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甲市A区的刘力与户口在B区的张新于1999年5月结婚后,即随刘力居住在B区张新家中,2000年4月,因感情不和,刘力搬回自己在A区的家中居住。2000年9月,张新以感情不和为由向刘力婚后的居住地8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B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0年4月刘力就已搬回A区,于是以B区未形成刘力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经查发现1999年12月因工作关系,刘力的户口已迁至C区,并开始住进单位宿舍。此时,A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做?( ) A.将案件移

题目

户口在甲市A区的刘力与户口在B区的张新于1999年5月结婚后,即随刘力居住在B区张新家中,2000年4月,因感情不和,刘力搬回自己在A区的家中居住。2000年9月,张新以感情不和为由向刘力婚后的居住地8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B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0年4月刘力就已搬回A区,于是以B区未形成刘力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经查发现1999年12月因工作关系,刘力的户口已迁至C区,并开始住进单位宿舍。此时,A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做?( ) A.将案件移送给刘某现在户口所在地的C区人民法院 B.报请自己与8区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将案件退回8区人民法院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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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某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起诉,则应向下列( )提起。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A区人民法院或B区人民法院

    E.刘某住所地法院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管辖。刘某申请复议,处罚决定被维持,由最初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第2题:

    A市B区公安分局对刘某违法行政拘留,刘某向B区公安分局要求国家赔偿,B区公安分局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刘某可以()。

    A.向A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B.向A市公安局申诉

    C.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D.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参考答案:C

  • 第3题:

    【案情】刘力自幼由其伯父李某抚养长大并一直与其伯父生活在一起,后其伯父生病住院的3年期间,也一直由刘力负责为其伯父李某治疗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李某去世后的丧葬费也由刘力支付。李某2005 年3月去世前,曾于2005年2月留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三居室住房遗留给刘力所有。伯父去世后,刘力即去外地工作,伯父李某的三居室房屋则一直由其儿子李泰居住。2008年5月,刘力回到本地后,要求李泰将房屋交给自己居住,李泰拒绝。2008年6月,刘力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区人民法院根据伯父李某的遗嘱判决该三居室住房归自己所有。李泰则认为刘力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应当驳回。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诉讼时效已超过,并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因此,作出裁定驳回刘力的起诉。刘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刘力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为由判决驳回上诉。刘力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甲区人民法院由原主审法官陈某与其他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审理后以刘力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为依据,判决驳回了刘力的诉讼请求,判决送达时告知当事人,因本案为再审案件,因此,对该判决不得上诉。 请问:该案在审理程序上存在哪些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错误做法?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本案在审理程序上存在以下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错误做法:
    (1)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一审后,以该案超过诉讼时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因此,作出裁定驳回刘力的起诉是错误的。《民诉意见》第15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刘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刘力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为由判决驳回上诉是错误的。因为,对当事人针对裁定提出的上诉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只能以裁定的形式进行处理,而不得作出判决。
    (3)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刘力的申请决定再审后,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02条的规定,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需要指令再审的,应当指令第二审人民法院再审,因此,本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A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4)甲区人民法院由原主审法官陈某继续参加再审案件的合议庭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时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
    (5)若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并判决驳回刘力的诉讼请求后,以该案为再审案件为由告知当事人
    对判决不得上诉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该案件虽为再审案件,但甲区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应当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再审,因此,作出的再审判决仍然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仍然享有上诉权。

  • 第4题:

    2005年8月,户籍在甲区的小张向户籍在乙区的小李借款3万元,约定1年后归还。2006年3月起,小张一直在丙区其父母家中居住。2008年6月,小李向丙区法院起诉要求小张归还3万元。丙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7年9月小张就已搬回甲区,于是以丙区未形成小张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在开庭审理前,因工作关系,小张的户籍已迁至丁区住进单位宿舍。此时,甲区法院的下列哪项做法是正确的?

    A.甲区法院应将案件退回丙区法院

    B.甲区法院应将案件移送至丁区法院

    C.甲区应继续审理案件

    D.甲区法院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C
    [考点]移送管辖
    [答案及解析] C。移送管辖即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诉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管辖需注意以下程序问题:(1)移送管辖的次数只能一次。为保证诉讼效率,《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移送管辖只能进行一次,即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即使认为对移送来的案件无管辖权,也不得自行将案件再移送到其他法院或者将案件退回移送法院,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上级法院”是指自己的上级法院。(2)管辖恒定问题。即受理案件时有管辖权的法院受案后,其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同时,也不得以行政区划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考生须注意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第5题:

    定义:

    ①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与该案有牵连关系的其他案件。

    ②选择管辖:是指对于同一民事案件,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上个法院起诉。

    ③移送管辖:是指法院经依法受理了案件,发现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

    典型例证:

    (1)张某、主某、李某为好友,张和王向李借钱,逾期仍不归还,张某和王某分别居住甲市A.区和8区。李某向A区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王某还钱

    (2)户口在甲地的赵某与户口在乙地的刘某结婚,双方婚后都没有迁移户口,婚后一年,刘某以感情不合为由向乙地法院起诉离婚,乙地法院以赵某户121在甲地为由将案件移送给甲地法院(3)马某和牛某为楼上楼下的邻居,双方因装修问题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败诉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正确答案:C
    解析:(1)属于选择管辖;(2)属于移送管辖;(3)只是正常的诉讼,不存在管辖上的问题。

  • 第6题:

    2012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向陈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12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2012年5月,陈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人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诉陈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

    A: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
    B: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
    C: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
    D: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恒定原则。详解:《民诉法解释》第37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此即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恒定原则。因此,A项正确。

  • 第7题:

    2010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与户口在乙区的李某结婚后即居住在乙区。婚后,因李某经常酗酒,两人感情不和。2012年3月的一天,李某因工作需要到甲区购买货物,同当地的何某发生争议,李某出手将何某打伤。甲区法院于当年9月以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关押在甲区的监狱中。2013年6月,张某决定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应向甲法院起诉.因为甲区是李某的被监禁地
    B:张某应向甲区或者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C:张某应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被告李某的住所地
    D:张某应当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不适用《民诉法解释》第8条,故D项正确。

  • 第8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向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送移送。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

    答案:A,B,C
    解析:
    本案是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乙区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甲区的人民法院都对本案有管辖权,故 A?项正确。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 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故 C?项正确。受移送的甲区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 D?项错误。

  • 第9题:

    某市甲区某派出所民警在对旅馆例行检查时,发现客人刘某非法持有冰毒9克,随即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确认了刘某的违法事实。同时,经查证核实,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在该市乙区,经常居住地在该市丙区,工作单位在该市丁区。针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是( )。

    A.甲区公安分局
    B.乙区公安分局
    C.丙区公安分局
    D.丁区公安分局

    答案:A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题干中刘某在甲区被查,因此选择A项。

  • 第10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天。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应如何支付刘某被限制自由的损害赔偿金?


    正确答案:按照上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数乘以247天所得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

  • 第11题:

    A市B区公安分局对刘某违法行政拘留,刘某向B区公安分局要求国家赔偿,B区公安分局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刘某可以()。

    • A、向A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 B、向A市公安局申诉
    • C、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 D、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单选题
    2000年8月,户口在A区的甲某向户口在B区的乙某借款3万元,约定1年后归还。2001年3月起,甲某一直在C区其父母家中居住。2003年6月,乙某向C区法院起诉要求甲某归还到期未还的3万元。C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2年9月甲某就已搬回A区,于是以C区未形成甲某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在开庭审理前,2003年9月,因工作关系,甲某的户口已迁至D区,并开始住进单位宿舍。此时,A区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

    A区法院应将案件退回C区法院

    B

    A区法院应将案件移送至D区法院

    C

    A区应继续审理案件

    D

    A区法院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6年3月,住在A市甲区的齐明向陈方的户口所在地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方返还所借的3万元人民币,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6年5月,经政府批准,陈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划归丙区,此外,乙区法院发现受理案件后第21天时,陈方即在丁区居住满l年,在这种情况下,齐明诉陈方欠款纠纷一案应当由哪个法院审理?( )。

    A.由乙区法院继续审理

    B.由乙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陈方现在户口所在地的丙区法院审理

    C.由乙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陈方经常居住地的丁区法院审理

    D.由乙区法院将案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A
    《民诉意见》第34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第35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

  • 第14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移送管辖的说法正确韵是:( )

    A.A区的王某与B区的甲公司因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9月10日王某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9月13日被受理;甲公司于9月11日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当日被受理,则A区人民法院应将本案移送给B区人民法院

    B.A区甲公司与B区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分别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A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B区人民法院已立案的,那么其应当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A区林某从甲商场购买了一台乙厂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热水器发生爆炸,炸伤林某。如果林某先向甲商场所在地B区法院提起诉讼,后向乙厂所在地C区法院提起诉讼,如果C区法院在立案后发现B区法院已经立案,那么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

    D.A区的王某在B区将齐某打伤,齐某分别向A区和B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A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B区人民法院已立案的,那么将不得重复立案


    正确答案:CD
    CD。

  • 第15题: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王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正确答案:ABCD
    ABCD。

  • 第16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与住在同市B 区的刘某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刘某所有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王某支付租金。同时双方又约定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住所地的任一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王某提起诉讼。那么以下哪些法院对此案件有管辖权?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D
    [考点]合同纠纷管辖
    [答案及解析] BCD。规范合同纠纷管辖的是《民事诉讼法》第24、25、26、28条,合同纠纷地域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和步骤为:
    (1)第25条优先适用: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的;由协议约定的法院管辖。
    因为《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本案管辖协议选择了两个法院,故无效。
    (2)其次适用第26、28条:没有有效管辖协议的,如果属于保险合同和运输合同这两类特殊合同,则按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6条、第28条分别确定管辖法院。本题不属特殊合同。
    (3)第24条最后适用:如果不属于特殊合同,则按一般合同,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管辖法院,即只有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才有管辖权,首先,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故本题中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B项可选。其次,合同履行地法院的管辖权:①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19、20、21、22条确定。本题涉及的是财产租赁合同,故根据《意见》第21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故C区、D区是合同履行地。②合同履行地有没有管辖权,首先要看合同有没有实际履行,如果实际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如没有实际履行,则要看履行地与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关系,如果合同履行地在其中一方当事人住所地,则该履行地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则合同履行地没有管辖权。本题合同履行了,故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8条)。
    所以本题应选B、C、D三项。

  • 第17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刘某为了给5岁的儿子小东取暖,从该市乙区的小商品市场一个租赁柜台老板王某处花15元购买了一个暖手宝,5天后,暖手宝充电时突然爆炸,将在旁边玩耍的小东烫伤,刘某遂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后经查实,该暖手宝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为丙区T电器厂。


    若刘某代理小东起诉要求T电器厂赔偿,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
    C.甲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D.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C【解析】侵权纠纷,原告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甲区是侵权行为地,起诉对象是T电器厂,丙区是被告所在地。因此,答案为C选项。

  • 第18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刘力平与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晓金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甲市D区交货,合同还约定如果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而引起诉讼,由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王晓金拖欠了刘力平的货款。现在刘力平要到法院起诉,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B区人民法院 B.甲市C区人民法院
    C.甲市D区人民法院 D.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者曱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协议管辖
    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4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双方协议中的管辖条款无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C正确。

  • 第19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刘力平与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晓金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甲市D区交货,合同还约定如果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而引起诉讼,由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王晓金拖欠了刘力平的货款。现在刘力平要到法院起诉,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B区人民法院 B.甲市C区人民法院
    C.甲市D区人民法院 D.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协议管辖
    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4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双方协议中的管辖条款无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C正确。

  • 第20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日。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2)应如何支付刘某被限制自由的损害赔偿金?
    (3)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处理刘某的请求?
    (4)刘某如果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应通过何种程序予以救济?


    答案:
    解析:
    (1)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此种情况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2)按照上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数乘以247天所得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
    (3)第一,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刘某的意见,并可以与其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第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第三,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4)刘某对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第21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天。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如何确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正确答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此种情况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 第22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天。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刘某如果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应通过何种程序予以救济?


    正确答案:刘某对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第23题:

    2000年8月,户口在A区的甲某向户口在B区的乙某借款3万元,约定1年后归还。2001年3月起,甲某一直在C区其父母家中居住。2003年6月,乙某向C区法院起诉要求甲某归还到期未还的3万元。C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2年9月甲某就已搬回A区,于是以C区未形成甲某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在开庭审理前,2003年9月,因工作关系,甲某的户口已迁至D区,并开始住进单位宿舍。此时,A区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 A、A区法院应将案件退回C区法院
    • B、A区法院应将案件移送至D区法院
    • C、A区应继续审理案件
    • D、A区法院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