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分别持有甲乙公司60%、100%的股权,甲公司、乙公司分别持有某上市公司18%、10%的普通股权,张某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公司、乙公司分别通过集合竞价系统增持该上市公司1%、1.5%的股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和乙公司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Ⅱ.竞价交易前,张某持有上市公司28%的表决权 Ⅲ.张某应发出部分要约或全面要约 Ⅳ.张某应当履行上述增持的报告、公告义务 Ⅴ.甲公司、乙公司均应当履行上述增持的报告、公告义务A、Ⅰ、Ⅱ B、Ⅱ、Ⅲ C、Ⅰ、Ⅱ、Ⅳ D、Ⅰ、Ⅱ

题目
张某分别持有甲乙公司60%、100%的股权,甲公司、乙公司分别持有某上市公司18%、10%的普通股权,张某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公司、乙公司分别通过集合竞价系统增持该上市公司1%、1.5%的股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和乙公司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Ⅱ.竞价交易前,张某持有上市公司28%的表决权
Ⅲ.张某应发出部分要约或全面要约
Ⅳ.张某应当履行上述增持的报告、公告义务
Ⅴ.甲公司、乙公司均应当履行上述增持的报告、公告义务

A、Ⅰ、Ⅱ
B、Ⅱ、Ⅲ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E、Ⅰ、Ⅱ、Ⅲ、Ⅳ、Ⅴ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Ⅰ、Ⅱ两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第2款规定,甲公司和乙公司受同一主体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股18%、10%,则其控股股东张某持有上市公司28%的表决权。
Ⅴ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3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通过集合竞价系统增持该上市公司
1%、1.5%的股权,各自持股比例分别为19%、11.5%,均未达到上述标准,因此无须公告。第24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第25条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Ⅲ项,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本题中,竞价交易后,张某间接持股31.5%,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如预计无法发出的,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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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乙为一致行动人的有( )。
    Ⅰ.甲公司的董事,同时担任乙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Ⅱ.甲公司参股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Ⅲ.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伙关系
    Ⅳ.自然人乙持有甲公司35%股份
    Ⅴ.张某在甲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乙为张某的妻子的姐夫

    A.Ⅰ、Ⅲ、Ⅳ、Ⅴ
    B.Ⅰ、Ⅱ、Ⅲ
    C.Ⅱ、Ⅳ、Ⅴ
    D.Ⅰ、Ⅱ、Ⅲ、Ⅳ、Ⅴ
    E.Ⅰ、Ⅱ、Ⅴ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题中选项均正确。

  • 第2题:

    关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权益变动披露的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将其持有的50%股权全部以赠与方式赠送赵某,则张某免于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B、丙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18%股份,丙增持完成后持有20%股份,丙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出具核查意见
    C、王某系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由于该上市公司履行减资程序,使得王某所持股份由9%上升至15%,王某需要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D、乙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40%股份,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乙公司降为
    33%,乙公司应在上市公司预案公告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答案: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86条规定,投资者因行政划转、执行法院裁决、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A项中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为赵某,但张某也应披露。
    B项,第17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
    C项,第19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办法第14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第14条第2款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该项王某的股份权益变动由于公司履行减资程序引起,无须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D项,乙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虽然持有股份下降,但不用披露。

  • 第3题:

    甲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乙公司100%股权;乙公司为香港公司,其控股股东为香港自然人张某;并购完成后,张某持有上市公司15%股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需要取得发改委相关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Ⅱ.需要取得商务部相关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Ⅲ.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后,即可向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
    Ⅳ.若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证监会核准
    Ⅴ.购买境外资产均需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该审查应作为证监会并购重组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甲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乙香港公司100%股权,需要取得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相关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通过,并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无须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

  • 第4题:

    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是(  )。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股份
    Ⅳ.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A.Ⅰ.Ⅱ.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

    答案:A
    解析: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 第5题:

    以下情形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是( )。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35%股权的自然人

    Ⅳ.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Ⅱ,Ⅲ,Ⅳ
    B、Ⅰ,Ⅱ,Ⅴ
    C、Ⅰ,Ⅲ,Ⅳ,Ⅴ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D
    Ⅱ如果改成银行,则不认为是一致行动人。Ⅲ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即为一致行动人,30%的比例很特别。Ⅳ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 第6题: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股权,持有丙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45%股权(通过协议可以行使其他股东10%的权利),其中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持有乙公司20%股权,则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 A、乙公司
    • B、丙公司
    • C、丁公司
    • D、戊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单选题
    以下情形中,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为一致行为人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的股份 Ⅳ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Ⅴ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

    Ⅱ、Ⅳ

    B

    Ⅱ、Ⅲ、Ⅳ

    C

    Ⅰ、Ⅱ、Ⅳ、Ⅴ

    D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Ⅰ项,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Ⅱ项,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Ⅲ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Ⅳ项,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Ⅴ项,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

  • 第8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投资业务如下:(1)甲公司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乙公司名下存在一个全资子公司M公司,甲公司未直接取得M公司股权;(2)甲公司取得丙公司50%的股权,丙公司另外50%的股权被N公司持有;(3)甲公司主要投资者杨某的弟弟取得丁公司40%的股权。下列属于关联方的有()。
    A

    甲公司与M公司

    B

    甲公司与N公司

    C

    甲公司与丙公司

    D

    甲公司与丁公司


    正确答案: B,C
    解析: 选项B,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股权,持有丙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45%股权(通过协议可以行使其他股东10%的权利),其中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持有乙公司20%股权,则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A

    乙公司

    B

    丙公司

    C

    丁公司

    D

    戊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甲公司虽然对丙公司是控制的,但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不能控制戊公司,所以戊公司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75%股权。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40%的股份,为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赵某与李某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赵某受让了李某所持甲公司全部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11月真题]
    A

    赵某及甲公司不配合该上市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信息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其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

    B

    该上市公司知悉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未能将有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及时予以报告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超过60万元的罚款并认定该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为不适当人选

    C

    赵某及甲公司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次日起立即作出报告和公告

    D

    赵某应当在协议成立之日起20日之内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

    E

    如赵某和甲公司指使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查处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0条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其支配的股东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拒不履行第58条规定的配合义务,或者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B项,第59条第2款规定,上市公司知悉实际控制人发生较大变化而未能将有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及时予以报告和公告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认定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为不适当人选
    C项,第59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其支配的股东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立即作出报告和公告。
    D项,第56条第2款规定,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E项,第58条规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指使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查处。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为股份公司,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0%、11%股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丙收购甲公司40%股份,收购后甲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丙派出,同时乙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丙,并预计未来6个月内,乙公司将其所持11%转让给丙,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B

    丙分别收购甲公司70%股权、乙公司100%股权,丙无须向上市公司发出全面要约

    C

    丙分别收购甲公司100%股权、乙公司70%股权,丙应当向上市公司发出全面要约

    D

    丙分别向甲、乙收购其所持上市公司的20%、11%股份,则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B项情形中,丙公司应当向上市公司发出全面要约。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各选项相互独立,下列关于信息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制关系,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5%股权,乙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10%股份,则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Ⅱ.张某为甲公司董事,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8%股权,张某通过二级市场收购该上市公司4%股权,则张某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Ⅲ.甲公司和乙公司无关联关系,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9%股权,现乙公司收购该上市公司2%股权,乙公司购买该上市公司股权时向甲公司借款300万元,则乙公司无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Ⅳ.李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某上市公司25%股份并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承诺3年内放弃该上市公司表决权,则李某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Ⅴ.甲公司因国有股行政划转,取得某上市公司25%股份,甲公司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需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A

    Ⅰ、Ⅱ、Ⅲ

    B

    Ⅱ、Ⅳ、Ⅴ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7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至少3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根据第83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⑫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Ⅰ项,甲公司和乙公司符合“投资者之前有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5%,属于20%~30%范围,因此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Ⅱ项,张某和甲公司符合“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构成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2%,属于20%~30%范围,因此张某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Ⅲ项,甲公司和乙公司符合“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1%,属于20%~30%范围,因此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Ⅳ项,李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25%股份并为第一大股东,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例外情形;当其承诺至少3年放弃行使相关表决权时,可以豁免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Ⅴ项,甲公司因国有股行政划转,取得上市公司25%股份,则甲公司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不存在例外情形;在此种变动方式下,无论甲是否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无需聘请财务顾问。

  • 第13题:

    某上市公司拟向张某、王某、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乙公司100%股权,其中张某、王某、甲公司所持有乙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10%、15%、75%,该项目申报文件尚未被证监会正式受理,该交易以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下列情形将导致证监会无法恢复受理程序的是( )。

    A.证监会经调查核实发现上市公司的董事赵某涉嫌内幕交易,该董事已被撤换
    B.证监会经调查核实发现甲公司的董事李某涉嫌内幕交易,该董事已被撤换
    C.证监会经调查核实发现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涉嫌内幕交易,已被撤换
    D.证监会经调查核实发现张某、王某均涉嫌内幕交易,张某与王某同时退出交易

    答案:D
    解析: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六条,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受理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中国证监会暂停审核。
    第七条,按照本规定第六条不予受理或暂停审核的行政许可申请,如符合以下条件,未受理的,中国证监会恢复受理程序,暂停审核的恢复审核:
    (一)中国证监会或者司法机关经调查核实未发现上市公司、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对方(如涉及多个交易对方违规的,交易金额合并计算),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存在内幕交易的。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司法机关经调查核实未发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20%以下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等存在内幕交易的;或者上述主体虽涉嫌内幕交易,但已被撤换或者退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
    (三)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事项未涉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主体的。依据前款第(二)项规定撤换财务顾问的,上市公司应当撤回原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上市公司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导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还应当重新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D项,张某、王某均涉嫌内幕交易,合并计算所持股权比例为25%,属于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对方,即便同时退出,也不可恢复。

  • 第14题:

    经过多种方式,甲公司获得了B境外上市公司55%的股权,甲公司派遣其总经理张某进入乙公司作为股权代表,根据规定,张某进入乙公司后,不得担任下列( )职务;

    Ⅰ.公司经理

    Ⅱ.公司财务主管

    Ⅲ.公司董事

    Ⅳ.董事会秘书

    Ⅴ.董事长

    Ⅵ.副董事长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Ⅲ,Ⅴ,Ⅵ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B
    《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指出,控股机构向公司派出股权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控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的人数不得超过2名,且必须分清各自职务的职责,承担所兼职务的法定责任和行使所兼职务的法定权利,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足够的知识能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机构的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主管、营销主管和董事会秘书。

  • 第15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乙公司持有甲公司28%的股权,为甲公司控股股东;孙某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张某、王某与孙某无关联关系,以下关于权益变动披露事项说明,以下关于权益变动披露事项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将其持有甲公司5%的股权全部以赠与的方式赠送给赵某,则张某免于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B、由于甲公司履行减资程序,使得王某持有甲公司的股权由6%增加至12%,减资完成后王某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王某无需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C、乙公司增持甲公司股权,增持完成后持有甲公司33%的股权,乙公司应聘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核查意见
    D、张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甲公司8%的股权,需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孙某将乙公司的全部股权协议转让给由孙某实际控制的丙公司,丙公司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核查意见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4条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上述规定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15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第16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19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上市公司应当自完成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作出公告;因公司减少股本可能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该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自公司董事会公告有关减少公司股本决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 第16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张某,甲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李某持有乙公司的80%的股权并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本次重组完成后李某持有甲公司40%的股权,成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甲公司、乙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分别如下表所示: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在2017年9月申请配股
    B.甲公司最早可以在2020年1月申请公开增发股票
    C.甲公司最早可以在2019年1月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D.甲公司最早可以在2019年1月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E.甲公司可以在2018年9月申请配股

    答案:C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公开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距本次重组交易完成的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最早时间为2019年1月。

  • 第17题:

    甲上市公司选举独立董事时,作为候选人之一的张某是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且持有乙公司30%的股份。如果没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列选项中,张某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3%
    B.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5%
    C.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7%
    D.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9%

    答案:A
    解析: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张某个人间接持有甲公司0.9%(30%×3%)的股份,不违反规定;(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张某所在单位直接持有甲公司3%的股份,未超出规定范围。

  • 第18题:

    单选题
    张某与其他投资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准备以自己持有股权进行出资,张某现在持有A、B、C、D四家公司的股权,其股权情况如下。(1)A公司的股权:A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张某转让A公司股权未获批准。(2)B公司的股权:张某2年前曾将B公司的股权质押给银行取得贷款,但目前已经归还货款并取回股权。(3)C公司的股权:C公司的公司章程中约定张某持有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4)D公司的股权:张某持有的D公司股权目前被质押给甲公司。张某持有四家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出资的是()。
    A

    A公司的股权

    B

    B公司的股权

    C

    C公司的股权

    D

    D公司的股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以自己持有股权出资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已被设立质权(选项B曾经被设立质权,但出资时质权已经消灭);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选项C);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选项A);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 第19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各不相关,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是(  )。Ⅰ.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的监事,同时担任乙公司的监事Ⅱ.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参股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Ⅲ.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伙关系Ⅳ.甲公司和王某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同时王某持有甲公司35%股份Ⅴ.甲公司和周某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周某是甲公司副总经理妻子的姐夫
    A

    Ⅰ、Ⅱ、Ⅴ

    B

    Ⅱ、Ⅳ

    C

    Ⅰ、Ⅱ、Ⅲ、Ⅳ

    D

    Ⅱ、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⑫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在实施对乙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过程中,下列与甲公司构成-致行动人的有()。
    A

    丙公司是甲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B

    为甲公司实施收购行为提供融资安排的丁银行

    C

    张某是甲公司财务总监的姐夫,其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5000股

    D

    甲公司董事陈某,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10000股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核-致行动人的规定。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与投资者构成-致行动人。选项B是银行,则与A公司不构成-致行动人。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投资业务如下:(1)甲公司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乙公司名下存在-个全资子公司M公司,甲公司未直接取得M公司股权;(2)甲公司取得丙公司50%的股权,丙公司另外50%的股权被N公司持有;(3)甲公司主要投资者杨某的弟弟取得丁公司40%的股权。则下列属于关联方的有( )。
    A

    甲公司与M公司

    B

    甲公司与N公司

    C

    甲公司与丙公司

    D

    甲公司与丁公司


    正确答案: A,C
    解析: 选项B,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

    现任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之职的张某

    B

    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乙公司经理的儿子刘某

    C

    赵某1年前曾是甲上市公司的前5名股东单位丙公司的董事长

    D

    持有甲上市公司股份3%的王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2)选项BC://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第23题:

    单选题
    经过多种方式,甲公司获得了B境外上市公司55%的股权,甲公司派遣其总经理张某进入乙公司作为股权代表,根据规定,张某进入乙公司后,不得担任下列()职务。 Ⅰ 公司经理 Ⅱ 公司财务主管 Ⅲ 公司董事 Ⅳ 董事会秘书 Ⅴ 董事长
    A

    Ⅰ、Ⅱ、Ⅲ

    B

    Ⅰ、Ⅱ、Ⅳ

    C

    Ⅲ、Ⅴ

    D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指出,控股机构向公司派出股权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控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的人数不得超过2名,且必须分清各自职务的职责,承担所兼职务的法定责任和行使所兼职务的法定权利,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足够的知识能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机构的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主管、营销主管和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