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王某运送西瓜途中翻车,西瓜遭到哄抢,王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保护其财产安全,值班民警何某以当天是休息日,仅有他一人值班,不宜离开为由,未采取任何措施。待王某回到现场,西瓜已被哄抢殆尽。王某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可作以下何种决定?( ) A.赔偿决定 B.履行决定 C.确认决定 D.撤销决定

题目

瓜农王某运送西瓜途中翻车,西瓜遭到哄抢,王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保护其财产安全,值班民警何某以当天是休息日,仅有他一人值班,不宜离开为由,未采取任何措施。待王某回到现场,西瓜已被哄抢殆尽。王某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可作以下何种决定?( ) A.赔偿决定 B.履行决定 C.确认决定 D.撤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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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派出所拒绝履行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并无可撤销内容,再履行也没有实际意义。行政复议机关应确认该行为违法,并可决定其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更多“瓜农王某运送西瓜途中翻车,西瓜遭到哄抢,王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保护其财产安全,值班民警何某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与其子王甲进城卖西瓜,中午12时以张某为首的一伙当地无业青年强拿王某车上的西瓜而拒不付钱。王某再三要求,张某等人非但不付钱,还围住王某进行殴打,王甲见状急忙跑到邻近某县派出所请求保护。该派出所值班人员李某以休息时间不办公为由拒绝提供保护,结果王某的西瓜大半被砸烂,王某本人也被打伤。随后,该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赶到对张某等人进行了处理。

    该派出所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查看材料

    A.派出所的行为是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B.派出所的行为是滥用职权
    C.派出所的行为合法但并不合理
    D.派出所的行为合法也合理

    答案:A
    解析:
    考查行政判决的判决。派出所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王某在财产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李某等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尽到保护义务。但其以休息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是拖延履行。

  • 第2题:

    农民王某与其子用拖拉机将西瓜运到县城卖,刚刚到县城,就被一伙小混混围住,硬要低价购买,王某不同意,并暗示其子到城关派出所报案。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对王某之子说,警察已经下班,派不出人。王某之子哭着跑了回来,小混混得知派出所不愿干预,就一哄而上,将西瓜一抢而光。王某因此损失2000元。次日,王某以该城关派出所不作为为由,将其告至法院。法院发现被告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是事实,但是西瓜已经被抢,判决责令履行已经无实际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A:变更判决
    B:维持判决
    C:确认判决
    D:撤销判决

    答案: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作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伤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原告王某的西瓜已经被抢光,判决责令被告履行其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因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被告不作为之行为违法的判决,故C项是正确的。

  • 第3题:

    (2008年四川)案情: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 5亩西瓜。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 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 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 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食用”的白旗。邻村李某路过瓜 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以为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 入了农药的。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当天,正好家里来了 3位客 人,李某的妻子赵某见桌子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 致2个客人死亡,1个重伤。
    问题:
    1.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2.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
    3.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否构成数罪?为什么?
    4.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应当如何处理?
    5.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正当防卫、想象竞合犯、犯罪排除事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知识点,因涉及到 王某、李某与赵某三个行为人,以下分别进行分析:
    1.关于王某的行为及其责任认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 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成立正当防卫,需满足如下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 侵害正在进行、具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和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 重大损害。防卫行为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便构成防卫过当。这里 的“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为标准,何为“必要”则应通过 全面分析案情来判断。对于防卫工具的选择,打击部位与力度是否适当的判断,应根据各种 客观情况,认定防卫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否、能否控制防卫强度。同时,应权衡所保护合法 利益与防卫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 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
    本题中,他人盗窃西瓜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王某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的 合法财产,但其完全可以采取其他较为平缓的防卫措施来避免损害,而非必须采用在西瓜中 投毒的方法。在西瓜内注人农药可能会威胁到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王某明知 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却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制止西瓜失窃。综合判断,王某的防卫 手段明显过当,且所保护的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害悬殊过大,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此,王某 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2.关于李某的行为及其责任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 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李某盗窃西 瓜时已经看到了王某所书的“瓜内有毒,请勿食用”警示,但其以为瓜农的警示只是虚张声 势,仍然盗摘西瓜,其后造成客人在食用西瓜后中毒身亡和重伤的后果。对此结果,李某应 该预见到,但却因确信西瓜无毒而没有预见到,因此,李某应当对客人死伤的损害后果承担 刑事责任。在本案中,李某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但导致了致人死亡与致人重伤两个损害结果 的发生,构成想象竞合犯,按照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即可。
    3.关于赵某的行为以及责任认定
    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认定犯罪时既要考虑行为人造成的客观危害结果,也要考 虑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本案中,赵某在主观上没有造成他人死伤的故意或过失,用西瓜 招待客人也是符合日常生活习惯的行为,赵某不可能预见到客人死伤的后果,应认定为意外
    事件。

    1.王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而不是正当防卫,因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2.李某的行为分别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李某触犯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不构成数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4.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应从一重罪处断,即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5.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 第4题:

    刘某在下班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发现孙某和王某形迹可疑,正在偷窃其他乘客随身携带的财物,于是刘某立即加以制止,并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刘某协助民警将孙某和王某抓获。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得知,二人曾作案多起,当地检察机关遂对二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孙某和王某判处了相应刑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刘某报案的行为属于守法
    B.刘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孙某和王某的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C.人民法院对孙某和王某的审判活动是司法
    D 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执法

    答案:A,C
    解析: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进行的活动,包括行使权利(积极守法)和履行义务(消极守法)。刘某作为公民其报案和协助抓捕的活动属于积极守法。因此A项正确。法的适用又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司法。因此D项错误。

  • 第5题:

    刘某在下班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发现孙某和王某形迹可疑,正在偷窃其他乘客随身携带的财物,于是刘某立即加以制止,并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刘某协助民警将孙某和王某抓获。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得知,二人曾作案多起,当地检察机关遂对二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孙某和王某判处了相应刑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刘某报案的行为属于守法
    B、刘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孙某和王某的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C、人民法院对孙某和王某的审判活动是司法
    D、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执法

    答案:A,C
    解析: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进行的活动,包括行使权利(积极守法)和履行义务(消极守法)。刘某作为公民其报案和协助抓捕的活动属于积极守法。因此A项正确。法的适用又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司法。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