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与某乙(女)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某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某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应如何处理?( )A.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题目

某甲与某乙(女)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某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某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应如何处理?( )

A.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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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经过莱丙介绍,与某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在( )间形成代理关系。

    A.某甲与某乙

    B.某乙与某丙

    C.某甲与某丙

    D.某乙与某银行


    正确答案:A

  • 第2题:

    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3题:

    某甲因与某乙不和,而将某乙与某丙同居怀孕的事实揭发,则某甲侵犯了某乙的( )。

    A.贞操权

    B.且隐私权

    C.名誉权

    D.尊严权


    正确答案:B
    [答案] B
    [评析] 考查要点是隐私权的认定。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个人隐私依法不受他人侵犯的人格权利。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和个人隐私使用权四项。这四项内容量化到实际生活中,就是;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权利人身体上的缺陷;不得占有、阅知权利人私生活信息的物质载体,如翻阅他人的日记本、存折等;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的号码加以披露,有权禁止他人窃听、查阅个人通讯秘密等。本题中,某甲将某乙与他人同居而怀孕的事实予以揭发,实际上侵犯了个人生活信息秘密权,构成了对某乙隐私权的侵犯。由此, B项是正确答案。贞操权是指以公民就保持其性纯洁良好品行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贞操权是以人的贞操为客体,贞操权是以人的性的利盎为内容的,但并非所有有关性的内容都属于贞操权的内容。本题侵犯的是隐私,而不是贞操。因此,排除A项。名誉权和隐私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侵犯名誉权所涉及的内容都是虚构的,而侵犯隐私权的内容则是真实的,可见,排除C项。尊严权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而不是具体人格权,因此,对于个案所涉及的案件性质,不能依尊严权对其加以判断,换言之,有其他具体人格权的选项时,一般不要选该选项。可见,排除D项。

  • 第4题:

    某甲将钻石项链借给某乙使用,某乙以市价卖给某丙,丙不知道该钻石项链非乙所有,某甲发现后要求某丙返还原物,某丙()。

    • A、有返还义务
    • B、没有返还义务
    • C、将原价款从某乙处要回,交给甲即可
    • D、将钻石项链交还某乙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某甲婚前曾著书一部交给出版社。同某乙结婚半年后,该书正式出版,某甲获稿酬3000元。依照我国《婚姻法》,该款()。

    • A、应属某甲的个人财产
    • B、应视为甲和乙夫妻的共同财产
    • C、应由甲和乙协商确定归属
    • D、无法确定其归属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

    • A、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 B、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 C、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 D、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某甲帮某乙挖地窖,挖出一罐银元,无法得知该银元为何人所埋,某甲与某乙为银元的归属发生争执。该银元应归()。

    • A、某甲所有
    • B、某乙所有
    • C、某甲和某乙两人共有
    • D、国家所有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 (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某甲与某乙于2000年结婚,婚房由某甲购买(价值20万元)。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二人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甲、乙二人感情逐渐破裂,遂于2003年离婚。经查,某甲1999年曾经以购买婚房为由向其好友某丙借款20万元,并立借据曰:“为购买与某乙结婚所居房屋,特向某丙借款20万元(贰拾万元)”。 现某丙持借据要求甲、乙偿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案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夫妻对外债务的清偿问题。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认定某甲婚前向某丙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甲、乙共同偿还;如果认定为某甲的个人债务,则由某甲以其个人财产单独偿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案中,某甲向某丙借款的目的是购买婚房用于婚后甲、乙二人共同居住,且借据写明该借款被实际用于购买婚房之用。因此,尽管某甲系为婚前负债,但是所借款项皆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与“并非如果某甲有罪则某乙有罪”等值的判断是()。
    A

    某甲和某乙都有罪

    B

    某甲和某乙都无罪

    C

    某甲有罪而某乙无罪

    D

    某甲无罪而某乙有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甲购买某乙的商品,向乙给付一张由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该案中,票据关系当事人是    (  )
    A

    某甲与某乙

    B

    某甲与银行

    C

    某乙与银行

    D

    某甲、某乙及银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经过某丙介绍,与某银行的丁经理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则在( )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A.某甲与某乙

    B.某乙与某丙

    C.某甲与某银行

    D.某乙与某银行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某甲的祖父与某乙的叔叔是亲兄弟,某丙的母亲是某丁的妹妹。则( )。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有效

    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无效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 考查要点是婚姻的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题涉及的婚姻都属于旁系血亲通婚,因此,只要判断出某甲与某乙之间、某丙和某丁之间的亲等关系,就可以判断出婚姻的效力。而掌握旁系血亲的亲等,首先要解决亲等如何计算的问题。一般而言,我国婚姻法的亲等计算规则采用“代数”为标准计算亲属关系的远近。“代”即辈分数,一代为一辈分。具体计算分为两种:(1)直系血亲的计算。计算自己与长辈直系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时,以自己作为计算起点,即自己为一代,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计算自己与晚辈直系血亲的方法亦同。 (2)旁系血亲的计算规则:第一,确定要计算的两个旁系血亲的同源直系血亲。第二,按照直系血亲的计算规则,分别从一方数至同源的直系血亲,记下各自的代数。第三,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相同,则取该相同的代数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不同;则取代数多者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祖父和本人为三等直系亲等,舅和外甥女属于三等旁系血亲等。综上分析,某甲与某乙之间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某丙与某丁之间属于三代旁系血亲。可见,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之间的婚姻无效。

  • 第15题:

    (2006年真题)某甲的外祖父与某乙的父亲是亲兄弟,某丙的外祖母与某丁的祖母是亲姐妹。则(  )。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均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均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答案:A
    解析:
    某甲与某乙、某丙和某丁都属于三代以外旁系血亲,具体地说,都是四代旁系血亲。而我国只对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婚,而对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并不禁婚,至于辈分是否相同,没有规定。

  • 第16题:

    某甲(男)与某乙(女)结婚后,其夫妻共同财产一直由某甲管理,而乙对于家庭财产没有支配的权利。在此案例中,某乙的()受到限制。

    • A、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 B、婚姻自主权
    • C、自由权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与“并非如果某甲有罪则某乙有罪”等值的判断是()。

    • A、某甲和某乙都有罪
    • B、某甲和某乙都无罪
    • C、某甲有罪而某乙无罪
    • D、某甲无罪而某乙有罪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在一起债务案件的执行程序中.法院依法要变卖被告某甲的汽车。某甲的朋友某乙出具保证书保证被告15天内还款.如到期不还,某甲所欠债务由他负责偿还。这个保证得到了申请执行人某丙的同意。半个月后某甲下落不明.某丙要求某乙替某甲偿还债务。某乙反悔,不愿还款。法院应()。

    • A、裁定诉讼中止
    • B、裁定诉讼终结
    • C、裁定执行某乙的财产
    • D、发出公告寻找某甲.公告期满仍没有某甲的下落的,裁定执行某乙的财产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问答题
    某甲与某乙系夫妻,生一子丙。某甲因生意需要经常与其女秘书某丁外出,二人渐生情愫。某乙得悉,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与甲离婚。经法院调解,二人离婚,财产大部归乙,子丙亦归某乙抚养。经此打击,某甲生意渐渐衰落。然某丁对其不离不弃,始终默默支持某甲。某甲甚感欣慰,生意渐有起色。二人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某甲向好友某戊借款5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供其与丁居住,20万元用于清偿与丁结婚时积欠的债务,剩余10万元汇给某乙充作某丙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甲所借债务中有多少是夫妻共同债务?

    正确答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支出所负的债务。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实务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了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根据这一规定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担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就本题而言,某甲借款中,用于购买商品房供其与丁居住的部分以及用于清偿与丁结婚时积欠的债务部分系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借,因此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属无疑。本题的难点在于借款中充作某丙的抚养费的部分应当认定为某甲个人债务抑或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上述分析,某甲借款10万元的目的是为履行其所负担的对丙的法定抚养费用,故此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而,本题中某甲所借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王某死亡时,遗产 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 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 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10000元直如何处理()
    A

    由某甲取得

    B

    由某乙和某丙取得

    C

    按法定继承,由某甲、某乙和某丙共同取得

    D

    按无人继承财产对待,由国家承受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甲将手表借给某乙使用,某乙以市价卖给某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某甲发现后要求某丙返还原物,某丙()
    A

    没有返还义务

    B

    将原价款从某乙处要回,交给甲即可

    C

    有返还义务

    D

    将手表交还某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甲婚前曾著书一部交给出版社。同某乙结婚半年后,该书正式出版,某甲获稿酬3000元。依照我国《婚姻法》,该款()。
    A

    应属某甲的个人财产

    B

    应视为甲和乙夫妻的共同财产

    C

    应由甲和乙协商确定归属

    D

    无法确定其归属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甲因外出托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由()承担.
    A

    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

    某甲承担,如果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

    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负责

    D

    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