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的另一债权人庚也提起了代位权诉讼,此案应如何处理?( )A.此案应由丁之所在地法院管辖B.此案可并案审理C.对于庚的代位权诉讼请求,法院应裁定驳回D.对于乙、庚的代位权诉讼,法院应按其债权比例判决

题目

设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的另一债权人庚也提起了代位权诉讼,此案应如何处理?( )

A.此案应由丁之所在地法院管辖

B.此案可并案审理

C.对于庚的代位权诉讼请求,法院应裁定驳回

D.对于乙、庚的代位权诉讼,法院应按其债权比例判决


相似考题
更多“设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的另一债权人庚也提起了代位权诉讼,此案应如何处理?( )A.此案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物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D.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点为代位权及其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丁公司为被告,甲公司未采取仲裁,诉讼的方式催要款项,

      所以丙公司可以要求代位诉讼。丁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丁公司主张。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 第2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 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 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设甲、乙均欲行使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下 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应以丙为被告 B.乙应以丁为被告
    C.甲可以丁为被告 D.乙以丙、丁为被告


    答案:A,B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本题的难点在于,本题中存在两个代位权诉讼,而非一 个代位权诉讼。依照《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在代 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应当以次债务人为被告,而非以债 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处于第三人的地 位。甲欲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以丙为被告。乙欲提 起代位权诉讼,应当以丁为被告。代位权诉讼中的被 告不能延伸到次次债务人,故甲不能以丁为被告提起 代位权诉讼。至于乙提起代位权诉讼,当然不能以丙、 丁为被告,因为丙为乙的债务人,只有丁为乙的次债务 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 第3题: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发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果。()


    B

  • 第4题: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答案:A,B,C
    解析:
    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是甲据此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故A项错误。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入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故B项错误。债权人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故C项错误。由于代位权是合同法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因此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并不构成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障碍,故D项正确。

  • 第5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 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 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设甲欲行使代位权,其应满足的条件 是:( )
    A.甲应以乙的名义提起诉讼
    B.乙的债权可为抚恤金债权
    C.乙对丙的债权未提起诉讼
    D.乙未与丙订有仲裁协议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权的行使条件问题。代位权 是偾权人的固有权,该权利来源于债权的保全功能。 代位权不是代理权,故甲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 诉讼,而非以乙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作为代位权 行使标的的债务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金钱债权,劳 务债权和财物债权不能作为代位权的标的,但金钱债 权中,如果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金钱债权,也不得作 为代位权的标的。乙对丙享有的抚恤金债权虽为金钱 债权,但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金钱偾权,故甲不能行 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另一要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 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标准是债务人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没有申请仲裁,故乙对丙的债权没有提起 诉讼是债权人甲对丙行使代位权的条件。至于乙、丙 之间是否订有仲裁协议不影响甲行使代位权,即使乙、 丙之间订有仲裁协议,只要乙未申请仲裁,甲就可对丙 提起代位权诉讼。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