅴ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6条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第12题:

    单选题
    属于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的是(  )。[2017年9月真题]
    A

    某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的扩大再发展

    B

    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向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成立股权投资基金

    C

    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本公司的对外收购

    D

    某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的产业并购


    正确答案: D
    解析: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是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或者受其委托的募集服务机构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

  • 第13题:

    集团公司甲为上市公司,其拥有上市子公司乙、非上市子公司丙。下列关于集团公司股份支付的处理正确的有(  )

    A.集团甲以其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对乙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甲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处理;乙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处理;
    B.集团甲以自身股权对乙高管股权激励;甲按权益结算:乙按现金结算;
    C.集团甲以丙股权对乙高管股权激励;甲按现金结算;乙按现金结算;
    D.集团甲以股票增值权(即现金)对乙高管激励;甲按现金结算,乙按权益结算;
    E.乙公司以丙公司股权对乙高管激励;乙按现金结算;

    答案:A,D,E
    解析:
    A,集团甲系结算企业,以他人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为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系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B,甲为以自身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乙系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C,甲为以他人权益工具为他人结算,系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系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D,甲为以现金为他人结算,系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乙系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E,乙公司为以他人权益工具为自己结算,为现金结算股份支付;

  • 第14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9亿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若配套募集资金3亿元,则要由发审委审核
    B、若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则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为不超过50%
    C、配套募集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标的资产在建项目等
    D、过会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无需重新提交重组委审核

    答案:C
    解析:
    A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证监会公告[2016]18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上市公司再融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B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4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除属于本办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的交易情形外,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第13条第1款规定的交易情形即为借壳上市情形,所以借壳上市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不得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C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年),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D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重新提交审核;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 第15题:

    甲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乙公司100%股权;乙公司为香港公司,其控股股东为香港自然人张某;并购完成后,张某持有上市公司15%股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需要取得发改委相关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Ⅱ.需要取得商务部相关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Ⅲ.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后,即可向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
    Ⅳ.若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证监会核准
    Ⅴ.购买境外资产均需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该审查应作为证监会并购重组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甲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乙香港公司100%股权,需要取得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相关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通过,并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无须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

  • 第16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Ⅱ.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Ⅲ.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
    Ⅳ.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应当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对于询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应当视为两次发行,分别定价
    Ⅴ.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A、Ⅰ、Ⅱ
    B、Ⅰ、Ⅱ、Ⅲ
    C、Ⅱ、Ⅲ、Ⅳ、Ⅴ
    D、Ⅰ、Ⅱ、Ⅲ、Ⅴ

    答案:A
    解析:
    Ⅰ、Ⅱ、Ⅲ三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①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②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③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Ⅳ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Ⅴ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6条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第17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 )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 供网络投票方式。
    A.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B.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C.上市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金额15%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D.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答案:A,B,D
    解析:
    答案为ABD。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 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 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东以其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上市公司债务;对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 影响的相关事项;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 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

  • 第18题:

    控股股东拟对甲上市公司进行重大重组,8月25日,甲上市公司公告了重组事项的有关细节,随后甲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持续上涨;中国证监会调查后发现下列情形,其中不应直接界定为内幕交易的有()。

    • A、董事王某在公告前已经获知该消息,其配偶、子女在公告前夕大量购入甲上市公司股票,王某及其配偶、子女未能作出合理说明,也未能举证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交易
    • B、乙公司与甲上市公司持股3%的股东在公告前3个月就已经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于公告后履行了该协议
    • C、公告前夕,股民张某从报纸的财经专栏中看到了某“专家”透露的甲上市公司很可能重大重组的消息,遂大量购入甲上市公司的股票
    • D、公告前夕,丙公司按照去年年底制订的计划吸收合并了丁公司,丁公司恰好持有甲上市公司2%的股权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A、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 B、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C、上市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金额15%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D、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Ⅱ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Ⅲ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 Ⅳ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应当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对于询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应当视为两次发行,分别定价 Ⅴ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A

    Ⅰ、Ⅱ

    B

    Ⅰ、Ⅱ、Ⅲ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Ⅱ、Ⅲ三项,《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第3条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①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②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③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Ⅳ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Ⅴ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6条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第21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相关重组公告。依据公告内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以10亿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00%股权,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70%、10%、20%的股权,其中丙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3月31日以资产增资方式获得,丁公司的股权系2017年12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若该上市公司拟将该事项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交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审核,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符合目前监管要求的是(  )。[2018年5月真题]Ⅰ.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9亿元,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Ⅱ.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8亿元,用于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Ⅲ.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7亿元,用于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Ⅳ.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10亿元,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及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
    A

    B

    Ⅱ、Ⅳ

    C

    Ⅰ、Ⅳ

    D

    Ⅱ、Ⅲ

    E

    Ⅱ、Ⅲ、Ⅳ


    正确答案: A
    解析:
    Ⅰ、Ⅱ两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所称“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6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但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该等现金增资部分已设定明确、合理资金用途的除外。本题中,丁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的甲公司20%的股权:10亿元×20%=2亿元,不应计入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则本次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最多为:10-2=8(亿元)。
    Ⅲ、Ⅳ两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股权,持有丙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45%股权(通过协议可以行使其他股东10%的权利),其中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持有乙公司20%股权,则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A

    乙公司

    B

    丙公司

    C

    丁公司

    D

    戊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甲公司虽然对丙公司是控制的,但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不能控制戊公司,所以戊公司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

  • 第23题:

    单选题
    A上市公司2018年6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拟向自然人甲、乙、丙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B公司50%、25%、15%的股权。B公司9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8亿元,剩余的10%股权由自然人丁持有,不参与本次交易,同时A公司募集配套资金3亿元。下列各项交易相互独立,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8年9月真题]Ⅰ.股东大会后,上市公司调减交易对象乙,调整后交易对手方乙不参与交易,该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Ⅱ.股东大会后,上市公司调减交易对象丙,调整后交易对手方丙不参与交易,该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Ⅲ.股东大会后,上市公司调增交易对象丁,调整后收购B公司100%股权,该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Ⅳ.股东大会后,B公司90%的股权交易价格调整为9亿元,构成重大调整Ⅴ.股东大会后,上市公司调减配套融资为1亿元,该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
    A

    Ⅰ、Ⅱ

    B

    Ⅱ、Ⅲ、Ⅳ

    C

    Ⅰ、Ⅲ、Ⅳ

    D

    Ⅰ、Ⅱ、Ⅳ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Ⅰ项,减少的交易标的对应的指标比例为:25%/90%=27.78%>20%,构成重大调整;Ⅱ项,减少的交易标的对应的指标比例为:15%/90%=16.67%<20%,不构成重大调整;Ⅲ项,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Ⅳ项,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拟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超过20%的(本项中,交易作价的变更比例为50%),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Ⅴ项,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