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监事李某,2016年5月买了甲公司300万股票,2016年9月将300万股全部卖出,获得收益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收益20万元应归公司所有,应由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 Ⅱ.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收回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Ⅲ.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在30日内未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Ⅳ.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限制适用的对象仅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管,监事不在限制范围,因此董事会无权收回监事李某的收益A、Ⅰ、Ⅱ B、Ⅰ、Ⅱ、Ⅲ C、Ⅱ、

题目
甲上市公司监事李某,2016年5月买了甲公司300万股票,2016年9月将300万股全部卖出,获得收益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收益20万元应归公司所有,应由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
Ⅱ.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收回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Ⅲ.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在30日内未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Ⅳ.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限制适用的对象仅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管,监事不在限制范围,因此董事会无权收回监事李某的收益

A、Ⅰ、Ⅱ
B、Ⅰ、Ⅱ、Ⅲ
C、Ⅱ、Ⅲ
D、Ⅱ、Ⅲ、Ⅳ

相似考题

3.2010年8月8日,王某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委托,为甲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2010年9月8日,该审计报告公开;2010年9月10日,王某将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卖出。 甲公司的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2010年9月10日,一次性卖出3000股。 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 2010年3月1日,乙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2010年5月10日,乙证券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卖出。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李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乙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1)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上述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在本题中,2009年9月10日在文件公开后5日内,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2)李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题中,甲公司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3000股,3000/10000*100%=30%,超过了法定比例。 (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卖出,超过半年,符合规定。 (4)乙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1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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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年以来,公司发生了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20年1月11日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20年5月11日将其所持甲公司股票5万股全部卖出。
    (2)公司监事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于2020年3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买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并于2020年7月10日以均价每股12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20万元。
    (3)2020年4月20日,甲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为甲公司年度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2020年4月3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
    (4)2020年5月,甲公司的控股股东赵某通过关联交易给甲公司造成了60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作为原告对赵某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该损失,赵某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进行抗辩。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孙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周某买入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赵某的抗辩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孙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李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3)周某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收购人、重大资产交易方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4)赵某的抗辩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题:

    甲上市公司监事王某,2016年5月买了甲公司300万股票,2016年9月将300万股全部卖出,获得收益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在30日内未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Ⅱ《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限制适用的对象仅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管,监事不在限制范围,因此董事会无权收回监事王某的收益
    Ⅲ收益20万元应归公司所有,应由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
    Ⅳ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收回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A.Ⅲ、Ⅳ
    B.Ⅰ、Ⅱ、
    C.Ⅱ、Ⅲ、
    D.Ⅰ、Ⅱ、Ⅲ、

    答案:A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为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3题:

    李某为甲上市公司的董事,并持有甲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2019年6月1日和6月8日,李某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甲上市公司股票4万股和6万股。2019年12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

    A.0
    B.40万元
    C.60万元
    D.100万元

    答案:C
    解析:
    (1)6月1日卖出、12月3日买入的4万股,已经超过了6个月,不构成短线交易;(2)6月8日卖出、12月3日买入的6万股,未超过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应当归上市公司所有的金额=6万股×(25元-15元)=60(万元)。

  • 第4题:

    甲为某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1月8日和22日,甲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以20元/股和21元/股的价格,先后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股和4万股。同年7月9日,甲以22元/股的价格将6万股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应当归入该上市公司的金额是( )。

    A.2万元
    B.4万元
    C.6万元
    D.0

    答案:B
    解析:
    (1)2018年1月8日买入、7月9日卖出的2万股,已经超过了6个月,不构成短线交易;(2)1月22日买入、7月9日卖出的4万股,未超过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其收益=4万股×(22元-21元)=4(万元),应当归上市公司所有。

  • 第5题:

    甲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2019年1月1日和20日,甲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以10元/股和12元/股的价格先后买入本公司股票1万股和2万股。同年7月10日,甲以15元/股的价格将3万股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应当归入该上市公司的金额是( )。

    A.9万元
    B.3万元
    C.6万元
    D.0

    答案:C
    解析:
    (1)2019年1月1日买入、7月10日卖出的1万股,已经超过了6个月,不构成短线交易;(2)1月20日买入、7月10日卖出的2万股,未超过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其收益=2万股×(15元-12元)=6(万元),应当归上市公司所有。

  • 第6题:

    五年前,小张在股市低迷时购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今年卖出时,该股票为他带了3万元收益。这一收益的是() ①上市公司的利润 ②商业银行的利息 ③证券公司的利润 ④股票买卖的差价

    • A、①②
    • B、①③
    • C、①④
    • D、②③

    正确答案:C

  • 第7题:

    2013年小王在某证券交易部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2000股,投入资金12万元。2014年小王卖出股票获得一万元收益。他的收益可能来自() ①企业经营产生的利润 ②股票价格上升带来的差价 ③企业对股票持有者还本付息 ④投资产生风险获得的赔付

    •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③
    • D、②④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2010年8月8日,王某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称甲公司)委托,为甲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2010年9月8日,该审计报告公开;2010年9月10日,王某将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卖出。甲公司的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2010年9月10日,一次性卖出3000股。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2010年3月1日,乙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2010年5月10日,乙证券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卖出。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李某是自由投资人,专门投资境内上市公司的非限售股股票,2015年4月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包括:4月1日从境内甲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2万元,李某截至4月1日已经持有甲公司股票10天,后将甲公司的股票在4月5日出售,取得股票转让所得150万元。下列关于李某股息所得与股票转让所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李某取得12万元股息可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税率20%计算缴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B

    李某取得的150万元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允许作任何扣除

    C

    李某取得12万元股息免税

    D

    李某取得的150万元暂不征税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为乙上市公司的董事,并且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5年5月4日,甲以每股25元价格卖出3万股,2015年10月8日甲又以每股15元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2万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公司董事会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

    B

    公司股东会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

    C

    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为20万元

    D

    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为30万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上市公司监事李某,2019年5月买了甲公司300万股票,2019年9月将300万股全部卖出,获得收益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 收益20万元应归公司所有,应由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 Ⅱ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收回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Ⅲ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在30日内未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Ⅳ 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限制适用的对象仅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管,监事不在限制范围,因此董事会无权收回监事李某的收益
    A

    Ⅰ、Ⅱ

    B

    Ⅱ、Ⅲ

    C

    Ⅰ、Ⅳ

    D

    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Ⅳ项,《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1项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Ⅱ、Ⅲ项,《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2项规定: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12题:

    问答题
    2010年8月8日,王某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称甲公司)委托,为甲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2010年9月8日,该审计报告公开;2010年9月10日,王某将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卖出。 甲公司的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2010年9月10日,一次性卖出3000股。 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 2010年3月1日,乙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2010年5月10日,乙证券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卖出。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李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乙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上述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在本题中,2009年9月10日在文件公开后5日内,王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2)李某卖出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题中,甲公司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3000股,3000/10000=30%,超过了法定比例。
    (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卖出,超过半年,符合规定。
    (4)乙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系创业板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下列发行对象中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的有( )。
    Ⅰ.丙公司,系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Ⅱ.张某,系甲公司实际控制人
    Ⅲ.李某,系甲公司的第20大股东
    Ⅳ.王某,系甲公司的员工
    Ⅴ.赵某,甲公司监事

    A.Ⅰ、Ⅱ
    B.Ⅰ、Ⅱ、Ⅳ、Ⅴ
    C.Ⅰ、Ⅱ、Ⅲ、Ⅳ、Ⅴ
    D.Ⅳ、Ⅴ
    E.Ⅱ、Ⅲ

    答案:B
    解析: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时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一)发行对象为原前十名股东;
    (二)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
    (三)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
    (四)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经确定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或者其他发行对象;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14题:

    甲上市公司监事李某,2014年5月买了甲公司300万股票,2014年9月将300万股全部卖出,获得收益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出,获得收益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收益20万元应收归公司所有,应由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
    B.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收回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C.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在30日内未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限制适用的对象仅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管,监事不在限制范围,因此董事会无权收回监事李某的收益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刊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刊囚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懂事会在: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15题:

    (2018年)甲为某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1月8日和22日,甲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以20元/股和21元/股的价格,先后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股和4万股。同年7月9日,甲以22元/股的价格将6万股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应当归入该上市公司的金额是(  )。

    A.2万元
    B.4万元
    C.6万元
    D.0元

    答案:B
    解析:
    (1)2018年1月8日买入、7月9日卖出的2万股,已经超过了6个月,不构成短线交易;(2)1月22日买入、7月9日卖出的4万股,未超过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其收益=4万股×(22元-21元)=4(万元),应当归上市公司所有。

  • 第16题:

    甲为某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1月8日和22日,甲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以20元/股和21元/股的价格,先后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股和4万股,2018年7月9日,甲以22元/股的价格将6万股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应当归入公司的金额是( )。

    A.0万元
    B.2万元
    C.4万元
    D.6万元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甲于2018年7月9日卖出的6万股中,1月8日买入的2万股持有期超过6个月故不属于短线交易,但1月22日购入的4万股因持有期不足6个月故属于短线交易,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4万股×(22-21)元/股=4万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 第17题:

    五年前,小张在股市低迷时购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今年卖出时,该股票为他带来了3万元收益。这一收益的来源是()①上市公司的利润②商业银行的利息③证券公司的利润④股票买卖的差价

    • A、①②
    • B、①③
    • C、①④
    • D、②③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老王在某证券交易部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20000股,投入资金3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老王变成了该公司的股东 ②老王在自己资金紧张时,可以向公司提出退还自己的股金 ③老王在自己资金紧张时,在股市上卖出自己的股票 ④老王可以定期从该公司获得固定的收益

    • A、①④
    • B、②③
    • C、①③
    • D、②④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8年8月,董事钱某将所持甲公司股份1000股全部卖出。(2)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8年6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8年10月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3)监事李某于2018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购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并于2018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4)2018年4月12日,甲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为甲公司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2018年4月20日购买甲公司股票1万股。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钱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孙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李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上市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并获得实际控制权,该事项尚未公开披露,下列各项中,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有( )。
    A

    负责甲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秘书张某

    B

    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李某

    C

    在甲公司控股的丙公司担任监事的王某

    D

    持有甲公司5%股份的丙公司监事陈某


    正确答案: D,A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各不相关,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是(  )。Ⅰ.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的监事,同时担任乙公司的监事Ⅱ.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参股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Ⅲ.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伙关系Ⅳ.甲公司和王某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同时王某持有甲公司35%股份Ⅴ.甲公司和周某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周某是甲公司副总经理妻子的姐夫
    A

    Ⅰ、Ⅱ、Ⅴ

    B

    Ⅱ、Ⅳ

    C

    Ⅰ、Ⅱ、Ⅲ、Ⅳ

    D

    Ⅱ、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⑫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 第22题:

    单选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 某人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买入上市公司股份后6个月内又卖出,买卖股票的收益应比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收归公司所有 Ⅱ 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后又卖出的,应由董事会追缴相关人员股票买卖收益。如董事会不作为,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Ⅲ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1%以上股份的,买卖该股票的时间不受6个月限制 Ⅳ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监事不受此限制
    A

    Ⅰ、Ⅱ

    B

    Ⅲ、Ⅳ

    C

    Ⅱ、Ⅲ

    D

    Ⅰ、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23题:

    问答题
    2010年8月8日,王某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称甲公司)委托,为甲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2010年9月8日,该审计报告公开;2010年9月10日,王某将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卖出。甲公司的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2010年9月10日,一次性卖出3000股。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2010年3月1日,乙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2010年5月10日,乙证券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卖出。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4)乙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2010年8月8日,王某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称甲公司)委托,为甲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2010年9月8日,该审计报告公开;2010年9月10日,王某将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卖出。甲公司的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2010年9月10日,一次性卖出3000股。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2010年3月1日,乙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2010年5月10日,乙证券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卖出。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李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