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一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普通共同诉讼人,丙、丁为另一合同纠纷案件的必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向甲、乙、丙、丁送达了判决书,甲收到判决书日期为6月11日,乙为6月10日,丙为7月1日,丁为7月3日,则:( )。A.甲、乙的上诉期均自6月12日开始起算B.甲、乙上诉期前者自6月12日起算,后者自6月11日开始起算C.丙的上诉期自7月2日起算,丁的上诉期自7月4日开始起算D.丙、丁的上诉期均自7月4日开始起算

题目

甲、乙为一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普通共同诉讼人,丙、丁为另一合同纠纷案件的必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向甲、乙、丙、丁送达了判决书,甲收到判决书日期为6月11日,乙为6月10日,丙为7月1日,丁为7月3日,则:( )。

A.甲、乙的上诉期均自6月12日开始起算

B.甲、乙上诉期前者自6月12日起算,后者自6月11日开始起算

C.丙的上诉期自7月2日起算,丁的上诉期自7月4日开始起算

D.丙、丁的上诉期均自7月4日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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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D

 共同诉讼人上诉期间的计算,因共同诉讼的种类不同而不同。C错D对,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共同诉讼人中最后收到裁判的人收受时间为准计算,最后收受的人逾期不上诉的,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A错B对,因普通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间各自计算,各自的上诉期满没有上诉,判决、裁定分别对他们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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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A案中,甲、乙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在B案 中,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 向甲、乙、丙、丁都送达了判决书,甲收到判决书日期为 5月20日,乙为5月18日,丙为6月2日,丁为6月3 日,则:( )
    A.甲、乙的上诉期均自5月21日开始起算
    B.甲的上诉期自5月21日开始起算,乙的上诉 期自5月19日开始起算
    C.丙的上诉期自6月3日起算,丁的上诉期自6 月4日开始起箅
    D.丙、丁的上诉期均自6月4日开始起算


    答案:B,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65条的规定,一审判 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

  • 第2题: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一个共同诉讼人自认的效力自及于其他共同诉讼人。


    正确

  • 第3题:

    8、在普通共同诉讼中,一个共同诉讼人自认的效力自及于其他共同诉讼人。


    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第4题: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几个诉讼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几个诉讼无需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B.必要共同诉讼应当合并审理,普通共同诉讼可以合并审理
    C.必要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普通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D.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具有牵连性,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具有牵连性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无论是必要共同诉讼还是普通共同诉讼,几个诉讼均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所以选项A错误。必要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普通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所以选项C错误。必要共同诉讼人实施诉讼行为或在诉讼中发生的事件对共同诉讼人而言都具有牵连性,而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具有这种牵连性。所以选项D错误。

  • 第5题:

    2、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请求内容相同,普通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请求内容不同

    B.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而普通共同诉讼有多个诉讼标的

    C.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裁判结果相同,普通共同诉讼人的裁判结果独立

    D.必要共同诉讼属于强制合并,普通共同诉讼属于任意合并


    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而普通共同诉讼有多个诉讼标的;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裁判结果相同,普通共同诉讼人的裁判结果独立;必要共同诉讼属于强制合并,普通共同诉讼属于任意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